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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关于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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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舞人生 发表于 2008-9-23 11: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生产了一种计量产品取得生产许可证后,应客户的要求,将两台计量产品连在一起,从总体结构上而言与当时原批准的型式不一样,就比如一个圆变成两个圆!这样必须重新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吗?
zhenfpe 发表于 2008-9-24 08: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是单纯的结构连接(比如一个盒子装两台机芯)就不需要重新办理,如果是涉及结构和信号传递的改变就要重新办理(比如两个二次仪表公用一个传感器等)。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08-9-24 13: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飞舞人生 的帖子

只要不超出受权范围,无需重新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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