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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进行稳定性考核及重复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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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xinju 发表于 2007-11-13 17: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想讨教一下各位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开展稳定性考核和重复性实验的工作.
根据1033,稳定性考核要对同一稳定的被测量进行n 次, m≥4(组),一般n是否要取到10次以上。那么一年至少做四组这样的实验?
如果对一个压力表,检定的时候是按照上行程,下行程来检定,那么做稳定性考核的时候,对于其中一个点进行考核,那么是不是10次都必须是上行程?而不是把压力表的全部要检定的点上下行程检完,做5次全程检定,然后取这个点的上下行程共10个数据做为稳定性考核的数据呢?重复性实验也同样的问题。
jlsts 发表于 2007-11-15 11: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JJF1033的要求,稳定性考核在建立计量标准的时候规定是至少4次,两次间隔不小于一个月。在平时计量标准管理的稳定性考核,我们的做法是没年一次,实际上是采用溯源时证书上的数据进行比较,而不专门做实验,(期间核查不是稳定性考核),至于“实际工作中”要怎样进行,那就看这是什么工作,应该在规定这“工作”的时候同时规定考核办法。
如果用被检仪器对标准器“考核”稳定性,一般需要用多次取平均值作为一次数据的办法进行,这样可以减少重复性对试验结果的影响,同时,在某种意义上,还可以理解成有效位数也增加了,以精密压力表作为标准的压力表标准装置的稳定性考核,建议采用接近量程的另一只精密压力表作为“稳定的对象”来进行,比用工作压力表考核有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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