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质量控制] 计量确认标识

 关闭 [复制链接]
王敏 发表于 2008-9-25 15: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测量设备已经外送检定合格,回来后做计量确认后还要贴计量确认标识吗?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08-9-29 13: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王敏 的帖子

对出具的检定证书可直接加贴“合格证”标识,无需进一步确认。
ll83 发表于 2008-10-6 12: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测试报告可以进行确认后把误差值做出来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08-10-7 13: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ll83 的帖子

请问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如何进行进一步确认?方法步骤?
 楼主| 王敏 发表于 2008-10-7 15: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2# 的帖子,检定部门已经贴了合格证,我们还用贴什么确认标识吗?
licaihua98093 发表于 2008-10-9 13: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测量设备检定/校准后,由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对检定/校准结果同使用要求进行比较,符合使用要求则为确认合格不合格则按不合格测量设备进行处理,并根据确认结果粘贴合格证或其他标识.这是我公司的做法.
whs 发表于 2008-10-9 14: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部门经检定合格后贴了合格证后,应该不用再贴标签了。
NSXLZY 发表于 2008-10-9 14: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量仪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应贴上合格标签(一般为合格证),对测试报告可以进行确认后,把误差值(修正值)标注出来后,贴上合格标签使用.
xyb88 发表于 2008-10-9 17: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王敏 的帖子

检定或校准只是计量确认过程的一部分,只能说明计量器具已经进行量值溯源了,但该计量器具是否满足规定的计量要求则必须要经过确认这一环节,确认满足计量要求并贴上计量确认标识才能说计量确认是完整进行了.举一简单的例子:一工艺岗位需用的是一只0.4级的压力表,而检定结果给的是符合1.6级的证书,你能贴上合格后使用吗?
风吹石 发表于 2008-10-10 15: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王敏 的帖子

检定合格的仪器直接贴合格证(色标),校准过的仪器自己要做确认,确认可用则贴确认标签。
恺撒游神 发表于 2008-10-11 13: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确认合格和检定是两个个层面的事情,贴确认合格证就要确认,贴检定合格证就不用确认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09-5-6 22: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测量设备已经外送检定合格,回来后做计量确认后还要贴计量确认标识吗?
王敏 发表于 2008-9-25 15:43

只要是非强检计量器具,不管是外送合格与否,建立了测量管理体系的企业都必须进行计量验证,由计量确认员签发计量确认标识!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不一定现场可以用(9楼说得对,现场需要0.4级表,检定合格的1.6级表照样不能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一样可以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现场的测量过程需要1.6级表即可,即便是0.4级表检定不合格,但是示值误差只要在1.6%以下仍然可以签发确认合格标识,只不过是限制使用在该测量过程)。检定合格证只是测量设备的“体检报告”,这个体检报告应该交测量设备的招聘人员(计量确认员)保存,计量确认标识才是测量设备的“受聘后的上岗资格证”,测量设备不能拿着“体检报告”去“上岗”。
计量科 发表于 2009-5-14 17: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贴,这是计量审核的要求,着重强调的是计量设备的管理。一般是合格证标签,上面有两次检定间隔时间,管理人员名,还有黄签和红签,分别表示限用和停用。
许三 发表于 2009-5-18 20: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测量设备已经外送检定合格,回来后做计量确认后还要贴计量确认标识吗?
王敏 发表于 2008-9-25 15:43

我们的确认方式是这样的:首先根据工艺控制要求(经过调查确认),在计量器具管理台帐中注明每个量具的验收标准,量具校准回来后核对校准/检测数据,看是否符合验收标准要求,对于符合使用要求的,在报告数据页中签名确认后发放使用,量具确认不合格的则按不合格处理流程处理。整个确认过程完成,不需要再贴什么确认标识。
yaomei 发表于 2009-5-18 22: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外检器具检定合格,并不能证明该器具能满足使用要求。因此必须经单位确认员确认合格后,粘贴相应的A、B、C类确认标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15 01: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