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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不确定度评定的十条弊病(6) —合格性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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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1 12: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njlyx

  滥用不确定度评定的确是要把人逼疯的,因此不确定度评定并不是非亲自进行不可的,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的,行业内公认的,自己师傅、老师的经验已证明满足测量要求的测量方案,只需要直接使用其不确定度评定结果,并不需要重复评定其测量不确定度。人们只需对新产品开发、新理论和新技术发布、操作程复杂或风险很高的测量过程使用的测量结果单独进行不确定度评定。难道说你买糖自己吃也需要不确定度评定吗?
  我只是就你40楼的最后一句说法,根据38楼史老师提供的表1粮食零售为例,假设‘承诺’份量误差不超过3g,按你的说法就是“ ‘测量不确定度’不大于3g”,那就是将允差与不确定度画了等号。监管部门的测量要求也好,顾客的测量要求和卖方自己的测量需求也罢,1/3原则都是共同遵守的。如果称量允差3g,其测量不确定度必须≤1g。试想你买贵金属允差(你能承受的误差极限)3g,他的衡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就已经达3g,你的允差如何保证?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一个工件轴径允差0.02mm,你使用允差0.02mm的卡尺去测量,你的产品质量能够保证吗?再用检定为例,被检压力表的示值允差0.016MPa,你使用的计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已达0.016MPa,这种检定机构你敢将它列入你们的合格供方,送给他们检吗?
njlyx 发表于 2014-9-1 13: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4-9-1 14:41 编辑

回复 51# 规矩湾锦苑


    你看清楚!-- 那3g是卖家给出的‘称量不确定度’,不是市场监管机构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规定的“测量允差”! 别糊搅。 对于经验丰富的师傅,完全可能用“最大允差”为3g的秤称量,给出3g的‘称量不确定度’--- 因为他有充分的把握保证自己的称量操作及环境条件完全符合所用秤具的使用要求! 对于一般的学徒工,是可能没有此等功力,或要适当放量! 但绝不会要按您的“神要求”:要用“最大允差”为1g的秤称量,才能给出3g的‘称量不确定度’!......【给出(申称)‘称量不确定度’为3g】与【“核查”这个3g的‘称量不确定度’是否‘靠谱’?】是两件事!

   谁要买糖的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即便有那么一天概念理顺了,也是要求卖糖的评估自己的“测量不确定度”,由此明确告诉买糖的:他的糖误差不会超过多少!(无需什么‘评估报告’,只要卖糖的对自己给出的‘承诺’负责!)

   【 试想你买贵金属允差(你能承受的误差极限)3g,他的衡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就已经达3g,你的允差如何保证?你能够承受吗?】---你这是什么“逻辑”? 3g的“测量误差”上限是由“卖家”保证,他技术熟练、能够用“不确定度为3g(99.7%)--- 现时似乎还只有相关‘规范’要求的“最大允差”,少见衡器提供者申明的“测量不确定度””的衡器称量予以‘保证’,谁说不可以?!.... 顾客若有疑问,请监管部门“核查”卖家的称量误差是否超过3g时,才会要求监管部门“核查”用的标准秤的测量不确定度(99.7%---对应“核查”‘最大允差’)不能超过1g。

  【如果一个工件轴径允差0.02mm,你使用允差0.02mm的卡尺去测量,你的产品质量能够保证吗?】--- 工件轴径允差0.02mm是工件配合允许的实际尺寸变化范围,不是允许的最大测量误差’!.....你又胡配了!

  【 再用检定为例,被检压力表的示值允差0.016MPa,你使用的计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已达0.016MPa,这种检定机构你敢将它列入你们的合格供方,送给他们检吗?】----你这是指【被检压力表”的“测量不确定度】?还是指【检定这压力表是否合格的“检定系统(或检定方案)”的“测量不确定度】?.....你先拎拎清楚!

    仅由“评估报告”忽悠的、不需要“承担”经济责任的“测量不确定度”通常只对“专家”们有意义。
njlyx 发表于 2014-9-1 14: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njlyx


    最后一句是与前文关联不大的话,想删删不了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1 22: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njlyx

  我看得非常清楚,有45楼的原话为证: 商家出售500g一盒的包装食品,包装袋上标注:净含量 500g±3g。商家若对顾客说“我卖的盒装糖份量足,‘最大允许误差’仅为3g “,似不如说“我卖的盒装糖份量足,‘不确定度’仅为3g “合符‘情理’”。
  你这段话的设立条件明明说的是“包装袋上标注:净含量 500g±3g”,且不谈定量包装的允差是单边的,不存在正误差(+3g)的限制,因此全宽就是3g,就只说“净含量”的标注含义也正是商家为证明给量足,承诺了3g是他的最大允许误差,并非是定量包装称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商家的称量结果不确定度U与被称量物的允差全宽T之比必须≤1/3,即U≤1g。而老师您却说,“商家若对顾客说我卖的盒装糖份量足,‘最大允许误差’仅为3g ,似不如说‘不确定度’仅为3g 合符‘情理’”,这难道还不是典型的概念混淆吗?还有什么说法能比这更能证明您将不确定度U与误差的允许值MPEV画了等号呢?
  你的最后一句话其实与本贴主题有密切关系,也没有必要删除。说到底就是因为您将不确定度与最大允差的绝对值画了等号,所以才认为有了允差,不确定度就是允差,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就是专家们的“忽悠”,不需要承担经济责任,只对专家们有意义。其实,测量过程设计后在正式实施前都有一个测量过程有效性确认的过程,当测量过程的可信性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评估者对不确定度的评定报告说完全可行,评估者是要对其错误的评定结果造成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的,并不是像你所说纯属不负责任地忽悠。
  至于允差的问题,如果你不承认图纸、工艺、技术文件规定的尺寸、重量、压力、温度的允差和允许的最大最小值之差就是被测参数的控制限吗?我可以坦率地告诉老师,您可以再仔细揣摩一下JJF1094中的MPEV的含义,看看它是不是被测参数的允差。我说的测量领域的这个控制限与您说的包装袋上标注净含量 500g±3g后面那个±3g的含义也没有任何区别。
njlyx 发表于 2014-9-2 11: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规矩湾锦苑


         如果你不是故意歪曲别人的意思,那你的理解能力便确实不能让人恭维了!  希望是后一种情况。
         该说的已经说过了,本人无力让你不“费解”。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2 12: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njlyx

  我一直认为,只要一个人没有毛病,每个人的话都是说给别人听的,要想让听着不误解自己说的话,自己就要把话说清楚,不能怪别人的理解能力差,也不要怪别人歪曲。别人对你的话感兴趣,听不明白时自然会反复询问,直至明白为止。别人对您说的东西毫无兴趣时,随便你怎么说,哪怕是叫破嗓子,别人也会置之不理。因此,我在培训讲课时有人向我提出问题,说明他听进去了而且对我说的内容有兴趣,我会非常高兴,我会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变换着方式向他讲解,直至明白为止,其实一个人的问题不一定仅仅是他个人,这个问题会代表一部分人对所讲的内容心存疑问。
  因为你自己说的话是:500g一盒的包装食品标注净含量 500g±3g,这种标注若是商家承诺“我卖的盒装糖份量足,‘最大允许误差’仅为3g “,似不如说“我卖的盒装糖份量足,‘不确定度’仅为3g “合符‘情理’”。您说的这段话的确令人费解,听者只能理解为商家承诺的称量结果最大允差3g就是称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因此才有“最大允差3g不如说不确定度3g‘合乎情理’”这样混淆不确定度与最大允差两个概念的结果。老师说无力让我不费解,其实也无力让大家不费解。我和大多数量友都明白不确定度不是最大允差,我的回帖只是想告诉老师把不确定度与最大允差画等号确确实实是把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混淆了。当然是否接受接受我的观点是每个人的自由,除了与错误理解造成的后果密切相关的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无权干涉,也不想和不会干涉。
njlyx 发表于 2014-9-2 14: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4-9-2 15:10 编辑

回复 56# 规矩湾锦苑


        本人理解的“测量不确定度”的物理含义早已昭告:就是约定包含概率下的一个“测量误差限”【或者叫做“测量误差范围(半宽)”】 它与“最大允许(测量)误差”的物理含义是一样的(如果约定的包含概率一样的话)——都是一个“测量误差限”!.........“测量不确定度”与“最大允许(测量)误差”的差异就在于它们的“主人”分属测量结果(或测量器具)的供、需一方:需方(或者监管方、或相关规程)向供方要求的“测量误差限”为“最大允许(测量)误差”;供方向需方“承诺”的“测量误差限”由“测量不确定度”说明。......其来历显然也不一样,虽然都是一个“测量误差限”:“最大允许(测量)误差”是应用要求的指标;“测量不确定度”是对相关对象品质的“评估”结果。......对于同一对象,两者的适配(供、需达成协议)关系为:在统一的包含概率下,“测量不确定度”不大于“最大允许(测量)误差”。

      在不用“测量不确定度”的意境下,供方向需方的“承诺”只能为:保证“测量误差”不大于要求的“最大允许(测量)误差”。---- 以往及现在大多数情况都是这么做的!..... 如果是“供方”市场,这没什么问题,反正我满足你的要求你就会接受;若是“需方”市场,就会有点纠结了,假定有好几个“供方”,都满足一个“需方”的要求,且价钱一样,“需方”要哪家的东西呢?

      本人理解的“测量不确定度”与你的“理解”天壤之别! 请不要往你的“定义”上糊搅。 如果按你的“理解”,只能“费解”。 我根本搞不清你的“理解”究竟是什么含义?所以无法让你不“费解”。

     谁的认识比较靠谱? 自有公论。
 楼主| 史锦顺 发表于 2014-9-2 18: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4-9-2 18:55 编辑

-
                          零售商品与包装商品的允差不同
-
                                                                                                          史锦顺
-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工商总局20044月)规定,商家出售的零售粮食,25kg,允许短缺量为:偏差-100g;而在《定量包装商品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中规定,25kg的袋装粮食,允许短缺量为:相对偏差-1%,即允许偏差量为-250g.
      国家规定的粮食交易的重量允差,零售与定量包装两种情况差异较大,笔者从误差理论来说明一番。
-
(一)粮食零售
       零售粮食25kg,按《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允许偏差为-100g。而如何选用秤,有明确规定: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
    下边是笔者的理解与解释。
-
      粮食零售,是现场测量,以秤的测得值为粮食重量的量值。测得值是计价量,是决算的根据。测得值的误差范围,取决于所用秤的误差范围。
      选用25kg测量点上误差范围小于等于100g的秤来称量就可以了。没有所谓的1/3原则。不确定度理论对这个最基本的测量场合,没用。书呆子可以背书,照搬照套不确定度,但既不符合国家具体明确的规定,事实上也没有人用。胡说而已。
-
      误差理论根据
      测量仪器测得值的误差元为:
              r(重) = M(测) – Z                                                               (1)
              R(重) =|r(重)|max =|M(测) - Z|max                      2
      由秤的准确度指标:
              R(重)100g
      必有
             |M(测) - Z|max100
      零售的测得值M(测)为25kg,是固定值。解绝对值不等式有两种情况:
      情况1
      当Z > M(测)时
               Z – M(测) 100
               Z M(测) + 100克                                                        3
      这表示商家给买者的粮食多些,但不多于100克。-
      情况2
      当Z < M(测) 时
               M(测) – Z 100
               Z M(测)-100克                                                           4
      商家给买者的粮食可能少些,但实际重量大于等于M(测)-100,即短缺量不超过100g。
-
      由上,选用误差范围R(W) / (允差绝对值)1的秤来称粮食,即符合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国家规定,也是符合误差理论的,是方便、易行的。
-
(二)定量包装商品
1 文件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
                  附表3:允许短缺量


质量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 (Qn)
g

允许短缺量(T) *

g


Qn的百分比

g

050

9

——

50100

——

4.5

100200

4.5

——

200300

——

9

300500

3

——

5001000

——

15

100010000

1.5

——

1000015000

——

150

1500050000

1

——


2 举例
    以人们常常购买的袋装面粉为例
    重量标称值    25kg
    国家质检总局75号令规定(上表最后一行)
      允许短缺量T=25kg×(-1%)=-250g
-
    同零售的允差-100g比较,允差放宽2.5
-
3 理解
    零售要求高,是因为现场测量,粮食多少,可以手动加减,使秤的示值恰好为要求值。测得值等于要求值等于决算值。测得值与决算值一样,不存在测得值与决算值之差。
袋装粮食(大米、面粉等),袋上的标称值是决算值。与买卖双方利益相关的粮食的实际值与决算值(标称值)的差,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粮食加工厂生产线上的包装的控制偏差,即秤的测得值与袋上的标称值之差,第二是粮食的测得值与粮食的实际值之差。
      设装袋的标称值为B,实际重量为Z(真值),秤的测得值为M,电子机械控制能力为T(控),则
               T(控) = |B-M|                                       5
      当B > M
               M = B T()                                                        (6)
      当M > B
              M = B + T()                                                          (7)
      秤的误差范围为R(测),于是有:
              M–R() ≤  Z  ≤  M + R(测)                                               (8)
      将(6)代入(8)有
              BT()–R() ≤  Z  ≤  BT() + R(测)                          (9)
      将(7)代入(8)有
              B +T()–R() ≤  Z  ≤  B + T() + R(测)                           (10)
      综合(9)(10),有公式:
             BT()–R() ≤  Z  ≤  B + T() + R(测)                           (11)
-
    袋装粮食的重量偏差,等于控制能力与测量误差之和。
    25kg的袋装粮食,在生产线上,秤的测量误差范围R()100g,装袋的控制能力T()150g,则标称值的最大偏差T为±250g,即袋装粮食的实际重量,不会少于24.75kg(负偏差不超过250g),符合国家规定。


 楼主| 史锦顺 发表于 2014-9-2 19: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 58# 史锦顺

     文中秤的误差范围,用了三个符号:R(重),R(W),R(测),都是同一意思,即秤的误差范围(MPEV)。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3 00: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 njlyx

  您理解的测量不确定度是“约定包含概率下的一个“测量误差限”【或者叫做“测量误差范围(半宽)”】! 它与“最大允许(测量)误差”的物理含义是一样的(如果约定的包含概率一样的话)——都是一个“测量误差限”!”早已被大家所熟知。“测量误差限”与“最大允许误差”的的确确“是一样的”,它们的词根的确也都包含有“误差”一词,因为“限”字与“最大允许”含义相同,两者也就含义相同了。但误差限和最大允许误差是同一个词义,却与不确定度有天壤之别,不确定度由误差引入,误差是因,不确定度是果,但果并不是因,不确定度并不是误差,当然也不是误差限或最大允许误差。因此您说我们两个理解的“测量不确定度”有天壤之别,我完全承认。正因为您置概念的定义于不顾,混淆了不确定度与误差限或最大允许误差的概念,才会令大家不可思议,令人费解。
  关于另一个问题,供方向需方的“承诺”只能为:保证“测量误差”不大于要求的“最大允许(测量)误差”,这是天经地义的,无论不确定度诞生前还是诞生后都是如此。不同点仅在于承诺后践诺的程度如何量化评判问题,不确定度的说法就是看是否满足U/T≤1/3(注:一般为1/3~1/10,检定过程取1/6),不确定度诞生前则是用测量设备的允差与被测参数的控制限之比满足1/3原则。其实在忽略测量设备以外的所有影响测量结果的影响后,的确测量设备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与测量设备的允差大小基本相等,但大小相等并不是说两个概念可以混淆或相同。
njlyx 发表于 2014-9-3 09: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4-9-3 09:46 编辑

回复 60# 规矩湾锦苑


      谁“置概念的定义于不顾”?!... 本人的理解违背了“定义”的哪个地方? 信口雌黄!

      你除了背诵“定义”的文字,在那个地方说出了“测量不确定度”U的物理含义?!  就只知道稀里糊涂的颠来覆去诉说U的一种用途(对‘容差’为T的‘对象’进行合格性“检验”时,若“检验”测量的“测量不确定度”为U,一般要求:U/T≤1/3。),还搞不清它的来龙去脉,信口胡说什么“1/3准则”是“公理”【因为你根本搞不清楚U的物理含义,便只能信口胡说了。所谓的“1/3准则”其实是有明确依据的,是由“检验”风险率决定的一个‘检验准则’,在‘检验(测量)误差’服从正态分布的假定下不难导出!这当然要依赖于对“测量不确定度”U的正确理解。】! 一个根本不知道“测量不确定度”U实际为何物的人是不会知道所谓“1/3准则”来历的,只能妄称“公理”。

    话说的重,以您或许年长于我的情况,本不应该【本人其实也很少如此‘失态’】,但您实在是少见的让人崩溃:自己七扯八拉捣糨糊,还如此耐心的批判别人“置概念的定义于不顾”!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3 11: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1# njlyx

  我多次说过不确定度的物理含义,可是老师至今仍然视而不见,我也没办法,不确定度的定义原文人人皆知就不复制粘贴了,我只有再重复说一次不确定度的“物理含义”:不确定度是人们凭给出测量结果的测量过程全部信息,估计出的被测量真值存在范围的“宽度”(半宽),人们用它来量化表征测量结果的“可疑度”。
  根据不确定度以上物理含义,不确定度U实际为何物已经描述得清清楚楚,U就是被测量真值存在的可能区间半宽,仅此而已,别无它意。由这个物理含义可知,不确定度是主观估计的,不是通过客观测量得到的误差,也不是人们约法三章规定的的被测量最大允许误差、误差限或误差范围,不能将不确定度与最大允许误差或误差范围画等号。另外,也不要扩展其物理含义,不要将被测量真值存在区间的“半宽”变成了被测量真值的“区间”,区间和区间半宽并不是一回事。
  话说得重我并不在乎,讨论中难免偶尔说点重话,但我仍然喜欢你这样不厌其烦地讲述自己的道理人,比个别只知恶意挖苦讽刺和谩骂而毫无道理所讲的人强百倍。因为我们观点不同,也许你认为我七扯八拉捣糨糊,恕我直言,同样我也认为你七扯八拉捣糨糊,所以我才不断强调讨论问题必须紧扣所用的术语定义,背离定义,置概念的定义于不顾式的讨论得不出正确的结论。我认为明明不确定度不是最大允许误差,非要说不确定度就是最大允许误差或误差允许值、误差范围就是概念的混淆,这也是我说的实在令人费解的意思。假设不确定度真的是最大允许误差,我认为也就没有什么需要讨论的了,就必须承认史锦顺老师对不确定度理论的评判,放着现成通俗易懂的最大允差和误差范围不用另搞一套,实在纯属多余、添乱,不确定度可以休矣。
njlyx 发表于 2014-9-3 13: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4-9-3 13:29 编辑

回复 62# 规矩湾锦苑

【被测量真值存在“范围”】是如何形成的呢?.....不外呼两部分:

    A. 被测量值(真值)在人们所关心的时空范围内本身就是‘随机’变化的【包括‘总体性’量值对象中各个个体量值的‘参差不齐’—— 例如说'一元人民硬币的质量',从应用的角度通常是要关心“许多‘一元人民硬币’(总体)的质量”,但严格说来,每个硬币的实际‘质量’都可能存在细微的差异。】 ;

    B.  对被测量值的‘具体样本’(一个具体的真值)进行测量,获得‘具体样本’的‘测得值’时,由于“测量方法的不完善、测量系统的不理想”所引起的“测量误差”。

    这两方面的因素共同决定了【被测量真值存在“范围”】的宽度(半宽)U! 其中,B因素对U的贡献就是“测量误差”范围的宽度(半宽),在此不妨记作UB;A因素对U的贡献不妨相应记作UA;一般情况下,A、B两方面因素的影响是相互“独立”的,可取U=√(UA^2+UB^2)。

    在考虑“常量测量”(认为‘被测量确定不变’的一种‘理想’情况)时,显然有 UA=0!.........此时,U就等于“测量误差”范围的宽度(半宽)UB。---这个UB确实是“测量者”(或者是“测量者”委托的“专家”----“测量者”必须将相关‘信息’如实告诉“专家”)根据相关‘信息’“评估”出来的,免不了“主观性”。但“评估”出来的这个UB是有办法适当“检验”而‘证伪’的,若条规理顺了,“评估”者是不敢肆意妄为的。

    对于最高计量基准(器),或不存在“测量误差”问题,其“不确定度”U通常只有A因素引起的UA。


   再次申明:
       UB不是某个具体的“测量误差”值,它是“测量误差”范围的宽度(半宽)或称“测量误差限”【约定包含概率】,是“测量误差”这个随机量(不确定量)的一个‘统计特征值’。......请别再诬称别人说“UB是‘测量误差’”!

       而“最大允许误差”是从应用的角度要求的“指标”,与测量结果或测量器具实际可能形成的“测量误差”没有直接关系!

另:本人观点——上述U=√(UA^2+UB^2)中,只有UB称为“测量不确定度”才名副其实,合成的U一般宜称为“量值不确定度”。
njlyx 发表于 2014-9-3 13: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4-9-3 14:13 编辑

回复 62# 规矩湾锦苑


     如果有人能一言九鼎,弄一个对大家没有“神秘感”的名词表达测量结果或测量器具实际可能形成的“测量误差”范围半宽,如与“最大允许(测量)误差”对应,弄一个“最大可能(测量)误差”,未尝不能取代“(测量)不确定度”!(本人并不赞成如此).......“最大可能(测量)误差”其实就对应“包含概率为99.7%的‘(测量)不确定度’”,它也是要“评估”才能得到的!什么‘自由度’之类的“细节”对于一般的应用真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若不是有如您一般的“专家”们做如神似鬼的一通‘阐释’,“(测量)不确定度”的应用处境或稍好——至少大家不会有“神秘感”。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3 23: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3# njlyx

  其实您所说“最大可能(测量)误差”不就是误差最大允许值吗?不就是史老师所说的“误差范围”吗?最大可能的测量误差必在误差范围内,必在误差最大允许值之内,它怎么又变成了“测量不确定度”呢?我实在想不明白,不确定度的定义明明不是误差范围,为什么一定要将其与误差范围或最大允差强行拉到一起画等号呢?
  不确定度一点都不神秘,它就是人们凭信息估计的被测量真值存在区间的“半宽”,只不过人们将这个半宽用来定量表征测量结果的可疑度罢了,仅此而已别无它意。正因为业内有人将其与误差范围或最大允差画上了不该画的等号,所以许多人才会感到“神秘”,才会感到糊涂、令人费解,以至于提出不确定度纯属多余和添乱也就是理所当然的。
  不确定度就是不确定度不分A类、B类,也不分几个部分,只是每个输入量都给测量结果引入一个不确定度分量而已,输入量的个数就是不确定度分量的个数,输入量越多,不确定度分量就越多。 对于最高计量基准(器),的确不存在“测量误差”问题,但最高计量基准同样是用一个测量过程(测量方法)来实现的,因此其“不确定度”U决定于实现计量基准量值的各输入量,这些输入量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通常决定于输入量自身特性值,有的需要A类判定,也有的需要B类评定,“只有A因素引起的UA”的说法是错误的。
  我赞成UB不是某个具体的“测量误差”值的说法,但UB也绝不是某输入量“测量误差”范围的宽度(半宽)或称“测量误差限”,而是该输入量的“测量误差”范围的宽度(半宽)或称“测量误差限”给测量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因为人们完全掌握这个输入量的信息,只需要进行一次B类评定即可得到这个不确定度分量。
  [“最大允许误差”是从应用的角度要求的“指标”,与测量结果或测量器具实际可能形成的“测量误差”没有直接关系]的说法完全正确,“最大允许误差”是从应用的角度要求的“指标”,因此在计量学中称为“计量要求”,实际可能形成的“测量误差”是通过测量所得到的被测对象具体状况,计量学中称为“计量特性”。计量要求相当于岗位标准,计量特性相当于体检结果,岗位标准与体检结果当然不是一回事,但体检结果满足岗位标准才可以被聘,同样计量特性必须满足计量要求才可以被确认合格。
  输出量(被测参数)的输入量信息可知,使用B类评定方法,输入量不知或不可知,才不得不花费人力物力时间和巨大测量成本进行A类评定。因此输出量的不确定度评定结果可能只有A类评定的分量,可能只有B类评定的分量,也可能既有A类评定,也有B类评定的分量,因此U=√(UA^2+UB^2)是个通用公式,可能UA和UB只有一个(两者之中有一个为0),也可能两者都有,因此合成后的扩展不确定度可能只有UA、UB中的一个、也可能是同时含有两者的U=√(UA^2+UB^2),并不是只有UB称为“测量不确定度”,合成的U一般宜称为“量值不确定度”,测量不确定度就是测量结果或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是不再另外分成泛指的“测量不确定度”和“量值不确定度”的。
njlyx 发表于 2014-9-4 11: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4-9-4 11:11 编辑

回复 65# 规矩湾锦苑


    你这“规版”的脑子难道如此‘机械’啊?!!!!......我标记了一个A、B因素,它们与现行不确定度的A、B“评估”方法有半毛钱的关系吗?!您真的是名副其实的捣糨糊能手!

    张三要求李四测量一个轴件的直径,张三根据轴件的应用要求,对李四说:允许“测量误差”最大不超过0.1mm;李四了解了被测轴件的具体情况,根据所能应用的量具等因素‘估计’(或者测量完成后根据相关情况‘估计’)其测量结果的“测量误差”可能最大不超过0.05m,于是对张三说:保证“测量误差”最大不超过0.05mm。.........这两者是一回事吗?

   与您“交流”万分费劲!
 楼主| 史锦顺 发表于 2014-9-4 11: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4-9-4 11:20 编辑

回复 65# 规矩湾锦苑

       先生的话  
      第一句 :我实在想不明白,不确定度的定义明明不是误差范围,为什么一定要将其与误差范围或最大允差强行拉到一起画等号呢?
  第二句:
不确定度一点都不神秘,它就是人们凭信息估计的被测量真值存在区间的“半宽”,只不过人们将这个半宽用来定量表征测量结果的可疑度罢了.

      -
      史评
      误差范围是什么?误差范围是误差元绝对值的一定概率(99%)意义下的最大可能值。误差范围的含义为:误差范围代表的是一个区间,称被测量的区间。它以测得值为中心,而以误差范围为半宽。被测量的真值以99%的概率在此区间中。可表达为

                     M-R ≤ Z ≤ M+R                                            (1)      


      对不确定度,VIM3说:扩展不确定度U95是包含区间的半宽,此区间以95%的概率包含真值。这是不确定度的A说法。有这个意思,产生B说法:扩展不确定度的含义为:扩展不确定度代表的是一个区间,称被测量的区间。它以测得值为中心,而以扩展不确定度为半宽。被测量的真值以95%的概率在此区间中。可表达为:

                    M-U95 ≤ Z ≤ M+U95                                     (2)


       如上,除包含概率不同外,不确定度的含义与误差范围的含义是相同的。

-
      你自己的第一句与第二句,正说明不确定度与误差范围,名字不同,其实含义是相同的。关于不确定度的A、B两种说法,难道不等效吗?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4 12: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7# 史锦顺

  首先,我们可以先撇开定义和实质不谈,假设测得的测量结果M的置信概率与被测量真值Z的最佳估计值Zg的包含概率大小相等,不去涉及概率知识,并假设测量结果的“误差范围”半宽Δ与不确定度U大小也相等。那么:
  以测量结果M为对称中心,误差范围半宽Δ限制的区间是闭区间 [M-Δ, M+Δ];以被测量真值Z为对称中心,U为半宽限制的区间是闭区间 [Z-U, Z+U]。区间 [M-Δ, M+Δ]是测量结果M存在的区间,测量方法不变更,测量结果却仍可能千变万化,但测量者出具的所有测量结果均在此区间内。区间 [Z-U, Z+U]是被测量真值最佳估计值Zg存在的区间,被测量确定后,其真值Z是唯一的、客观存在的,不受测量方法的变化而变化,变化的只能是测量结果M和被测量真值Z的估计值Zg。尽管我们假设了Δ=U,而Zg存在的区间 [Z-U, Z+U]和测量结果M存在的区间 [M-Δ, M+Δ]由于对称中心M和Z并非同一量值,老师推论“不确定度的含义与误差范围的含义是相同的”无法实现。
  VIM3说:扩展不确定度U95是包含区间的半宽,此区间以95%的概率包含真值,这个说法A是完全正确的,但由此推论出说法B就是错误的了。之所以老师能够推导出公式(2)和说法B,完全是因为先有了一个假设:“扩展不确定度代表的是一个区间,称被测量的区间。它以测得值为中心,而以扩展不确定度为半宽。被测量的真值以95%的概率在此区间中”。既然老师先假设了被测量的真值Z在以测得值M为中心,以扩展不确定度U为半宽的区间中,如果推导不出公式(2)那才叫怪事了,因为公式(2)就是这个假设的数学表达式,这种推导不足以服众。
  史老师一开头引用的两句话我都认可,但用那两句话也推导不出公式(2)和说法B。那两句话正是为了强调误差范围与不确定度的不同,并不说明不确定度与误差范围名字不同其实含义相同。关于不确定度的A、B两种说法,的的确确是南辕北辙,根本不能等效。说法A是VIM的本义,是正确的。说法B是违背不确定度定义的一种假设,是个错误的假设。
njlyx 发表于 2014-9-4 13: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4-9-4 13:58 编辑

回复 68# 规矩湾锦苑


    您的“逻辑”真的很“神”!..... 区间 [M-Δ, M+Δ]是测量结果M存在的区间?......天国数学表达?!

   【 区间 [Z-U, Z+U]是被测量真值最佳估计值Zg存在的区间】....其中的Z是什么?  “被测量真值最佳估计值Zg"不能通过“测量”得到?!....这是哪条王道“规标”告诉你的?
njlyx 发表于 2014-9-4 14: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7# 史锦顺


     您跟“规版”辩说“不确定度”的长短,可能是个错误。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4 14: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9-4 14:44 编辑

回复 66# njlyx

  并非我不认真理解你的话,也并不是我“机械”地理解了你的意思,你的确没有说清楚UA、UB的区别在哪里。你的原话是:其中,B因素对U的贡献就是“测量误差”范围的宽度(半宽),在此不妨记作UB;A因素对U的贡献不妨相应记作UA。
  从上面这句话可看出UB的来路可用B类评定方法获得,UA与UB的来路不同,如果再结合63楼对A的描述,UA的来路自然而然应理解为是可按统计规律采取A类评定获得。若公式U=√(UA^2+UB^2)并非指A类评定和B类评定的不确定度合成,指两个什么来历的不确定度合成你不妨明说,从66楼张三李四的例子我还是看不到楚UA、UB的来路到底差异在哪里。
  对您的张三李四案例,一般来说,送检者送检工件的同时应同时提供图纸工艺或技术文件,上面会有被测件的允差或控制限的,尚未听说不提供图纸工艺却规定测量者的测量方法误差不超过多少的。现不妨假设送检者是产品开发人员,只是要求测量者进行测绘,拟根据测绘结果进行仿制式的产品设计,因此暂时对被测对象提不出允差,只能规定测量者的测量误差允许值。
  送检者送检工件测绘无被测件允差要求时,理论上应向测量者提出对测量方法的要求,应规定测量者所用测量方法的不确定度,即提出测量方法的可靠性或可信性达到什么程度。但送检者还停留在误差理论的知识面,对不确定度这个新概念还不了解,不得不对测量方法提出允许测量误差的要求。“顾客是关注焦点”,这种情况下测量者应通过误差分析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以满足送检者对测量误差的要求。测量者可对送检者说,你要求允许“测量误差”最大不超过0.1mm,我保证我的测量方法“测量误差”最大不超过0.05mm。但这种送检者提出的或测量者通过误差分析得到的测量误差最大值与测量方法的不确定度还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ydq 发表于 2014-9-4 14: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史锦顺


     您跟“规版”辩说“不确定度”的长短,可能是个错误。 ...
njlyx 发表于 2014-9-4 14:03



    人家如果是错误,那你应该是缺乏记性吧?别生气,话糙理不糙!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4 15: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9# njlyx

  请看清楚:Z是被测量真值,Zg是被测量真值最佳估计值,请不要把真值与真值估计值混淆了,前面的公式因为没有区分,我才特意加以区分。理论上不确定度评定者无法知道真值Z,因此也就对真值所在区间无从谈起,只能估计真值大概处在多宽的区间内,即只能估计出区间的“半宽”。在前面帖子一再强调“区间”而非强调“区间宽度”的情况下,我不得不说:如果一定要指出以U为半宽的区间是什么,那么区间的对称中心只能是Z。我通过产生测量结果的测量过程全部信息可以估计出真值Zg一定在区间 [Z-U, Z+U]之中,其中Zg是我估计的真值最佳可能值。这是因为我不知道Z,只告诉了你U,当你向溯源链上游送检获得上游测量结果时,你可以约定那个测量结果为Z,我估计的被测量真值Zg一定不超出区间 [Z-U, Z+U],而区间 [M-U, M+U]是个根本不存在的伪区间。
  如果对区间 [M-Δ, M+Δ]不可理解,我可以再说一遍。M是某个测量结果,也可以理解为任何一个人对某被测对象实施的任何一次测量得到的结果,如果测量误差范围半宽规定为Δ,那么所有的人每一次使用该测量方法获得的全部测量结果Mi一定在区间 [M-Δ, M+Δ]内。这就是区间 [M-Δ, M+Δ]的含义。
njlyx 发表于 2014-9-4 15: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4-9-4 15:29 编辑

回复 73# 规矩湾锦苑


    你号称遵守“标规”?! 那请好好看看“被测量的最佳估计值”是怎么回事?

    你自己慢慢玩吧。
njlyx 发表于 2014-9-4 15: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4-9-4 15:39 编辑

回复 71# 规矩湾锦苑


    不看前文后语就随便乱说啊?!

     前面说的两个部分,明明白白的标着A、B! 你什么阅读能力?!

    【 张三李四的例子我还是看不到楚UA、UB】.....那其中谁说到UA、UB了? 瞎扯!

    看来“上帝”可能只是个笑话? 整了个如此稀里糊涂的先生做斑竹---难道是为了造就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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