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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德州市局:加强民用“四表”检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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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omeiti 发表于 2008-10-8 12: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德州市局:加强民用“四表”检定管理
作者:田树静 邢文举    发布时间:2008-10-8

  近日,德州市质监局加强对密切关系百姓利益的民用四表的检定管理,真正做到计量惠民。民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简称“四表”)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近几年,随着百姓的维权意识增强和水、电、气、暖价格的上调,德州市由于民用“四表”失准引起的计量纠纷比前几年有所增加,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的消费者也越来越多。针对这一情况,德州局出动专业技术人员120余人次深入社区,走进民房,免费为居民检定、维修民用四表,并发放关于民用四表的计量材料3200余份,提高了居民对民用四表计量知识的认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该局还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了对新建小区、化工场所等地民用四表的管理。根据《计量法》和国家有关计量方法法律、法规的规定,贸易结算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属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用于工程建设、住宅用“四表”,在安装前必须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其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德州市质监局就民用四表的首次强制检定、安装、使用、监督检查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凡是在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中需要安装使用的“民用四表”必须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强制检定合格证”。二是将管理触角延伸到小区、到住户,对常用计量器具进行普查建档,并加大强制检定和执法检查的力度。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继续安装未经首检“民用四表”的单位,将依据《计量法》予以查封,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该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该市实际情况,加强了对民用“四表”的检管,使该市民用“四表”的检定管理工作走向科学、规范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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