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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篇:黑山计量概况
一、国家概况
黑山共和国(简称“黑山”)位于欧洲东南部,占地面积1.38万平方千米,人口约63万,首都波德戈里察是其政治、商业和文化中心 。黑山于2006年独立,现为北约成员国、欧盟候选国及中欧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 。黑山实行议会民主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政府对国民议会负责 。
二、计量历史和法律体系
计量历史:黑山的计量历史可追溯至中世纪。1888年开始应用米制单位制,1903年实施《计量器具和计量规章》。2006年独立后,黑山计量局(MBM)正式成立,主管全国计量工作 。目前,黑山计量法律正积极向欧盟法规靠拢 。
计量法律体系:由《计量法》、黑山政府条例以及经济部规章三个部分组成 。- 《计量法》内容:共41条,涵盖了计量单位、国家计量标准体系、计量器具的合格评定程序、型式批准、检定周期、预包装产品要求、监督和罚则等内容 。
三、计量组织机构
黑山计量局(MBM)成立于2006年,隶属于经济部,是黑山的计量主管部门兼国家计量院 。
主要职责:实施法制计量单位体系;建立与维护国家计量标准;组织校准活动;开展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认证和检定;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和区域计量组织合作 。
能力建设:MBM拥有9个国家校准实验室,具备对砝码、衡器、温度、湿度、长度、电能、压力和标准容量测量器具的校准能力 。- 国际地位:黑山是米制公约签约国,国际计量局(BIPM)成员,并签署了CIPM MRA;同时是欧洲国家计量院协会(EURAMET)成员及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的通讯成员 。
四、计量器具的监管
黑山将受强制检定或型式批准的法制计量器具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贸易类):用于商品贸易及预包装控制的计量器具,如长度测量仪、热量计、水表、燃气表、电能表、计价器及衡器等 。
第二类(健康安全类):用于保护人类和动物健康及公共安全的仪器,如血压计、婴儿秤、放射治疗装置等 。
第三类(环境与安全类):用于保护环境、资源和职业安全的仪器,如声级计、压力表、废气排放分析仪等 。
第四类(交通安全类):机动车测速仪、呼出气体酒精检测仪、胎压计等 。
监管形式:
型式批准与首次检定:均由MBM负责开展 。
周期检定:经济部可授权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复检周期视器具而定:出租车计价器、机动车测速仪、胎压计为1年;水表为5年;电能表为12年 。- 监督检查:由检查事务管理局负责。违反《计量法》的法人最高可面临2万欧元的罚款 。
五、展望
在“一带一路”倡议和“17+1合作”框架下,中黑关系进入历史最好时期,中国已成为黑山第三大贸易伙伴 。中国路桥承建的黑山南北高速公路被誉为“世纪项目”。计量合作作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未来在中黑两国基础设施及经贸领域的合作空间广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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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徐文见
原名:《国际计量概况(十九)——欧洲篇:黑山计量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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