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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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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塑智 发表于 2012-11-9 08: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33-2008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要求稳定性不能超过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请问大家,这个最大允许误差从何而来?因为不确定度评定出的结果是以扩展不确定度表示的呀。
peiquanbin 发表于 2012-11-9 09: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组测量结果中,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作为计量标准在这段时间内的稳定性稳定性应小于测量扩展不确定度的绝对值。
赵盼CCIC 发表于 2012-11-9 11: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稳定性考核就是考核该标准在某一些点上稳定输出或测量值的变化率是多少。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就是该标准在该点的技术指标。
 楼主| 梅塑智 发表于 2012-11-12 08: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peiquanbin

请问:“稳定性应小于测量扩展不确定度的绝对值”。这句话的出处在哪里?谢谢了!
 楼主| 梅塑智 发表于 2012-11-12 08: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赵盼CCIC


    首先谢谢你,但我还是不太明白,那“技术指标”具体指的是哪一方面的技术指标,“主计量标准器”的技术指标还是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技术指标,前者大多是以说明书为主,例如:说明书中描述该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是±多少,后者则是不确定度评定评出的“扩展不确定度”,例如:该计量标准示值误差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为U=多少,k=2,没有听说该“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是±多少。但在1033-2008里的32页的C.2.4.2这样描述: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即不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如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该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U,k=2或U95)。大家怎么理解?最好能举个实例。
zjlslk 发表于 2012-11-12 08: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稳定性很多项目是不要做的,看1033就可以知道,是否能找到稳定的核查标准,才觉得是不是要做的。
peiquanbin 发表于 2012-11-12 10: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梅塑智

jjf1033-2008 QQ截图20121112104404.jpg
名手 发表于 2012-11-12 10: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正在查询,谢谢楼上的大神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11-12 16: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梅塑智

  7楼引用了JJF1033-2008里关于被考核计量标准稳定性的要求,中心意思是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要求稳定性不能超过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这个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就是指被考核的计量标准检定规程对该计量标准的示值误差最大允许值。假设你的计量标准是10MPa的0.4级标准压力表,用来检定10MPa的1.6级工作压力表,你的计量标准0.4级压力表的示值误差允许值0.04MPa就是考核其稳定性时不允许超过的值。
  “如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该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U,k=2或U95)”是指你在使用计量标准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使用了标准器的修正值时的情况。你的标准器的修正值与你的检定工作以及该计量标准准确度等级毫不相干,它是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只受上级检定机构用他的计量标准检定你的计量标准时的不确定度影响。所以此时考核你的计量标准稳定性的指标就不再是你的计量标准的示值误差最大允许值了,而是上级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给出的不确定度。他的检定结果不确定度就是修正值的不确定度,也约等于他的计量标准示值误差最大允许值。
  以上可以看出,使用计量标准修正值后提高了检定精度,这是好事,但坏处是同时也提高了对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的指标要求。提高稳定性考核指标往往会带来计量标准考核不合格的风险。所以除非迫不得已,检定工作中应该尽量不使用计量标准的修正值,而直接使用计量标准的显示值。
赵盼CCIC 发表于 2012-11-13 07: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梅塑智


    当然是具有计量特性参数的了。
 楼主| 梅塑智 发表于 2012-11-16 14: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peiquanbin

我指的是“不加修正值使用”,即前一句,要求是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就是闹不明白这一点,究竟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在哪里找呢?谢谢!
 楼主| 梅塑智 发表于 2012-11-16 14: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规矩湾锦苑


    感谢版主,茅塞顿开,谢谢了!
 楼主| 梅塑智 发表于 2012-11-16 15: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规矩湾锦苑


    版主你好,刚发现有这样一个帖子,好像还没有解决,请版主就他的问题再详细讲解一下http://www.gfjl.org/home/html/90/t-112290.html
(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如何得出

发布: 2009-5-19 14:45 | 作者: 吉祥如意 | 来源: 中国计量

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中有这样一条:如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该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请问各位专家,这个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怎样才能得出?如一个200g二等砝码,检定证书给出的折算质量的修正值为0.06mg,那么它的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应该是多少呢?假设k=2


风吹石
2009-5-19 15:02:52
证书给出的就是折算质量值的不确定度。

吉祥如意
2009-5-19 15:16:53
如果证书给出的就是折算质量修正值的不确定度,那么有的修正值为0.0mg,那它的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也就为0.0mg了,我觉得好像不对,况且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该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就不可能了。

津津
2009-5-19 15:57:10
砝码规程中有对年稳定性的要求。。。。。。。

吉祥如意
2009-5-19 16:50:52
我理解是这样的,砝码规程中对年稳定性的要求是计量标准器的,它不包括被测砝码(核查标准)及天平等的影响,而上面所说的稳定性主要是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它包括计量标准器、被测砝码(核查标准)、天平等因素的影响,这是两个概念,不知这样理解对不对。

王晓张
2012-3-14 21:34:32
大家好,我的多点温湿度测试仪第一次校准的时候,U=0.2度,第二次U=0.2度,但是换了个地方校准U=1.0度了(这个地方的标准器的U=0.2度,所以他给出的不确定度大),那做稳定性考核(新建)时,两次的校准值差要小于0.2度,还是小于1.0度?实际校准值差最大的一个是0.21度,按照1033-2008要求:“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如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该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这个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就是上级证书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吗,那我该怎么考核稳定性?


dingyayu 发表于 2012-11-16 16: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标准器的要求,或检定规程要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11-16 18: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梅塑智

1.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怎样才能得出?
  在9楼我说过“你的标准器的修正值与你的检定工作以及该计量标准准确度等级毫不相干,它是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只受上级检定机构用他的计量标准检定你的计量标准时的不确定度影响”,因此“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只能由上级检定机构给出,要得到修正值的不确定度必须查上级检定机构给出的合格证书或校准报告。
2.一个200g二等砝码,检定证书给出的折算质量的修正值为0.06mg,它的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是多少?
  检定证书说得非常清楚,0.06mg是200g二等砝码的折算质量的修正值,不是砝码的不确定度,更不是砝码修正值的不确定度。因此还必须继续查看检定证书,看看是否给出了其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如果没有给出其他任何信息了,这属于上级检定机构的失职行为,你可以向上级检定机构索取。
  实在上级机构的具体检定人员不懂或工作态度不好给不出修正值的不确定度,为了不影响本单位计量标准正常的稳定性考核,可以查检定规程。新的砝码规程取消了一等和二等砝码,假设你的砝码是用于检定传递M1 等级、M12 等级及其以下砝码的F2等级的砝码,查砝码检定规程JJG99-2006的方法如下:
  查5.2 条扩展不确定度的规定可知:“在规定的准确度等级内,任何一个质量标称值为m0 的单个砝码,其折算质量的扩展不确定度,U (k=2),应不大于表1 中相应准确度等级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三分之一”。查表1知200g的F2等级砝码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是3.0mg,其1/3为1.0mg。即可判定200g的F2等级砝码的折算质量的修正值0.06mg的扩展不确定度为U=1.0mg  (k=2)。也就是说:
  按标称值使用F2等级200g砝码,即“不加修正值使用”时,该砝码稳定性考核指标为不超过3.0mg,“如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该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1.0mg。
3.说明
  三分之一原则是计量界默认的基本原则,因此对于其它所有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中,即便是其检定规程上没有类似于砝码规程的5.2条这种规定,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将被考核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除以3,当作为该计量标准修正值当K=2时的扩展不确定度,都是可以的,情有可原的,外部审核员是会认同的。
 楼主| 梅塑智 发表于 2012-11-19 20: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规矩湾锦苑


    这下彻底懂了,说实话,有好多量友们长期以来对这些概念性的东西都似是而非。不愧是版主,谢谢你!
hl_tom 发表于 2012-11-21 15: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版主太有才了
liulinlin 发表于 2012-11-22 10: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梅塑智

  7楼引用了JJF1033-2008里关于被考核计量标准稳定性的要求,中心意思是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11-12 16:16



    版主,这里追加一个相关疑问:我们拿到的证书中的测量不确定度,指的是根据本次校准时所评定的不确定度,还是引用的之前评估的不确定度呢?如果每次评定感觉好像没有这个必要,但是又没有找到相关文件明确说明这一点
liuyuji 发表于 2012-11-22 13: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是以前评定的不确定度,每次重新评不大可能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11-22 17: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liulinlin

  由计量标准建标时评定的不确定度报告可知,由被考核计量标准计量特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是用该计量标准的示值误差允许值作为半宽计算的。被考核计量标准送检后经检定合格才能使用,因此被考核计量标准示值误差检定结果必须小于规程规定的示值误差允许值,换句话说就是以每一次检定后的结果计算的计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肯定会小于建标时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评定的计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所以为了使给出的检定结果尽量安全(降低误差风险),检定机构给出的不确定度往往就是它们建标时分析的不确定度,你们拿到的证书中的测量不确定度,就是引用的他们之前评估的不确定度,用不着每次检定都进行不确定度评定。
tigerliu 发表于 2012-11-30 12: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规矩湾锦苑


    请教一下,每次上级机构的校准证书上面怎么会是“引用的他们之前评估的不确定度”呢?不应该是每次根据实际测量情况评定出来的么?
    还有就是关于计量标准稳定性要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计量标准如果是一个组合的仪器,比如检压力变送器,是给出标准压力,再用标准电流表测电流,标准器是由压力和电流组合而成,它的最大允许误差怎么算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11-30 21: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tigerliu

  首先,要清醒地认识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是测量结果的误差。
  用同一个测量方法测量同一个被测量,每次测量的测量结果都可能不同,但因为被测量真值是同一个,因此测量结果减去真值所得测量误差就会不相同。每“一个”测量结果都会有自己的误差。
  但是同一个测量方法如果测量原理不变数学模型就不变,再加上测量人员、测量设备、测量环境都按规定要求控制,那么各项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就不会变化,只要还是测量同一种被测量,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就不会改变,或者即便是有变化,变化也是甚微,可以忽略不计。所以用同一个测量方法测量大小差不多的同一种被测量的“一群”测量结果,其不确定度是相同的。
  因此一般来说只要对某种被测对象的测量方法不发生改变,其不确定度就不变,用该方法测量差不多大小相同的同一种被测量,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就不用重复评定,直接引用即可。这也是计量标准考核时之所以提供建标报告必须有不确定度评定报告,目的就是要求提供使用拟建计量标准开展该项检定/校准的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审员从而依据该评定报告判定实验室的检定/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能否满足检定和校准工作的要求。所以校准证书上面只要给出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就够了,即“引用的他们之前评估的不确定度”就可以了。
tigerliu 发表于 2012-12-4 14: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规矩湾锦苑


    假设我的标准器因为年久老化等问题已经不符合建标时的不确定度要求了,如果送检后上级给我们仪器的校准证书还是按照他们以前校准方法给出的不确定度,那么我回来之后看到证书不是又可以继续开展校准了么?我觉得应该是按照每次实际的测量情况给出不确定度啊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12-4 21: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tigerliu

  这里请一定要搞清楚两个概念,一个是你们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一个是上级检定机构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二者绝对不能搞混淆。
  如果送检后上级给你们仪器的校准证书还是按照他们以前校准方法给出的不确定度没有改变,这就说明上级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和检定方法都没有改变,上级的检定结果仍然是值得相信的。因此,无论你的计量标准合格不合格,甚至是报废了,上级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将永远不会改变。上级检定机构的检定机构不确定度只与上级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检定方法、检定环境、检定人员有关,与你们的计量标准合格与否毫无关系。反过来说如果上级检定结果不确定度真的比原来差了,你就要怀疑上级检定结果值不值得你们相信了,你用这个不确定度变差了的检定结果判定你们的计量标准能用与否,就可能产生无法承受的误判风险。此时,你必须摈弃这家上级检定机构,另找一家满足你们的计量标准检定计量要求的上级检定机构送检。
  假设你的标准器因为年久老化等问题已经不符合建标时的不确定度要求了,那是你们的计量标准不合格了。你们的计量标准合格与否并不影响上级检定机构的检定结果不确定度。恰恰是因为上级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没有变说明了上级检定结果的可靠性没有变,因此上级检定结果可以用来证明你们的计量标准示值误差超差。你们的计量标准示值误差超差使得你们的检定结果不确定度变坏,满足不了你们开展该项检定工作的要求了,所以你们的计量标准才应该报废更新。
tigerliu 发表于 2012-12-5 11: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规矩湾锦苑


    因为我很少做校准,但是我们的校准证书每次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都是根据实际测量情况(包括测量重复性、环境、标准器等)给出的,起码我觉得重复性应该不是每次都一样的吧?
而关于标准器的问题,打个比方我的标准器建标时要求的不确定度是U=0.2的话,当我某次送上级校准后由于年久老化引起的仪器的重复性变得很差了,上级实际给出我的不确定度是U=0.3,已经超出了我建标时的要求,这时说明我已经不能开展这项工作,必须重新评定我的标准器现在是否要求了。如果我的上级每次都给出以前的不确定度,这不会引起我误以为我的标准器还是符合要求的吗?
至于我理解您说的上级的不确定度,是他们自己检测能力的不确定度,当然是能够检我的仪器的,但那不是我的仪器能够在检测引入的不确定度了,更不是实际检测时的不确定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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