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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仪器校验接收允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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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4 15: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谁有关于仪器校验接收允差的标准?
计量爱好者琪琪 发表于 2014-12-4 20: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听听各位老师的讲解,学习一下
ylxyjb 发表于 2014-12-6 15: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要啊,
fi8 发表于 2014-12-7 21: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文件(JJG,GB,ISO,ASTM等)中均有对设备技术指标的要求,说明书中也有,工艺质量控制要求等,关键是看你设备的用途来确定去查哪方面的资料。
 楼主|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9 15: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fi8 发表于 2014-12-7 21:31
标准文件(JJG,GB,ISO,ASTM等)中均有对设备技术指标的要求,说明书中也有,工艺质量控制要求等,关键是 ...

Thanks. 是否有法规?
史锦顺 发表于 2014-12-9 15: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4-12-9 16:27 编辑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9 15:12
Thanks. 是否有法规?



         《CNAS-GL27 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就是判别合格性的法规。其中的“规范”,原文为“SPECIFICATION”,就是“规格”。而符合性,就是合格性。中文译文词语选择不贴切。(技术规范,都是等同国际规范,实质就是翻译。)
        如果该文件名改为《计量与检测结果表达与合格性判别导则》,则更显明而能广泛地发挥作用。名称该大众化,否则易被束之高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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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时,实测性能大于[规格上限加检测仪器的误差范围],或者实测性能小于[规格下限减检测仪器的误差范围],有其中之一者,判为不合格,可以拒收;如果实测值落在合格区与待定区,都不能拒收。这是ISO的减少贸易纠纷原则。该文件体现了这个原则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2-9 20: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史老师说得有道理,《CNAS-GL27 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就是判别合格性的法规。但楼主询问的是“仪器校验接收允差的标准”,所以我认为4楼帖子是楼主问题的正确回答。
  楼主的“校验”可以理解为检定和校准的基层非规范用词,应该尽量避免使用术语“校验”,而使用国家规范规定的术语“检定”或“校准”。那么被检或被校测量设备(包括仪器、量具等)的“允差”有哪些“标准”可以查到呢?就是JJG、JJF、GB/T、ISO,ASTM等国家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生产标准以及国际相关标准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计量要求,生产厂家的说明书、图纸、工艺等也有计量要求。“接收允差的标准”在仪器检定时就要查检定规程,在校准时就要查校准规范,在生产中就要查图纸工艺和生产标准,新购仪器验收就应该查生产商给出的说明书规定,说明书给出的允差不应该大于国家标准GB/T和检定规程JJG的允差。
史锦顺 发表于 2014-12-10 08: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个惜字如金的节约专家,问了一句“ 有谁有关于仪器校验接收允差的标准”,初看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再看因有“接受允差”字样,就估计可能是要“什么是验收仪器时的允差”这方面的标准。于是就写了一番。看来可能是文不对题、答非所问了。到底问者是什么意思,应该解释一下。表达不准确没关系,只要多说几句,别人总会分析出你在问什么。这在信息论中叫“冗余识别”。把引起我误解(?)的那16个字,变成160个字,说说你在干什么,为什么要问,就可以了。
史锦顺 发表于 2014-12-10 10: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的是检定或校准中的“被检仪器的允差”,我认为对计量人员来说,被检仪器的允差就是被检仪器说明书中所载的“指标”或“规格”。有简单的路不走,去找什么什么规范、规程、国家标准,那是自讨苦吃,没有必要。对国产仪器来说,有国家规范或行业规范的,准许生产的仪器必然是符合规范的(仪器要经过定型鉴定,生产仪器要有生产许可)。而仪器的指标,符合不符合规范,这种评判不是检定人员的职权范围,计量人员没资格改变仪器的指标。计量人员只能按说明书的指标,来判别是否合格。仪器指标是生产方与使用方的共同认可,又是买卖双方交易论价的根据,计量人员没必要也没权利去改变指标。对国外进口的仪器,买者是着眼“指标”买的,用者是认定“指标”用的,计量人员何必去过问外国仪器符合那个规范?你也没法找,找到了,也没用,你管不了人家。不符合仪器指标,可以退货(当然是权威机构计量结果),没听说去对照哪个标准。计量人员去管仪器指标符合不符合规范,那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计量规范管计量范畴的事,管不了怎样确定产品指标的事。就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只能管成熟的、大量的、通用的测量仪器;要知道,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新仪器自然不断涌现,如果有标准限制,那就是起反作用了。
       总之,计量就看说明书的指标!
 楼主|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10 18: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老师的指导,因为国外一般不认国内的标准,所以公司内部要制定calibration instruction,其中就需定义设备允差,同类型仪器可以做一份,只要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就行,现知道如何去标定接收标准,但是没有找到有关于定义接收允差的规范,一般在审核时会问到这些,所以特来此处请教。
 楼主|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10 18: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史锦顺 发表于 2014-12-9 15:59
《CNAS-GL27 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就是判别合格性的法规。其中的“规范” ...

谢谢,你是否有英文版的?《CNAS-GL27 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
史锦顺 发表于 2014-12-11 07: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4-12-11 07:49 编辑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10 18:31
谢谢,你是否有英文版的?《CNAS-GL27 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 ...


        《CNAS-GL27》是中国文件,不知出没出外文版;反正我没见过该文件的外文版。
         关于合格性判别的权威文件是:《JCGM 106:2012 Evaluation of measurement data – The role of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in  conformity assessment》,尚无中文版。这个文件网上容易查到。(本栏目中有,在“搜索”栏中填写“JCGM 106:2012”即可查到供下载的文件。)
         还是没弄明白你的具体需求。1 确定测量仪器的性能指标;2 确定检测设备的性能指标; 3 制定仪器出厂的合格性判别方法;4 制定进货验收的合格性判别方法。不知是出口仪器还是买进仪器,或者是经商。不知你是哪一项。读不懂你的问题,也就没法具体回答。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2-12 22: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12-12 22:27 编辑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10 18:31
谢谢,你是否有英文版的?《CNAS-GL27 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 ...


  我认为,制定calibration instruction(校准指南或校准指导书),其中一个要求必须给出被校测量设备的允差,同类型的测量设备可以只做一份。被校测量设备的允差如何给出,可依据ISO10012:2003 《Measurement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for measurement processes and measuring equipmen》(我国标准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英文版和中文版均可在网上下载。其中6.3.1条的指南说:
  “由于计量要求的不同,测量设备能被确认用于某些特定的测量过程,而不被确认用于其它测量过程。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可以从产品的规定要求或被校准、验证和确认的设备的规定要求中导出。
  最大允许误差可通过参考测量设备制造者公布的规范或由计量职能来设定。
  测量设备的校准也可由负责计量确认的计量职能以外的组织进行。
  标准样品(标准物质)的特性可满足校准要求。

  7.1.1条说:
  应设计并实施计量确认(见图2和附录A),以确保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计量确认包括测量设备校准和测量设备验证。
  指南:如果测量设备已处于有效的校准状态,不必重新校准;计量确认程序应当包括验证测量不确定度和(或)测量设备误差在计量要求规定的允许限内的方法。
  这两段话的意思是:
  1.由于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不同,尽管测量设备经检定/校准可能合格或不合格,合格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检定/校准得到的计量特性一定要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满足要求的检定不合格仍然确认为合格,不满足要求的,检定合格仍应该确认为不合格;
  2.由于不同的测量过程计量要求不同,因此同一件测量设备能被确认用于某些特定的测量过程,但很可能不满足其它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而不能被确认用于其它测量过程,即所谓的计量确认合格是指具体测量过程的,用于其它测量过程很可能被确认为不合格。
  3.因此规定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是计量确认工作的重中之重。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就是calibration instruction提出的“被校测量设备的允差”。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可以从产品的规定要求导出或从被校准、验证和确认的设备的规定要求中导出,就是说我们公司的计量技术工程技术人员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从产品的规定要求”或“测量设备的规定要求”中导出计量要求。这就是你们公司要求你制定“仪器校验接收允差”的原因。你制定“仪器校验接收允差”的主要依据就是标准所说的你们的“产品的规定要求”或“测量设备的规定要求”,你们应该从这些要求导出测量设备的“校验接收允差”。产品没有规定要求时,你们也可以“通过参考测量设备制造者公布的规范”或由你们公司的“计量职能来设定”(你们的检测技术管理部门设定)。
  4.计量确认工作是一种“权力”,必须是你们公司自己的计量确认人员完成,计量确认不能“外扩”或“外委”。计量检定/校准则是一种“生产操作”,可以由计量专职部门以外的部门或单位完成,即计量检定和校准可以企业自己完成,也可以外扩、外委,甚至外委国外计量技术机构完成。
  5.“标准样品(标准物质)的特性可满足校准要求”,即可以用于计量校准工作,类似于“计量标准器”的作用。
  6.企业应设计并实施计量确认,设计的计量确认包括测量设备校准和测量设备验证。计量确认的目的是确保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
  7.测量设备已处于有效的校准状态,不必重新校准。
  8.“计量确认程序应当包括验证测量不确定度和(或)测量设备误差在计量要求规定的允许限内的方法”指的是用不确定度验证校准机构给出的校准结果是否可被采信,再用给出的校准结果验证测量设备是否满足规定的计量要求(允差),确认测量设备是否可用。
 楼主|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15 09: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2-12 22:13
  我认为,制定calibration instruction(校准指南或校准指导书),其中一个要求必须给出被校测量设备 ...

非常感谢。
 楼主|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15 09: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史锦顺 发表于 2014-12-11 07:36
《CNAS-GL27》是中国文件,不知出没出外文版;反正我没见过该文件的外文版。
         关于合格 ...

问题比较简单,如:公司买了台压力计用来检测产品气压,在这台压力计release到生产前,需要建立相关的calibration instruction,压力计的允差需定义在指导书中,公司根据被测产品的公差给出的压力计的允差+-2%。我的问题是“是否有相关的法规对此规则有规定?”。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2-15 12: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15 09:39
问题比较简单,如:公司买了台压力计用来检测产品气压,在这台压力计release到生产前,需要建立相关的cal ...

  “公司根据被测产品的公差给出的压力计的允差±2%”这句话就是我在13楼提到的“计量要求导出计算书”报告的最终结果,“被测产品的公差”就是“顾客的测量(计量)要求”,工程技术人员依据这个“顾客要求”根据1/3原则导出对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再进一步导出测量过程对所用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从而得到“给出的压力计的允差±2%”这个结论。这个过程就是GB/T19022(idt ISO10012)的6.3.1和7.1.1条的规定。
  但我认为,这个计量要求的导出并没有完全到位。当导出生产过程配置的压力计的允差±2%后,还应该进一步搜索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压力计生产厂家是否有这种压力计产品出售,经查,市面上并无此准确度等级(2级)的压力计,不大于允差2%的压力计有1.6%(即1.6级),因此,计量要求导出计算书报告的最后结论应该是:应配置1.6级压力计,其允差为±1.6%。建立相关的calibration instruction文件中也应该规定该生产工艺过程配置的压力计允差为±1.6%(注:还应该规定压力表的测量范围)。
 楼主|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16 17: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野村夫 于 2014-12-16 17:10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2-15 12:10
  “公司根据被测产品的公差给出的压力计的允差±2%”这句话就是我在13楼提到的“计量要求导出计算书” ...


Thanks. 最后一句的意思是说从产品折算出的允差还不能最终用于设备,而是要确认相应的标准中是否有同等级的允差。是吗?这是否有相应的法规吗?
1/3原则出自于哪个法规、标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2-16 22: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14-12-16 17:07
Thanks. 最后一句的意思是说从产品折算出的允差还不能最终用于设备,而是要确认相应的标准中是否有同等级 ...

  是的,从产品要求导出的允差要求还不能最终用于设备的指标,还需要确认相应的标准中是否有同等级的允差,只有这样才能既合理又合法。
  1/3原则是计量学的一个基本原则,除了教科书并没有一个国家或国际标准明确规定1/3原则,但1/3原则广泛应用于计量科学各个领域,应用于十大计量各个专业,JJF1094在规定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设计时应用,几乎所有的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以及所有的检验规范、试验规范无不应用1/3原则。
iamperson2003 发表于 2014-12-25 08: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老师的指导,以前买仪器回来也很想知道,但不知从那里可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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