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513|回复: 2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7-24 18: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立刻注册计量论坛 交流工作中的点滴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发行版本:E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修 改 码:0
                                             文件编码:DG/QHSE/E7.43
                                             页    码:1/7
1  范围
    为了规范监视和测量装置(以下简称“测量装置”)的控制,使测量装置处于受控状态,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测量装置的管理职责、内容和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简略语
2.1 术语
本程序采用GB/T 19000-2000、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和Q/CNPC 104.1-2004标准规定的术语。
2.2 简略语
2.2.1 大型测量装置:指单台价值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石油专用测量装置和单台价值大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通用测量装置。
2.2.2 强制检定测量装置:指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测量装置。
2.2.3 计量标准装置:指按国家规定的准确度等级、作为检定依据用的测量装置。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机关部室职责
3.1.1 质量安全环保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室。负责大型测量装置、强制检定测量装置和计量标准装置的监控,参加大型测量装置的选型和调研,并对各单位测量装置管理和计量人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 生产协调部负责将大型测量装置购置计划纳入集团公司设备设施购置计划,组织大型测量装置选型和调研。
3.2 所属各单位部门职责
3.2.1 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测量装置和计量人员进行管理,制定本单位的计量工作计划,对本单位的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2 各计量检定/校准(以下简称“校准”)单位负责测量装置的校准工作。
3.3 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负责测量装置的校准。
4  程序内容
4.1 测量装置的分级控制
4.1.1 集团公司控制范围:大型测量装置、强制检定测量装置和计量标准装置。
4.1.2 各单位控制范围:本单位所使用的全部测量装置。
4.2 测量装置的配备原则
4.2.1 应满足生产、施工、服务的需要和测量准确度要求。
4.2.2 应满足施工所在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测量装置的选型、购置、验收
4.3.1 质量安全环保部参加由生产协调部、规划计划部等部室组织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评审、选型和调研。
4.3.2 强制检定测量装置由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批后,使用单位选型、购置。
4.3.3 各单位需建立的计量标准装置由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批。
4.3.4 集团公司组织选型、购置的测量装置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各单位组织选型、购置的测量装置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
4.3.5 测量装置的选型、购置、验收具体执行DG/QHSE/E6.4《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4.4 测量装置的建帐
4.4.1各单位新购置的测量装置校准合格后及使用中的测量装置,计量管理部门应分别建立本单位的A、B、C类“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DG/QHSE/E7.43-01)对本单位测量装置进行统一管理。
4.4.2 计量标准装置的建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质量安全环保部进行审批,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质量安全环保部与各单位计量管理部门建立“计量标准统计台帐”(DG/QHSE/E7.43-02),停用的计量标准装置应上报质量安全环保部备案。
4.4.3 强制检定测量装置由各单位进行管理,建立本单位的强制检定“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台帐于每年年底前上报质量安全环保部,停用或封存的强制检定测量装置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具体执行《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4.4.4 石油专用测量装置的使用单位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用计量标准器具管理目录》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本单位的石油专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
4.4.5 没有国家或行业检定规程及相应的企业标准进行校准的测量装置,使用单位计量管理部门组织按作业指导书的形式制定校准方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备案。质量安全环保部与各单位计量管理部门建立 “自校准(比对)方法台帐”(DG/QHSE/E7.43-03)
4.5 测量装置的校准
4.5.1 强制检定测量装置必须经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5.2 非强制检定测量装置必须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站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5.3 自校准测量装置由集团公司考核合格的标准装置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5.4 贮存、停用的测量装置在安装或使用前经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5.5 各校准机构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工作,开展校准的计量标准装置应满足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并在授权范
围内开展校准工作。
4.5.6 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应按国家或行业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非强制检定测量设备校准周期执行DG/QHSE/E7.43.1《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办法》。
4.5.7 用于测量使用的软件,在初次使用前或升级后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确认,确认所使用的软件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4.5.8 当发现测量装置或测量使用的软件偏离标准状态或对测量数据有疑问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已经校准的结果进行追溯、评审,并保留相应记录。不合格的测量结果应重新测量,失准的测量装置送校准部门进行校准。
4.5.9 集团公司以外送检的测量装置,送检单位应到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办理外送检审批手续。
4.6 测量装置校准状态的标识
4.6.1 测量装置校准状态的标识包括:
   a) 校准证书(包括测试报告和检定结果通知书);
   b) 彩色标志。
4.6.2 现场测量装置统一贴彩色标志,按DG/QHSE/E7.43.2《监视和测量装置A、B、C分类办法》对测量装置的状态进行分类标识。不便使用彩色标志的测量装置,可凭校准证书表明其校准状态。彩色标志的使用方法见《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办法》。
4.6.3 测量装置台帐、校准证书(包括测试报告和检定结果通知书)、 彩色标志应三对口。
4.7 测量装置的保养、维修、搬运和贮存
4.7.1 所属各单位计量标准、精密测量装置和大型测量装置应建立“设备运转记录”,并在记录上填写保养、维修和零部件更换情况。
4.7.2 测量装置的保养、维修要按“保养、维修手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维修后的测量装置应经重新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7.3 测量装置的搬运应按该装置使用说明书中的搬运要求进行,防止搬运过程中的损坏或失准。搬运和重新安装的精密测量装置应经重新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7.4 测量装置停用或贮存应保持适宜的贮存环境,保护测量装置的准确度和适用性。
4.8 不合格测量装置的处理
4.8.1 不合格测量装置应停止使用,并粘贴“停用”、“封存”或“报废”标识。
4.8.2 不合格计量标准装置的“停用”、“报废”应及时报质量安全环保部备案。
4.8.3 不合格强制检定测量设备“停用”、“报废”,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计量管理部门应变更本单位的“天津市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备案登记册”。
4.8.4 构成固定资产的测量装置报废应按DG/QHSE/E9.4《国有资产
管理程序》执行。
4.9 计量人员
4.9.1 各单位计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计量人员的管理,建立“计量人员统计台帐”(DG/QHSE/E7.43-04)。
4.9.2 所有计量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计量人员的培训按DG/QHSE/E6.3《培训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
4.9.3 计量人员的考核、发证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人员考核发证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证书有效期3-5年。
4.10 监督检查
4.10.1 质量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的测量装置的管理情况每年进行1-2次抽查。
4.10.2 所属各单位计量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1次检查,并填写“计量管理监督检查记录”(DG/QHSE/E7.43-05)。
4.10.3 各校准站要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每月组织1次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巡回检查等制度。
4.10.4 各实验室要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要求,每月组织1次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巡回检查等制度。
5  相关文件、记录和管理流程图
5.1 程序文件
DG/QHSE/E6.3     培训管理程序
DG/QHSE/E6.4     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DG/QHSE/E9.4     国有资产管理程序
5.2 作业文件
DG/QHSE/E7.43.1  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办法
DG/QHSE/E7.43.2  监视和测量装置A、B、C分类办法
5.3 记录
DG/QHSE/E7.43-01  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
DG/QHSE/E7.43-02  计量标准统计台帐
DG/QHSE/E7.43-03  自校准(比对)方法台帐
    DG/QHSE/E7.43-04  计量人员统计台帐
DG/QHSE/E7.43-05  计量管理监督检查记录
发表于 2007-7-24 22: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格装置处理有漏项

当计量装置不合格时要对其不合格造成的影响进行评审,也就是说要对计量装置不合格对产品质量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必要时还要采取跟踪措施,以确保产品的合格
 楼主| 发表于 2007-7-25 08: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xh98003 的帖子

还有2个作业文件支持这个程序文件,最近我们体系文件换版,因为负责单位计量管理,我起草了“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办法”,同时根据我们单位的特点制定了“监视和测量装置A、B、C分类办法”。目前还在征求专业路专家组以及所属单位的意见,各位量友如果有什么建议,请畅所欲言,以便我更好的修订这版文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2 06:59 , Processed in 0.056512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