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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请教关于鉴定证书检定结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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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科 发表于 2007-1-30 12: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单位送检一套弯管流量计,是用来贸易结算的,计量院出具的鉴定结论是“准予该计量器具做合格使用”,请教各位,这样的鉴定结论能作为依据吗。
changjing 发表于 2007-1-30 12: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阿,不是可以做合格使用了吗?
chamer 发表于 2007-1-30 14: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计量院也真是,非要搞点文字,直接出个合格不就行了么?:lol
淡如水 发表于 2007-1-30 19: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院这样出检定结论应该说是规范的,如果直接出个合格容易引起理解歧义。
烟酒茶 发表于 2007-1-31 10: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1. “准予该计量器具做合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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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检定证书都这样的

校准证书一般不给结论,有充分的数据
lzl_1972 发表于 2007-2-1 11: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结论也比较模糊,不过大多数计量局都是这么做的,我们这边也是!:( :( :( 我觉得起码应该体现出合格的精度,比如写成:"准予该计量器具做0.5级使用"等等.......:D :D :D
s771a 发表于 2007-2-1 12: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院都出合格证书了还怕什么。
hahayixiao 发表于 2010-3-25 13: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成:"准予该计量器具做**级使用",也得看情况,如果是没等级划分呢
王鹏 发表于 2010-5-30 17: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规程要求划分等级才出具**级合格,如量具、天砝码都分等级,规程没有等级划分的,结论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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