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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难以确认竹炭是否为植物炭黑
记者了解到,2008年11月4日,卫生部官网上有一份《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竹炭能否作为食品原料或添加剂问题的复函》,是回复当时的质监总局办公厅,函中提到“竹炭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由于来文未提供竹炭的生产工艺、质量规格等详细资料,难以判定是否属于普通食品原料,也难以确定该原料是否为植物炭黑或植物活性炭……植物活性炭可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但应在制成最终产品前除去。”四年多过去了,关于这两者的关系还没有定论,不同领域的专家说法也不一。
浙江大学食品系教授应铁进教授表示两者不能直接画等号。“竹炭和植物炭黑是两个概念,不能画等号,所以竹炭也不能随便添加到食品中。我觉得现在许多竹炭食品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盲目崇拜。”应教授觉得,从竹炭到植物炭黑需要一系列的加工过程,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高温,而高温很有可能产生一些致癌物质。“食品有什么功能是很严肃的,需要大量的数据研究来支持,不能因为活性炭有吸附功能,就自然推断其变成食物后就有排毒功能了。”应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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