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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算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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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XIANYU 发表于 2013-4-19 16: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XIANYU 于 2013-4-19 16:40 编辑




你没这CNAS等认可标识,我干嘛找你,价格也较高,随便附近熟人国营企业或兄弟单位也可以完成,至多本省本市那么多CMA或高校实验室或其他单位也有能力完成,甚至很多我们自己都有能力完成,我根本犯不着每年几十万测试费用花出去。
大企业和国外公司特别看重实验室国际认可。



我这是从用户的角度来说这事,和对这事心底的看法。当然有的是测试机构方,代表反方的意见,体谅反方的看法,有情可原……


abdong 发表于 2013-4-19 21: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bdong 于 2013-4-19 21:17 编辑

我认为不违规。的确是一种规避风险的行为,也是一种因应需求产生的。作为CNAS认可实验室,我想没有哪个实验室敢说没出具过不带CNAS认可标识的证书。
1.CNAS认可要求,要有校准经历才能认可;即使已认可项目,按CNAS现认可要求,认可项目仪器频次需平均1次/月以上,这类频次少的设备也不予以认可。
2.一些频次少,一年不会有几台,甚至于两三年没机会出现一台的设备,实验室不会去花大量的精力进去做认可的。但是企业也需要满足溯源要求,这就需要进行校准,只需要满足溯源要求的证书,并非必须要CNAS认可。
3.非标设备只牵扯到一些简单的物理量,那实验室也不可能认可过了,再去进行校准,而只能出具非CNAS认可证书。比如检测烟雾探测器用的响应阈值测试箱,主要参数就是温度跟烟密度,可以按照其标准上的要求进行校准,可在第一次遇到此类仪器时,并不可能有认可。这时也只能出具没有CNAS认可的证书。
4.按我的理解来说,认可实验室不出具CNAS标示,一般是经与客户协商的同意的,对企业或者对CNAS认可方来说,并没有损害。更多实验室是超范围使用CNAS标识,一个是违反了CNAS的规定,另一个是令实验室本身及企业背负风险。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4-19 22: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5# 八一八

  73楼引用的CNAS认可标识的使用规定“5.3.1.2 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拥有认可标识的使用权,并鼓励在其认可的范围内使用认可标识。”说的再明白不过了。这一条的意思是说,获准CNAS认可的实验室是否使用“认可标识”是它“拥有”的使用权利,可以盖认可标识,也可以不盖认可标识,CNAS认可机构“鼓励”其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认可标识,这里用了“鼓励”一词,而不是使用“强制”或者“必须”的词语。显然获准CNAS认可的实验室如果在客户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在出具的证书和报告上没有使用认可标识并不违规。
  我国现行计量法只是规定了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强制性,对于非强制检定的范围没有强调必须是由法定或授权技术机构执行检定或校准,主管部门只是在后来的解释中利用涉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理由,算是在法律层次上把对社会开展检定/校准服务的内容纳入了法定或授权技术机构的范畴进行了解释。对于内部开展的校准活动、供需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的计量互助活动及其它计量单位间的交往活动,只要不触及仲裁和“打官司”,则处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况,现行计量法是无力干涉的。
  所以计量技术机构在其出具的证书和报告上只要不弄虚作假和“乱盖”标识,至于盖不盖认可标识,CNAS不予追究,计量法更不予追究。证书和报告不盖认可标识并不违反国家任何一个法律和法规,也不违反CNAS的相关规定。但是说到“开一个打印公司打印报告就好了”那也是不行的,计量法允许不加盖认可标识,但在报告上缺失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印章或有效标识就是有瑕疵的计量“服务产品”,计量相关法规并不允许,随便打印的证书和报告则是无效的。
byang1997 发表于 2013-4-19 22: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yang1997


   1、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认为违规,那么是违反了哪条规定?
   2、如果项目没通过CN ...
Rie 发表于 2013-4-16 16:19



    1 。违规,顾名思义就是违反了规定,但这个规定到底包含哪些,我想至包含了顾客和机构所签定的合同,顾客为什么选择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校准,也就是可以从这里得到更可靠,更放心的服务。而证书作为过程的结果-产品,也必然也要达到顾客的满意,显然不带CNAS 标志的证书可能会使顾客得不到满意。
   2 。‘用户选择了没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而导致评审出问题,责任在用户,用户没有做好供方评审,评审方开不符合项很正常。’这个我赞同,但是顾客本身选择的机构是有资质的,如果该机构发现顾客送检的设备,该机构没能力进行校准,但是又进行校准,并出具了证书,为什么最终的责任需要顾客来承担?
  3。“CNAS不是万能药,不是所有的评审都需要CNAS证书。”这个不赞同,所我说在体系审核的/过程审核/产品审核的时候,一般不是太纠结与有没有盖章的事情,主要是关注的是工厂/企业的测量/监视设备的测量/监视结果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byang1997 发表于 2013-4-19 22: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明确我的的态度:不违规.
     撇开其他的先不去争论,单单这一个现象并不能说明机构有违规,判断违规 ...
洪立祥 发表于 2013-4-17 14:24


该标准中并没有哪条规定测量设备的溯源需要带 认可标志。
7.6 C 具有标识 是指测量设备的标识。
JIXIANYU 发表于 2013-4-19 23: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XIANYU 于 2013-4-19 23:25 编辑

“组织取得了认证证书,如果不充分使用认证证书、徽标、标识为自己创造财富或知名度……”


很多CNAS认可实验室,是为了这个牌子,去吸引客户,如果不懂的或不太在意的客户容易相信其实力,而将测试业务交给他们来做。
其实有兄弟单位就有这想法,只申请少部分CNAS认可项目,有了这个招牌,对母公司和自己单位发展都有好处,就是这么直接的想法。

说实话,我就是典型的大客户,我就特别反感有关实验室这么做,我不在意的你和我说,都没关系,别打擦边球。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
同意前面的观点,如果你有能力,能给客户更大的帮助却为了减小风险不盖章,这样客户会记住你的!
                      如果你没有资质,不盖章,违规程度低些罢了,盖了章,那也没必要,说不定证书被暂停甚至吊销,客户也不愿你为了赚这点钱冒这么大的风险。不用为我们冒这风险,真的需要时,我们有渠道和能力查询相关有资质的实验室,甚至直接联系国外实验室(比如美国怀特实验室……)。事先直说了吧,别出那些报告了,就出个名称为“检测报告或测试报告”就行了,一些省市检测机构,就这么做,为了保护自己,也和我们直说。理解的同时也欣赏!

前面也说到,客户也要为自己负责,是的,希望各位客户花钱时核对一下对方的能力,看到的是认可计量项目能力和测试项目能力表,通过公用查询方法或直接向对方索取认可证书附件即可。没这个能力,可以让对方外包或直接联系有能力的那个实验室。

我上面说的偏重测试的机构很普遍。偏重校准的机构主要是省市计量院,明知故犯的擦边,可能真的是因为标准器送检了……,那就不出校准证书这个抬头就是,计量院经常就和我们主动说明,这几份,我就出检测报告了,又不是强检标准器,算了!
冬日暖洋洋 发表于 2013-4-20 09: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日暖洋洋 于 2013-4-20 09:16 编辑

回复 76# JIXIANYU


    客户可以自主选择机构,这个题目讨论的仅仅是不盖章违规与否.与客户的主观意识没有关系的
    举个最最明白的例子吧。
    你是一个硕士,但是找工作的时候你可以用本科的学历,也可以用硕士的学历,但是一般人当然会拿出硕士的学历,不然会被人鄙视
    但是你去造了个博士的学历(那就是超范围出报告)是违规的。
    这例子说明了一切,一般正常人有了硕士学历肯定是会表明自己的身份的。除非他脑子有病或者换种方式来说他比较“低调”。
洪立祥 发表于 2013-4-20 1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0# byang1997


   

我说的是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中的5.3.3.10表示如果校准证书被用于检测实验室,GB/T19001/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建立测量溯源体系时应带认可标识,这句话是不是应该理解为证书需要带认可标识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4-21 00: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3# 洪立祥

  CNAS-R01的5.3.3.10说,如果校准证书被用于检测实验室认可,GB/T19001/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组织建立测量溯源体系时应带认可标识。这句话是对申请检测实验室认可和申请9001质量认证单位的要求,不是对校准实验室的要求。是要求被检测实验室认可和被质量体系认证的单位用于量值溯源的测量设备必须带有认可标识。因此检测实验室要通过CNAS认可,企业要通过9001认证,其建立的溯源系统中使用的测量设备应该使用有认可标识的合格证书。为此组织应该书面要求为自己提供计量服务的“供方”提供的校准证书必须加盖认可标识,声明无认可标识的证书和报告本组织将拒收,从而确保本组织在认可或认证时顺利通过。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4-21 00: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3-4-21 00:36 编辑

回复 82# 冬日暖洋洋

赞同!你的比喻很形象,呵呵。
  招聘需要本科学历证,你有本科证,也有硕士证,你拿本科证去应聘可以,拿硕士证应聘也可以,这是你的权利。一般正常人会拿硕士证证明自己的强大,以便获得加分。你不拿硕士证应聘并不违规,只是违反常理,被人误认为傻子。你没有博士证,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伪造博士证去应聘,这就是违规。
JIXIANYU 发表于 2013-4-21 08: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XIANYU 于 2013-4-21 08:24 编辑

冬日的比喻,可以形象的说明你的观点,这种方法很直观。就此我说出我们正方的想法-----

我是从人才库中寻找有硕士证的人才帮我做事,因为他有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至少大部分都有,也不排除本科生更优秀,但是为了给国内或外方客户更可以通用认可,我只有从硕士人才库中查询)。
我查到你是有这能力,然后我联系你,愿意花这个钱,潜意识就是为了你用你硕士证的抬头帮我做事,帮我证明我的送样产品的参数。
你或许有你的难处,告诉我没关系,因为你的诚实下次还有其他再找你做的测试业务,如果我同意,你也可以利用你的资源外包给你的关系单位。我可以找其他硕士证的朋友做,或可以降低要求找我认识的其他本科生做,便宜!
但是你别给我擦边球,不告诉我,报告上没有相关标识,这样没意思。不排除一些要求不高的客户,熟悉你这个机构(我就不举例了),知道你们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这就说明你们的管理会或至少有惯性贯穿你们的工作过程,相信你们的标准、设备、人员和管理还是符合规范要求的,至少是第三方做的吧(虽然这个第三方也是可以某种程度上影响的:))。
这么说,各位能从我们的角度来理解一下吧。
所以,在你能盖章(没有其他为难的情况存在)却不盖(流程加急疏忽忘了盖的解释也可以理解吧),做人低调很好,别在这上面“低调”(大家都是成年人,可能对客户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说还不大,但是知道这上面低调为的是什么),大家工作都很忙,别为这个事还要事前询问,然后出报告左叮嘱右嘱咐的,大家互相支持一下!
紫狂 发表于 2013-4-21 11: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2楼,个人觉得盖与不盖就是是否使用已通过项目的CNAS的资质,不过除非被测项目未通过认证或测量的范围超过CNAS授权范围,不然不管从服务客户还是从机构本身质量管理及体系改进的角度,通过的都应该盖。
dsa 发表于 2013-4-21 14: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盖章本身不算违规,但客户接受就成啦!
tom.cheng 发表于 2013-4-21 16: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的这个问题是目前行业内可以说是一个普遍的潜规则,针对客户来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需要提醒的,不能采取蒙混过关的方式,起码的职业道德;反之,客人仅供参考之用,无需用来作公正性数据或与法律法规有关等的事情时,是必须要有相关资质的,所以评定是否违规,需要看在何种情况下。
rainie 发表于 2013-4-21 19: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5# JIXIANYU
盖不盖CNAS章证书内容是一样的吧,唯一区别就是多个章的区别吗?收费也不一样?我们的客户很少要求盖CNAS章的,真是极小部分会有要求,cnas授权项目也是有限的,实验室人员也不可能完全记得哪些是授权的,要是只要是授权的项目都要盖章的话,每天出证书都要对照下是不是cnas授权项目,麻烦死了
JIXIANYU 发表于 2013-4-21 20: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XIANYU 于 2013-4-21 20:34 编辑

回复 90# rainie


   
不要求盖章,甚至没有意识到盖章的用户,这样对于测试机构当然好,我如果是测试机构我也很高兴,用认可机构的名称引来了生意,默认按照这个价格赚了测试费,最后出了份报告又不用查询是否己方通过,更不用担心被实验室认可审查方审出问题,这样作为测试方双手欢迎,而且不会和偶尔做试验的客户直说这个小秘密。(有机构直接在证书外面套个有说明实验室通过CNAS标识认可的外套,给了客户更好的报告包装形式),我们曾经也是,后来随着项目的进展,被我们的客户提醒后,我们才注意到。

你们一般不用觉得出个报告还要查询是否有这个资质,因为,我们联系到你,已经帮你看过你有这个资质才找你的,或者联系你们的销售时就问你们还有这个资质啊,你们的销售经理或助手此时一般都会很用心很及时的查资质,如果有非常快的回复我们可以的,如果没有也会和我们沟通可否通过我们外包……,流程和细节就不必说的那么详细了:)

说着玩的,你当然要看一下,测试机构专门有人出具报告,有人负责审核,你们的一份word版能力表,Ctrl+F就搜索到了,这个累是不是真的,我们彼此笑笑意会即可……
这个真不算累,我们经常请你们多出一份对应的英文报告,而且经常谈优惠不给报告的翻译费用,出英文报告更累吧,但是你们也很老练(除了一些关键的专业术语需要我们提供或确认)的帮做出来……
其实,我们都彼此互相理解的,我们也有经常节假日需求加快,加费用的加急测试……,算了,扯远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4-22 01: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6# JIXIANYU

  你说的这种情况正是我所说的组织在选择“合格供方”时应该考虑的问题,如果组织需要校准证书必须加盖CNAS认可标识,那么组织就应该在与“服务供方”签订合同时明确写明。当技术机构承诺了可以签发盖有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而实际上没有资质签发就是技术机构的欺诈行为,有资质签发加盖认可标识而未加盖认可标识的行为就是提供了违反合同有瑕疵的“产品”。组织根据合同规定可以向技术机构追索由其欺诈行为和提高有瑕疵的产品造成的损失,直至将其从组织的《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不再与其合作或发生经济往来。
  上述情况已经偏离了上帝的辩题的本意。假设避开合同法的问题不谈,仅就一个经CNAS认可了的技术机构而言,如果在其提供的校准证书上未加盖认可标识,算不算违规?答案还是应该是不能算违规,因为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加盖认可标识,就连CNAS自己也只规定了不得滥用和误用认可标识,不得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不得伪造认可标识,并未规定所有的情况下都必须加盖认可标识。是否加盖认可标识是获得认可的技术机构拥有的一种权利,没有合同的约定时并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zhoujidai 发表于 2013-4-22 08: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违规,实验室认可本身就是一种自愿行为,没有使用标识也不能说其违规................
JIXIANYU 发表于 2013-4-22 16: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XIANYU 于 2013-4-22 16:06 编辑

好吧,不违规,只不过自保心理使然……
这里面也确实有提前和客户说明的好同志,这样既不违规也不违反职业道德,应该表扬……

国家法律法规中,哪些行为不违法不违规,确实需要研究,希望研究成果能被一些好同志和企业注意到并自我规范保护,促进整个测试行业发展……
rainie 发表于 2013-4-22 21: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1# JIXIANYU
ctrl+F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不过确实我们的工作市场经营性方面很弱,大多还是行政性的检定,关于CNAS的认识本身就不足,每次是硬着头皮完成cnas考核和复评审,工作中客户要求盖cnas章的很少,自己的认识确实不够
bixiujuan 发表于 2013-4-23 12: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算违规。
zhilingbaozhen 发表于 2013-4-23 16: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盖章本身不算违规,如果用户有要求就要盖,没有要求可以不盖,
JIXIANYU 发表于 2013-4-23 18: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国内需要CNAS国际互认检测结果的需求意识,还没有跟上来,国内的客户要求就少些了。目前无论是检定校准还是检测试验,有CMA或行政许可机构一般都可以,何况既然送出来检测了,属于第三方报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企业已经做的不错了。我们的一些分供方企业,让他提供报告,他马上意识到要花钱,一个是经济上的损失,另外一方面他们因为太不关注这个,连最常见的省市计量监督检测院都不知道。产品测试,或开发研究分析,或产品FAI型式检验,或产品质量问题检测,甚至基础的计量器具设备检校,作为市场化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私人企业,这都是从他们口袋里面掏真金白银啊,谁会主动送测?主观上都不愿意,他怎么会知道到哪里去找这些测试机构,还会在意到报告的要求,我需要报告为我提供什么证明,哪一种程度的证明!
国家层面要先考虑实验室认可的国际化需求,这方面做得还是不错的。而且从大家主动避免错开报告的意识上来看,确实这个证书的管控和复查还是很严的,不像其他一些证书很水(虽然我们知道那只是稍微有些提高)。
各方的反映和交流来看,既然通过和复审都比较严谨,就更能促使这个认可得到更多实验室和用户的承认,这是好事!
namehsc 发表于 2013-4-23 20: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证书如无加盖CNAS认可章,严格意义上讲此校准证书是无效的。企业如果是想通过质量认证或出口,对方是不认可此类证书的。
frankzhanguestc 发表于 2013-4-24 09: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违规,没有CNAS标示完全是第三方和客户之间的事情,跟CNAS无关了。我们的监督检查写到,查某份证书无标示,不在检查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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