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3-9-24 09:16 编辑
测量计量这门学科与技术,存在三种场合:1研制;2计量;3 应用。任何一种量具、任何一种测量仪器、任何一种计量标准,都存在这三个场合,或者说是三个过程。第一是出世立身,是建造、赋值,成为一个功能实体;第二是经过国家计量部门的检验,取得合格证。这是社会公证。有了合格证,就有了可信性。我认为,所谓可信不可信,是人类社会的事,不是客观事物的性质。客观事物都是客观存在,只有人对它认识程度的问题,没有可信不可信的问题。测量仪器在人类的交易活动中,起仲裁的作用,人们关心它的示值是否可信,表面上是对物的怀疑,而其本质是对人的怀疑。谁都明白,造假的是人,而不是物。计量机构,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公证机关。第三,应用,就是被用户选去干事。测量仪器是测量工具,用作测量;计量标准是检定或校准的工具,即计量 工作的工具。计量标准用于计量工作。量具是较简单的测量仪器。 工厂生产了量具,米尺、卡尺,都是在厂里定标的。经过计量,取得合格证,才能应用。量具的特点是较简单,但它在三大过程中的规律与任何复杂仪器没有区别。 复杂到铯原子频标、激光比长仪;简单到一把卡尺、一只温度计,都必须经过计量,才能被信任,被应用。原子频标不经过计量而去传递量值是不合法的;同样,一台电子秤没经过计量,就用于卖粮食、卖肉、卖菜,也是不符合计量法的,是违法的。贸易市场的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商贩按时检定案秤与台秤;买主也应知道,任何秤,称出的重量,只在秤是“合格的”这个条件下,才是可信的。 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以来,我国的交易,在量值方面,就有了法律的保证。因为通常计量这件事由市场管理人员负责,一般顾客也就不必担这个心。一个成熟的、正常运转的社会,人们分工负责,各尽其职。计量过的测量仪器的可信性,是一切交易的前提,这是由计量机构与管理机构来负责的。 - 由上所述,我认为,关于测量仪器的可信性的问题,人类社会早已有解决的办法,那就是所有测量仪器(示教仪器除外)都必须经过计量。 经过计量(中国是检定,一些国家称校准),测量仪器就是可信的,就可以在生产、交易的活动中去应用。 仪器是否失准,人们自然很关心。失准可能是人为的(如在市场上),也可能是自然的(非人为的,如生产线上),但人们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方法,就是计量。计量是严肃的事,定期进行。而旁证是可以随时进行的。不同的测量仪器,有不同的旁证方法。其中重要的一条,是重视异常数据。一个有经验的测量工作者,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发现问题或问题的苗头。这些是要不断地提高的“本事”,有些经验,也值得总结,供后来者学习。任何有用的知识,都是人类的财富;任何贡献知识与经验的人,都值得人们的尊重。 但是,不确定度论的提出,不是人类认识发展的正常情况。不确定度论否定误差理论,否定的正是人类知识的精华。否定正确的东西,必将是自身的被否定。本文不能谈得太多,只论及“可信性”。上面已说,取得可信性,只能靠计量。 - 说不确定度是可信性,进行不确定度评定,就是取得可信性。这种说教是实际情况吗?说点心里话、实在话,搞了这么多年的不确定度评定,到底有什么用呢?如果不是应付检查的话,谁会干那些走形式的事? - 若说不确定度评定是客观的需求,是取得“可信性”的手段,那我看最需要进行不确定度评定的是现在市场上最广泛使用的电子案秤。而在生产中最需要评定不确定度的就是游标卡尺。事实上,不确定度评定的最大弊病是“一般信息”代替“具体性能”,“口头评估”代替“单件实测”。说空话,解决不了具体量具的可信性问题。 在某些场合,简化(或省略)不确定度评定,还不一定说明是对不确定度论的否定;但至少是认识到:“不确定度评定并非不可缺”。可信性的问题,不能按复杂仪器与简单仪器来区分,而重点应看到哪里“可信性”问题最严重。既然在“可信性”最严重的场合,都可以简化(实际是省略)不确定度评定,那必然的逻辑就是:在一切场合,都可以简化、省略不确定度评定。 老史退休前的五年(93-97),正是不确定度兴起的年代。对不确定度评定,采取了坚决抵制的态度。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规定一律除以根号N。宇航测量设备的频率分散性考核,规定测量100次,按不确定度评定,性能必定虚夸10倍。就这个问题来说,老史当年否定不确定度评定,就是坚持了真理,就是对事业负责。16年过去了,老史坚持驳斥不确定度论,就是坚持真理。要继续战斗。不确定度论迷惑了世界上众多的学者,一些网友不赞成我的观点,我表示可以理解;但必须实事求是,一定要认真想一想。认识的提高,归根结底要靠自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