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压力表的指针:精密压力表的指针应符合 JB/T 9252 的规定。
精密压力表的指针与度盘间的距离:精密压力表的指针与度盘之间的距离应在0.5~1.5mm范围内。
技术要求 12.精密压力表的外观。精密压力表的可见部分应无明显的瑕疵、划伤,接头螺纹应无明显的毛刺和损伤;标度、标示等应清晰、正确和完整。
技术要求 13.精密压力表的耐工作环境振动性能。精密压力表应能承受符合 GB/T 4439 中规定的 V.H.2 等级的振动。
技术要求 14.精密压力表的抗运输环境性能。在包装、运输条件下,精密压力表应能承受 JB/T 9329 规定的抗运输环境性能试验。其中的高温+55℃;低温-40℃;自由跌落高度为 100mm;相对湿度项目可不做。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解读[2]试验方法
精密压力表的试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项目性能试验或全项目型式试验,由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测试机构在新产品定型或执行法定抽检以及国家计量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中明确规定了精密压力表的试验进程序列以及各试验项目之间的间歇时间。
※. 各项试验之间允许调零,某项目试验进行过程中不允许调零。对于调零装置的检验应在示值检验后接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中规定的试验条件:精密压力表的试验条件须满足 GB/T 1227-2002 4.2 规定的参比工作条件。参见技术要求 2.精密压力表的参比工作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试验仪器:精密压力表试验用标准仪器基本误差限的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检验精密压力表示值基本误差限绝对值的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试验用工作介质:对于测量上限值不大于0.25MPa的精密压力表,其试验用工作介质为清洁的空气或无毒、化学性能稳定的气体;对于测量上限值大于0.25MPa的精密压力表,其试验用工作介质为无腐蚀性的液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检验点:GB/T 1227-2002 规定的精密压力表检验点,是以标有数字的标度线作为检验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检验方法:GB/T 1227-2002 规定的精密压力表检验方法,是采用将被检验精密压力表与标准仪器比较的方法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中规定了精密压力表的基本误差试验方法和要求。
基本误差试验 1.在对精密压力表进行示值检验前应由零点平稳地增负荷至精密压力表测量范围上限(精密真空表应不低于当地可抽得极限真空的90%),并保持 3 min, 然后再均匀缓慢地减负荷至零,此后在 5 min 内进行示值检验。
基本误差试验 2.在对精密压力表进行示值检验时应由零点平稳地增负荷(暨常说的生压),依次对精密压力表各规定检验点进行检验。当精密压力表测量上限(精密真空表应不低于当地可抽得极限真空的90%)检验完毕后,须保持 3 min, 然后再均匀缓慢地减负荷,依次检验回程各规定检验点(包括零点)。
基本误差试验 3.在对精密压力表进行正反行程逐点检验时,对各规定检验点均应进行两次读数,一次是在负荷达到该点标准值(暨轻敲精密压力表外壳前)时读数,尔后,轻敲精密压力表外壳,待指针停止摆动时进行第二次读数。
基本误差试验 4.被检精密压力表在轻敲其外壳前和轻敲其外壳后的示值误差应符合 GB/T 1227-2002 4.3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3.精密压力表的基本误差。
基本误差试验 5. GB/T 1227-2002 对不同精度等级精密压力表的示值基本误差检验次数也进行了规定。0.4级精密压力表进行一次示值基本误差检验;0.16级、0.25级精密压力表须连续进行两次示值基本误差检验;0.1级精密压力表须连续进行三次示值基本误差检验。每次检验的示值误差均应符合 GB/T 1227-2002 4.3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回差试验:在基本误差试验中,各规定检验点的增负荷与减负荷的轻敲外壳后的示值之差均应符合 GB/T 1227-2002 4.4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4 .精密压力表的回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指针偏转平稳性试验:在基本误差试验中,应随时观察指针偏转的平稳性。其平稳性应符合 GB/T 1227-2002 4.5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5 .精密压力表的指针偏转平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零点误差试验:在基本误差试验中,当精密压力表的负荷为零时,即无任何负荷作用于被测精密压力表时,轻敲仪表外壳前的示值和轻敲仪表外壳后的示值均应符合 GB/T 1227-2002 4.6.1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6 .精密压力表的零点误差。对于具有调零装置的精密压力表须进行调零试验。其方法是,先向精密压力表加载其测量上限值的2%的负荷,再加载至测量上限值并保持 3 min,尔后降压至测量上限值的2%的负荷,调节调零装置校准零位。然后对各规定检验点均附加测量上限值的1%的负荷,进行正反行程的示值检验。示值检验结果应符合 GB/T 1227-2002 4.3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3.精密压力表的基本误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轻敲位移试验:在基本误差试验中对各规定检验点进行轻敲位移试验,轻敲位移试验是检验精密压力表的轻敲位移误差,所谓轻敲位移误差是指同一检验点在轻敲仪表外壳前与轻敲仪表外壳后的示值之差。精密压力表各规定检验点的轻敲位移误差均应符合 GB/T 1227-2002 4.7的规定。参见技术要求 7 .精密压力表的轻敲位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温度影响试验:精密压力表的温度影响试验须在温度试验箱中进行,温度试验项目包括低温试验和高温试验。试验的顺序和方法是: 将被测精密压力表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放于温度试验箱内 → 操控温度试验箱内的温度 → 当温度试验箱内的温度达到 5℃(低温试验)或40℃(高温试验)时,向被测精密压力表加载其测量范围上限值3/4的负荷 → 恒温不少于 3h → 卸载被测精密压力表的负荷,使其处于无负荷状态 → 进行 GB/T 1227-2002 5.6.1(基本误差试验 1)、5.6.2(基本误差试验 2 )、5.9.1(零点误差试验) 试验项目,其结果应符合 GB/T 1227-2002 4.8(技术要求 8.温度影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超(静)压试验:精密压力表的超(静)压试验须在参比工作条件下进行。其超压试验或静压试验应按 GB/T 1227-2002 表4 规定的负荷加载,其承载持续时间应按 GB/T 1227-2002 表4 规定的时间要求执行。承载进程结束后,卸载负荷并在 30 min 内进行 GB/T 1227-2002 5.6~5.10规定的试验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交变压力试验:精密压力表的交变压力试验须在参比工作条件下,通过交变压力试验机进行。交变压力试验机应能产生正弦波形,其交变频率、交变幅度均应符合 GB/T 1227-2002 表5 规定,试验的交变次数为 20,000 次。交变进程完成后,在 30 min 内进行 GB/T 1227-2002 5.6~5.10规定的试验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27-2002《精密压力表》规定的指示装置试验:精密压力表的指示装置试验是一种由目测和参照图纸或实测尺寸进行计算(标度尺外圆弧长)完成的检验过程。其试验结果应符合 GB/T 1227-2002 4.11 的各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