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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与认证] 申请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授权,市场监督管理不受理,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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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jsh 发表于 昨天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受理非强制检定计量授权申请,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不受理”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通常,法定不予受理的情形通常不违法;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材料或不予答复则可能构成违法。
这涉及到一个核心概念:“计量授权”与“非强制检定”的关系。
1. 厘清“非强制检定”与“计量授权”的关系
在法律上,“非强制检定”和“计量授权”是两个维度的概念:
非强制检定:指对不在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内,或虽在目录内但不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等特定用途的计量器具进行的检定。这是企业自主管理的范畴。
计量授权:指行政机关将属于本级的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授权给有关单位承担的法律行为。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本单位内部的非强制检定工作,只要建标(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即可自行开展,并不需要申请“计量授权”。法律设定的“计量授权”主要针对的是:
承担强制检定任务;
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如第三方检测);
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任务。
如果企业申请的是“内部非强制检定”,而所在地的管理办法规定这种情况无需授权,行政机关据此不受理,通常是合法的。
2. 判断“不受理”是否违法的标准
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形及法律评判:
情形一:法定或规定无需授权(不违法)
如果申请事项本身不属于必须授权的情形(如纯内部非强检),行政机关说明理由后不予受理,通常不违法,因为这并非其法定职责。
情形二: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违法,需补正)
依据《行政许可法》,申请材料存在当场可以更正的错误,或缺少必需文件,行政机关应一次性告知补正。若申请人在未补正的情况下被不受理,通常不违法。
情形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或逾期不答复(可能违法)
如果申请事项属于其职权范围,且材料齐全,行政机关却拒绝接收申请材料,或者收到申请后既不决定也不出具书面凭证,这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或程序违法。
3. 建议采取的核实步骤
确认申请标的:先确认申请的是“承担强制检定”还是“内部非强制检定”。如果是后者,建议先咨询是否可以直接依据《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开展工作。
索取书面凭证:无论是否受理,都可要求行政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决定,并根据《行政许可法》查看是否载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救济途径。
审查法定依据:确认不受理的依据是地方性法规、规章还是内部文件,若认为依据不合法,可在后续救济程序中提出附带审查。
由于各地在计量授权具体范围上可能存在差异,最稳妥的方式是携带申请材料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或通过12345热线进行具体政策咨询。
企业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受理,是否违法?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不受理”是否违法,通常取决于不受理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不受理”在法律上一般分为合法的不予受理和违法的行政不作为(或程序违法),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判断:
1. 哪些情况下“不受理”通常是合法的
如果符合以下法定情形,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常有法律依据,一般不构成违法: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计量标准考核通常有明确的层级管辖规定,如果企业向无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请,该机关有权不予受理并告知向有权机关提出。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依据《行政许可法》,如果材料存在缺漏、填写错误或不符合规范,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若企业在未补正的情况下被退回,通常不属于违法。
申请人主体资格不符:例如,申请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不符合《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的条件。
2. 哪些情况下“不受理”可能涉嫌违法
如果行政机关的处理方式违反了法定程序或存在不作为,则可能涉嫌违法: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申请: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如果窗口人员无故拒收材料或不给书面凭证,属于程序违法。
未履行告知补正义务:认为材料不齐时,必须“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多次反复要求提交不同材料,或未出具书面告知书,属于程序瑕疵。
超出法定期限不作答复:受理或不受理决定通常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如果收到申请后既不告知补正,也不出具受理/不受理决定,属于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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