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地方动态] 四川眉山市展开车用CNG气瓶压力表强制检定工作

 关闭 [复制链接]
duomeiti 发表于 2009-2-23 23: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眉山市展开车用CNG气瓶压力表强制检定工作
杨志祥  …    四川质监局   
2009/2/23

  为确保车用CNG气瓶压力表量值准确可靠和气瓶充装安全,近日,眉山市车用CNG压力表强制检定工作全面铺开。压力表属车用CNG气瓶的重要安全保护装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规定,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近年来,从市、县(区)两级质监部门的执法检查情况看,压力表存在超期未检、指示不准确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威胁着车用CNG气瓶的安全运行。为进一步规范车用CNG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计量法》及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四川省眉山市质监局于2月12日发文要求各车用CNG气瓶使用单位或个人务必按照《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中“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的要求依法进行强制检定,其检定周期为6个月。
  眉山市质监局同时强调,凡压力表超期未检和检定不合格的,质监部门将不予粘贴电子标签,各充装站不得进行充装。并要求各县(区)质监部门加大对车用CNG气瓶压力表检定校验工作的执法巡查力度,对日常监察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使用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有效预防和减少压力表量值不准造成CNG气瓶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5-5-5 18:5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