1. 目的
规范检验用容量玻璃仪器的检定,确保有关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
适用于滴定管、分度吸管、单标线吸管和容量瓶(≤200ml)的检定。
3. 职责
3.1 化验室检验员负责容量仪器的校正检定。
3.2 化验主管负责对检定工作进行指导和审核。
4. 检定项目和技术要求
4.1 待检定容量仪器的玻璃应清澈、透明。
4.2 分度线和量的数值应清晰、完整、耐久,分度线应平直,分格均匀并必须与器轴相垂直,相邻两分度线的中心距离应大于1mm。
4.3 应具有下例标记:
a. 厂名和商标
b. 标准温度(20℃)
c. 标称总容量与单位 xx ml
d. 准确度等级 A、B或吹出式(分度吸管专有)
e. 滴定管、分度吸管和单标线吸管还应有等待时间(txx S)和用法标记(量出式用“Ex”,吹出式用“吹”或“Blow out”)
4.4 密合性要求
4.4.1 滴定管 当水注至最高标线时,活塞在任意关闭情况下(不涂油脂)停留20mim,漏水量应不超过一小格。
4.4.2 容量瓶 当水注入至标线,将瓶塞塞紧,用手指压紧瓶塞,上下颠倒10次,每次颠倒时,在倒置状态下至少停留10秒,结束后,用吸水纸在塞与瓶口周围擦看,不应有水渗出。
4.5 容量允差、水的流出时间和等待时间、分度线宽度等均应符合下列各表之规定。
4.5.1 滴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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