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的、由200多家企业领导参加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宣贯会议获悉,自今年8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实施新的分类管理办法。目前,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经根据国家规定的分类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着手制定相应的评定工作规范,组织开展企业分类评定和产品风险分级工作。此前按照老办法实施分类管理的工业品出口企业,将在年底前完成新旧分类转换,那些质量保证能力强、诚信度高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其出口放行速度将会大大加快。
新的分类管理办法根据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诚信度和产品质量情况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实施“企业分类+产品风险分级”二维分类管理理念,按评定结果的优劣程度将企业类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四种类别。对产品风险分级,是根据产品特性、质量数据、敏感因子将产品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三个等级。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的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的不同采取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信用监管五种不同检验监管方式。据了解,目前,河北省按照老办法实施分类管理的工业品出口企业有1772家,其中一类企业60家、二类企业132家,三类企业1580家,年底前,这些企业将完成新旧分类转换。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程方表示,他们将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进出口工业品检验监管集中整治和帮扶企业应对危机、促进出口等行动,按照新的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和改进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力争使更多的企业进入到一、二类企业当中去。
今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一家出口企业采用何种检验监管方式,不是由企业一个因素决定,而是由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两个要素决定的。同一企业或类别相同的企业,产品风险等级不同,或者风险等级相同的产品,企业类别不同,采取的检验监管方式就不同。“新办法还引入了‘动态调整机制’。”程方局长说:“产品风险等级和企业类别并非一成不变,如果企业发生问题,有可能被降类,作为检验检疫监管部门,将对企业类别及产品风险等级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企业出口产品得到恰当的检验监管方式,进一步确保检验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检验和监管的科学有效结合,真正实现既要管得住,又要放得快的管理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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