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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计量法中提到的检定系统表是做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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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bljc 发表于 2016-7-12 15: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检定系统表到底是JJG还是JJF的争论,并非是什么计量专业“技术上有争议”,毕竟争论的实质与专业技术牵扯并不大。而是不懂装懂、胡编乱造、歪曲篡改历史以图蓄意误导公众与“实事求是”、尊重历史、正确的还原历史、戳穿谎言二者之间的争论。至于22楼量友谈及的所谓“谩骂”,提请其看看清楚,所有蓝色字体的文字均出自“七十”之人的某版主之口。24楼量友谈及的“理,越辩越明”,则是完全正确的。

       ①.  “检定系统是检定规程制定的依据
          国家检定系统与国家检定规程都是我国《计量法》规定的“进行、执行”的法规性技术文件,其法规性是显而易见的。其缩写均为JJG,所以不存在JJG的JJG,也就是 “检定系统是检定规程制定的依据”的话,最起码是不完整或词不达意的;

       ②. “检定系统却不是检定规程,国家早已将近百个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计量技术规范)了
          大家都清楚,国家检定系统自面世至今其缩写一直为JJG,这是《计量法》赋予其的法规性地位决定的,而某个人出于别有用心的目的,不懂装懂、胡编乱造非要歪曲篡改历史以图蓄意误导公众,竟然编造“国家早已将近百个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的谎话,意图降低国家检定系统的法规性地位,将其从《计量法》中剔除,而且至今没对其编造的谎话给以澄清、纠正,继续胡扯瞎绕、轻描淡写错误的实质。这样以讹传讹、坚持错误、歪曲事实的人是不是“选择性眼瞎”?是不是“厚着脸皮装痴卖傻”?可由大家去给以识别;

       ③. “计量检定系统叫“计量技术规范”(代号JJF),不叫计量检定规程(代号JJG)”
          为了掩盖谎言,坚持错误,“七十”的某版主又编造出了上述瞎话,在历史事实面前,在楼主明确谈及国家检定系统“JJG 2001到JJG 2093”,10楼及11楼量友也分别谈到“JJG2000以上的都是计量检定系统表”和“检定系统表是量值传递的依据”,在事实面前,压力之下,“七十”的某版主依旧态度恶劣,施展了其一贯性的太极推手,胡言并误导大家“去新华书店或标准书店翻一翻正在销售的量值传递系统规范就行了”,这是一个自称“古稀之年”、“四十余”之人应有的正确态度吗?应该是只能符合其自称的“下里巴人”所作所为吧?!

       ④. “在上世纪中叶前只有JJG没有JJF”  
         所谓的“上世纪中叶前”应该就是1950年前,但历史事实是,那个年代我们国家既没有什么JJG,更没有什么JJF,国家规程的颁布是“在上世纪中叶”后期,也就是在1956年~1958年我们国家参考前苏联的模式颁发了第一批国家规程(50~80个),所以,对历史事实要尊重,切不可单凭两片嘴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编造、歪曲、篡改历史事实。对总是信口胡言、自立门派、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胡言乱语,包括屡屡编造瞎话误导公众的拙劣行径必须予以揭露!

        ⑤.  “我国早期的检定规程只有几个、几十个、几百个,因此国家采用了代号JJG
          所谓的“早期的检定规程” 应该就是1956年~1958年我们国家参考前苏联的模式颁发了第一批国家规程(50~80个),但这些国家规程均没有采用缩写JJG,也只有倚老卖老的某版主根本不了解这个历史事实,不懂得国家规程采用缩写JJG是上世纪70年代末期的事情,所以才屡屡违背历史事实,胡编乱造什么“我国早期的检定规程.......采用了代号JJG”,补习一下计量发展历史吧,免得歪曲历史、误导公众,让人耻笑!

       ⑥. “将JJG专门留给检定规程
          又在歪曲、编造历史事实。国家规程是JJG,国家检定系统表也是JJG,从来不存在“专门留给”之说,毕竟两个JJG的法规性地位均在国家《计量法》中得到体现,何况“下里巴人”从来就不是国家计量管理部门的什么发言人,胡言的“专门留给”之说,只能表明某版主的缺乏自知之明或不自量力!

       ⑦. “检定规程的数量早已突破1100,突破1999指日可待
          管好那张信口开河瞎讲一气从不靠谱的嘴吧,现实情况是大量的检定规程正在逐步转为JJF,再加上某些规程“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哪来的什么“突破1999指日可待”呢?!总是不靠谱的“痴人说梦”应该不是什么好现象。何况所谓的“指日可待”对“七十”之人应该是“可梦不可及”吧?!

       ⑧. “量值传递系统本不属于检定规程,划入计量技术规范JJF理所当然,为检定规程腾位置也是必然的
          什么叫“量值传递系统本不属于检定规程”?难道国家检定系统表采用缩写JJG不是历史及现实的实际情况?将“量值传递系统.......划入计量技术规范JJF”是你“下里巴人”说了算的事情?还“理所当然”,“煮熟的鸭子嘴硬”吧?!要讲“腾位置”,对于“七十”之人早已“必然”,还是不要吃饱了撑的瞎操心,尽可能做点老有所为的事情吧,为老不尊只会是更加“不受待见”!

       ⑨. “我收回前面关于年代的表述
          某版主真是会做文字游戏, “检定系统却不是检定规程,国家早已将近百个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计量技术规范)了”以及“ 计量检定系统叫“计量技术规范”(代号JJF),不叫计量检定规程(代号JJG)”等等,这些胡言乱语,仅是个简单的“关于年代的表述”吗?上面①~⑧的蓝色字体都是某版主在不懂装懂的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歪曲、篡改计量发展历史,是对历史事实的不尊重,其意图及实际起到的作用就是在蓄意误导公众!轻描淡写的一句“收回”能交代或蒙蔽的过去吗?长期以来,某版主在本论坛极其不负责任的散步了大量的错误言论,包括其胡言乱语的“依据校准规范(JJF)进行计量检定,并出具合格证书”等等,且从来都是概不认错,继续胡搅蛮缠,谁对其错误观点提出质疑,就被反诬为对其“谩骂”,不允许不同意见、质疑的存在。在该版块,即使如此明确的是非问题,其也是一贯性的胡搅蛮缠,无理争三分。所以,对其散布的大量错误论点、谎言,必须予以揭露、戳穿,只有这样,才能像24楼量友所希望的那样“理,越辩越明”!

        至于“不知廉耻、歇斯底里,不顾羞耻的大发作”等等话语,是否为“符合传统伦理”以及是否为“和谐”言辞,大家都能看的清,本人就不屑于像“七十”之人那样总是喋喋不休的抱怨了,毕竟,倒打一耙是某版主一贯性的做法,大家对此,早已心知肚明!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13 21: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7-13 21:33 编辑

  我再次提醒某“专家”,楼主的问题是“检定系统表是做什么用的”,要争论“国家检定系统表到底是JJG还是JJF的”正是某“专家”意图转移话题的另一个问题。
  为了使其不干扰楼主的主题,我对某专家的问题已做了简单回答。我已申明,任其再怎么转移话题,用再大的篇幅却拒不回答楼主的话题,我都不会不再发表看法。
  如果某专家真的“知廉耻,知羞耻”,知道歇斯底里骂大街的做法连儿童都知道是道德品质低劣的表现,真的想帮助楼主解决点实际问题,真的想“像24楼量友所希望的那样‘理,越辩越明’”,就请稍微用几个字谈一谈“检定系统表是做什么用的”,而不是大谈特谈“国家检定系统表到底是JJG还是JJF的”。
xqbljc 发表于 2016-7-13 22: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系统表是做什么用的”问题,楼主在第一个帖子中第一句话就已经从定义角度讲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对计量基准到各等级的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程序所作的技术规定”。本人也早在4楼对楼主的意见给与了肯定。并做了简单的补充,那就是“国家检定系统表表明了量值传递是自上而下逐级传递的顺序,没有一个检定系统 或穿越、违背检定系统是不可能正确的进行量值传递的”。如果“七十”的某版主不是选择性的眼瞎,对这一切,不会视而不见吧?!

       正是习惯于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某版主首先在3楼穷显摆的胡言乱语什么“纲举目张的关系”,继而在7楼出于蓄意误导公众的目的,编出了瞎话“检定系统却不是检定规程,国家早已将近百个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计量技术规范)了”,由此可见,“干扰楼主的主题”,以及“转移话题”的正是为老不尊且毫无担当的某版主。

        既然编造出了“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的瞎话,对这样瞎话可能产生的误导后果就应该有所承担,并允许他人质疑及驳斥,而“七十”的某版主却选择了胡搅蛮缠、装痴卖傻,这是“知廉耻,知羞耻”的正确做法吗?如此的“道德品质低劣”不怕被大家耻笑吗?

       24楼量友谈到的“理,越辩越明”是完全正确的。大家已经都看清楚了,正是某版主已经理穷词绝了,其已经不敢再重复“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的瞎话”了,要求其做到“讲错了,就必须更正”,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其一贯的信念就是“反复的重复谎言,谎言就会变成真理”。“七十”的人了,信口开河瞎讲一气以及编造谎言的恶习已无时日也无机会改悔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14 13: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7-14 13:27 编辑

  如果某专家真的承认计量检定系统是“国家对计量基准到各等级的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程序所作的技术规定”,他就一定会知道“计量检定系统不是检定规程”的道理,就会知道检定系统是对“检定程序所作的技术规定”。
  某专家明白什么是“检定程序”吗?明白对某活动“所作的技术规定”是什么含义吗?明白中文的“纲”字说的是什么吗?同一个量值所用的计量器具有很多种,每一种计量器具都有一个“检定程序”,每一个检定程序都会有一个检定规程加以规范,因此检定系统是诸多检定规程的“纲”,有了这个“纲”,“纲举目张”,所有的检定规程这个“网”就可以“目张”而发挥作用了。
  如果某专家真心认可24楼量友谈到的“理,越辩越明”是完全正确的,那就放弃谩骂行为,好好讲你的“理”,只要你放弃骂大街的恶习,讲出你的“理”,不管这个“理”正确还是错误,相信大家是会欢迎的,本人也会持欢迎态度。如果仍然是持续骂声不绝,“胡搅蛮缠、装痴卖傻”,“不知廉耻,不知羞耻”的“道德品质低劣”做法,堂堂一个全国知名计量专家“被大家耻笑”那也是必然的。
xqbljc 发表于 2016-7-14 16: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检定系统表到底是JJG还是JJF的争论,与词不达意的胡言“纲举目张”毫无关联,“七十”之人磨磨叽叽的胡扯瞎绕,除了让人感觉无聊,根本没人屑于去听。大家只是希望某版主将“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以及“计量检定系统叫“计量技术规范”(代号JJF),不叫计量检定规程(代号JJG)”的类似话语给大家解释清楚,胡说八道的上述话语到底是瞎话还是屁话?这才是实质问题。弱弱的问一句:理穷词绝的“老大不小的人了”,还有触及争论实质的胆量吗?如果其缩头了,那就请继续回避实质,继续天南海北的东扯西绕好了!

       至于是谁“胡搅蛮缠、装痴卖傻”?又是谁“不知廉耻,不知羞耻”的“道德品质低劣”?大家都心知肚明,为老不尊的“七十”之人不必过分去为自己辩解,免得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15 21: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人对“国家检定系统表到底是JJG还是JJF”纠结不清,而对楼主的问题没什么兴趣,避而不谈,就自己在一边继续纠结好了,没有人想回答你的问题。此人完全可以不知羞耻尽情发挥你的骂街特质,跳着脚放声大骂。什么叫回避实质”,““天南海北的东扯西绕”,什么叫刻意转移话题,什么叫“胡搅蛮缠、装痴卖傻”,又是谁“不知廉耻,不知羞耻”的“道德品质低劣”?看看30楼的tz帖子,一切就都明白了。
xqbljc 发表于 2016-7-16 14: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人对“国家检定系统表到底是JJG还是JJF纠结不清”?因而为此编造出“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的瞎话,大家都看的很清楚,也只有“七十”之人一贯性的信口开河瞎讲一气,才能张开其那张从不靠谱的横竖嘴总是在论坛制造混乱!

        对于“检定系统却不是检定规程,国家早已将近百个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计量技术规范)了”的荒诞瞎话,完全不必像某版主忽悠的那样“去新华书店或标准书店翻一翻正在销售的量值传递系统规范就行了”,大家只需看一下本论坛的“下载区”就清楚了,所有的国家检定系统表都以JJG的缩写放在“JJG国家检定规程”区域,本论坛的正确做法啪、啪的打了“七十”之人的老脸!让人感觉实在痛快!!!某版主编造的瞎话,妄图改变本论坛的正确布局,从而达到其绑架论坛、逼宫换主的罪恶目的,太可笑不自量了吧?!一个自称所谓论坛管理团队成员的的人,非但不维护本论坛的正确布局,反而意图改变论坛,进而取而代之,对这样的“卧底成员”应该有其码的警惕,避免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对于“计量检定系统叫“计量技术规范”(代号JJF)”的荒诞瞎话,大家同样去本论坛“下载区”“JJF计量技术规范”区域看一下也就清楚了,那里根本没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JJG),由此可见“七十”的某版主就是一个谎言成性,意图颠覆、搅乱本论坛的异类!

       再次提醒本论坛的“上帝”,防人之心不可无,对居心叵测、存心不良的卧底某版主,确实需要保持一点警惕心,以免被其祸害到具有良好口碑的计量论坛!!!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16 15: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7-16 14:48
何人对“国家检定系统表到底是JJG还是JJF纠结不清”?因而为此编造出“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 ...

  你就继续没完没了地对“国家检定系统表到底是JJG还是JJF纠结不清”吧,我已经告诉你国家检定系统表的的确确不是检定规程,而是制定检定规程依据的计量技术规范之一。作为一个全国知名的计量专家可以对任何技术问题纠结不清,可以对任何主题帖的中心议题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转移话题,也可以恣意地随便跳着脚骂大街,唯一不能改变的是楼主提出的问题“检定系统表是做什么用的?”这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xqbljc 发表于 2016-7-16 16: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客观存在的事实”就是国家检定系统表都以JJG的缩写放在本论坛“下载区”“JJG国家检定规程”区域,正是“七十”的某版主选择性的眼瞎,包括其“拧种”特质使然,完全不敢承认上述“客观存在的事实”!也不敢承认“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是荒诞的瞎话!由此可见,“变”是普遍现象,而“唯一不能改变的”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拧种”这个“下里巴人”的传承基因!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18 08: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提醒34楼某全国知名的计量“专家”,请看清楚楼主的问题是“检定系统是做什么用的?”,其连续发表的几个帖子事实证明某知名“专家”无法回答也大可不必回答,既然他只会骂大街,就在一旁继续纠结国家标准、规范的代码问题吧,继续对着镜子泼口大骂吧,呵呵。
xqbljc 发表于 2016-7-18 17: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并没人“纠结国家标准、规范的代码问题”,而是“老大不小”的“七十”之人“煮熟的鸭子嘴硬”,不敢承认“国家早已将近百个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是其编造的荒诞瞎话,因为,只有不断的编造瞎话,为老不尊的某版主才能够继续混迹论坛。真可悲!!!
度心宽 发表于 2016-7-20 18: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hblgs2004 发表于 2016-7-9 17:50
检定系统表是量值传递的依据


支持。
计量检定系统表是为规范量值传递的文件。该文件统一代号为:JJG。检定规程是对检定系统表某一环节量传所做的规定,代号也是:JJG。
但两者没有上下级别的关系,没有指导作用。两者都是JJG,级别都是一样的,都属于计量技术规范。
检定规程:目的主要是针对某环节计量器具的性能及相关要求制定的,是规范的检定活动(测试活动)。
检定系统表:目的主要是对各级计量器具(各环节标准)量值传递做出规定。是对整个量传链做出的规定。
xqbljc 发表于 2016-7-20 21: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7-20 21:45 编辑
度心宽 发表于 2016-7-20 18:07
支持。
计量检定系统表是为规范量值传递的文件。该文件统一代号为:JJG。检定规程是对检定系统表某一环 ...


         “两者都是JJG,级别都是一样的,都属于计量技术规范”,是否应该为“两者都是JJG,级别都是一样的,都属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楼上量友谈到的其它意见、看法,本人完全赞同!

         “国家早已将近百个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以及“计量检定系统叫“计量技术规范”(代号JJF),不叫计量检定规程(代号JJG)”的谎话可以休矣!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20 22: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JJF1001-2011给“计量检定规程”的定义如下:
   QQ图片20160720222052.png
  根据某专家38楼的观点,计量检定规程和检定系统“两者都是JJG,级别都是一样的,都属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所以可以得出“检定系统”也是“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规定了计量性能、法制计量控制要求、检定条件和检定方法以及检定周期等内容,并对计量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的”计量技术法规。大家觉得可笑否?
xqbljc 发表于 2016-7-20 23: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检定规程和检定系统两者都是JJG”的话丝毫不错,难道装痴卖傻的“七十”之人认为这样的表述“可笑”吗?只有编造谎言“国家早已将近百个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以及编造谎言“计量检定系统叫“计量技术规范”(代号JJF),不叫计量检定规程(代号JJG)”的为老不尊之人才是最为“可笑”的!奉劝“老大不小”的“七十”之人:少编造点瞎话,你真的活不下去吗?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20 23: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7-21 00:02 编辑
xqbljc 发表于 2016-7-20 23:01
“计量检定规程和检定系统两者都是JJG”的话丝毫不错,难道装痴卖傻的“七十”之人认为这样的表述 ...


  计量检定规程和检定系统“两者……都属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我实在搞不清楚是从谁口中吐出的。你作为全国知名“专家”,可以继续纠结计量技术规范和计量检定规程的编码问题,你也可以拒不回答楼主主题帖提出的问题,你还可以继续对古稀之人恶狠狠地谩骂,恕本人对你的谩骂和回避中心议题而言其它的行为不予理睬。
xqbljc 发表于 2016-7-21 11: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嘴闭嘴“古稀之人”,不就是“七十”之人在倚老卖老吗!年龄大就可以信口开河瞎讲一气?就可以“撞南墙”做“拧种”?就可以戾气满满的叫嚷“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就可以公然编造瞎话?就可以为老不尊?可惜没人买账,知趣点,免得摔倒没人去扶。

        没人“纠结计量技术规范和计量检定规程的编码问题”,不要转移话题,你编造的瞎话是“国家早已将近百个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以及编造瞎话“计量检定系统叫“计量技术规范”(代号JJF)”,而且“煮熟的鸭子嘴硬”,至今不敢面对,让人耻笑!也不知“七十”之人何时才能懂得自尊自重?时间紧迫,恐怕其今生今世也无时日改掉“下里巴人”的低劣传承基因了!
度心宽 发表于 2016-7-21 17: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度心宽 于 2016-7-21 17:52 编辑
xqbljc 发表于 2016-7-20 21:31
“两者都是JJG,级别都是一样的,都属于计量技术规范”,是否应该为“两者都是JJG,级别都是一 ...


哦,我常把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以及相关技术方面规范性技术文件如JJF1001.,统称为计量技术规范。
就是计量技术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它们的级别是相同,只是各自规范的领域(范围)不同。
能说JJF1001们比JJG级别低吗?哪些被称之为:计量技术法规(文件),只是形象比喻称谓,没有法律方面支持。
这样认为,并不是贬低计量检定规程,抬高校准规范及JJF1001们,难道说三者有上中下之分吗?感觉这块主要是国家计量主管部门,
没有把三者的作用和相关代码,明确界定,没有具体文件要求,只是按汉语拼音解读。JJf即可解读为计量技术规范 ,
也可解读为计量校准规范  为何不能解读为计量检定规范呢?感觉这些代码的讨论,没有意义。
            感谢你支持我,级别相同的看法。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21 22: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号问题本不是楼主本主题帖的关注的问题,实在不想参与偏离主题的争论,既然某专家自始至终骂骂咧咧,z纠结不已,有的理由的确也对标准、规范有没有层次感兴趣,我就再说一点。
  国家标准的代号均为GB或GB/T,但缺存在着层次上的不同,除了强制性不同外暂且不谈,也还有基础性和指导性不同的层次。例如六项基础标准之所以称为“基础标准”,就是指其他的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不得违反这些标准的规定。同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GB/T19000叫“基础和术语”,其它GB/T19001至GB/T19039等“9000族”的所有标准制定就都不能违反它。
  计量技术规范也是如此,国家量值传递系统和JJF1001《通用计量技术术语及定义》、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相对于数以千计的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而言,就具有指导作用,所有的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制定绝不允许违反这些JJF。再看检定系统的制定,近百个计量检定系统的制定和修订又必须受JJF1104-2003《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编写规则》的约束,每个检定系统图绝不允许违反JJF1104的规定,同为JJF,JJF1104高于所有的检定系统规范。
  另外,既然提到了JJF1104,不妨提一下JJF1104的附录A。附录A规定了检定系统表的编号为JJF××××-××××。过去的检定系统图使用了JJG,历史原因也就罢了,但检定系统换版或新检定系统图的制定就必须按规定改为JJF。有的人以专家自居视国家规定如无物,如草芥,拒不执行,特别是还有个别人自己不执行还不够,谁要执行就骂谁,即便是宣传解释一下也会被其破口大骂,这种人在法制不健全的时代也许可以横行一时,但法治社会的当代确实可以休矣。
xqbljc 发表于 2016-7-22 09: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不小”的某版主东扯西绕的恶习确实改不掉,谈论国家检定系统表与国家规程缩写是JJG还是JJF的事情,其竟然扯绕至GB及GB/T方面去,质疑某版主:难道JJG与JJF也分别有“强制”与“推荐”之分?并“存在着层次上的不同”?“国家标准的代号均为GB或GB/T”,这并不完全是历史事实,国家早期历史的标准缩写是什么?是先有的国家规程还是先有的国家标准?这些与你谈论完全就是在对牛弹琴、毫无意义!因为你太无知,太不了解国家规程与国家标准的发展演变历史,你除了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确实“一无所有”!

        某版主编造出了谎言“国家早已将近百个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以及编造瞎话“计量检定系统叫“计量技术规范”(代号JJF)”,为了给这个谎言、瞎话找所谓的理论根据,确实花尽了心思,现又找出了JJF1104-2003《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编写规则》中的附录A,不错,附录A对检定系统表封面格式中确实有JJF的字样,但这是个在12年前就已经解决了的问题,与《编写规则》相关的一个会议上,《编写规则》的主要起草人就已经将这件事情讲清楚了:那就是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于在法规性技术文件中的地位,仍然继续历史上使用的缩写JJG,而不使用JJF。如果某版主在这个问题上由于其层次过低,根本不了解,还有情可原,但选择性的眼瞎,根本看不到2003年后的国家系统表JJG2007-2015、JJG2010-2010、JJG2015-2013、JJG2016-2015、JJG2037-2015、JJG2057-2006、JJG2059-2014...........,看不到楼主谈及的“JJG 2001到JJG 2093这么多个检定系统”?看不到10楼量友谈及的“JJG2000以上的都是计量检定系统表”?看不到37楼量友谈及的“检定系统表是为规范量值传递的文件。该文件统一代号为:JJG”?看不到国家检定系统表都以JJG的缩写放在本论坛“下载区”“JJG国家检定规程”区域?正是由于某版主的选择性眼瞎,所以其完全不顾历史及当前检定系统表一直使用缩写JJG的事实,非要编造瞎话“国家早已将近百个检定系统的代号从JJG改为JJF”以及“计量检定系统叫“计量技术规范”(代号JJF)”,并无知的找出JJF1104来为其编造的瞎话做狡辩,以图误导公众!这不正表现了其选择性的眼瞎,以及“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拧种”的劣根性吗?!到底哪个是“草芥”?哪个是“拧种”?哪个是“横行一时”?哪个又是选择性的眼瞎?应该不需要再对自称“四十余年”且为老不尊的某版主做出什么解读了吧?!
度心宽 发表于 2016-7-22 11: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21 22:26
  代号问题本不是楼主本主题帖的关注的问题,实在不想参与偏离主题的争论,既然某专家自始至终骂骂咧咧, ...

“国家量值传递系统和JJF1001《通用计量技术术语及定义》、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相对于数以千计的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而言,就具有指导作用”,单看这句话是正确的,但不能支持“这几个计量技术规范”就比其它检定规程、其它规范如校准规范级别高。具体到指导作用,是它们本身调整的范围决定的。制定各种规程、规范(含标准),都要遵循已有规定,并且需要与已有规范协调一致,要不就乱套了。
   标准也是如此,能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哪个级别标准高吗?不能吧。
要说能,哪企业标准级别最高,企业标准所制定的指标要大于等于国标、行标、地标。其它都不行吧!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22 13: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度心宽 发表于 2016-7-22 11:44
“国家量值传递系统和JJF1001《通用计量技术术语及定义》、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7 ...

  这里说的“级别”是指谁必须执行谁的规定的级别,标准A必须执行标准B的规定,可认为标准B的级别比标准A的级别高。标准的级别高不等于标准的要求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哪个级别标准高,显然国家标准的级别高,但要说标准的要求高,恐怕最低级别的企业标准要求最高。
  都是同级别的标准,也仍然存在着某些标准必须执行另外一个或几个标准的问题,存在着哪一个标准级别高于其它标准的问题。因此我说
;国家量值传递系统和JJF1001《通用计量技术术语及定义》、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相对于数以千计的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而言,具有指导作用,比数以千计的检定规程级别高。你所说“企业标准所制定的指标要大于等于国标、行标、地标”是对的,低级别的标准提出的要求不能低于高级别标准提出的要求,这也是低级别标准的制定,其要求不能违反高级别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22 13: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什么叫国家规定国家的,我可以以“专家”身份坚决拒不执行,我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否定国家的规定?看看45楼的帖子就明白了。“专家”就是说了算,国家说了不能算,我的骂街本事无与伦比,谁要违反我的说法,我就是要骂他个狗血喷头,看你们谁还敢按国家规定办!
njlyx 发表于 2016-7-22 14:22: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22 13:46
  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什么叫国家规定国家的,我可以以“专家”身份坚决拒不执行,我可以随便找 ...

骂人确实不当。   但对此次“招骂”,可能还是应该略微自省为好!  您如此辛苦劳碌的“回帖”,想必还是为了发挥余热、益于后辈?  ……这需要一点慎重:个人的“理解”难免有差池,最好与“原文”有所切割;“理想”与“现实”难免会有“差距”,也不好混为一谈。
度心宽 发表于 2016-7-22 17: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7-22 13:40
  这里说的“级别”是指谁必须执行谁的规定的级别,标准A必须执行标准B的规定,可认为标准B的级别比标 ...

你的观点不敢苟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只是覆盖区域不同,不存在级别高低问题,
至于四个标准的关系问题,只有企业标准可以超越国标、行标、地标的问题,其它就互不共存,何谓呼级别高低呢。
至于你讨论的三个计量技术规范与四种标准的关系不是同类性质的问题。
   这里说的“级别”是指谁必须执行谁的规定的级别,这样理解级别是错误的吧。只要规定符合程序要求,合法的规定都要执行。
  都是同级别的标准,也仍然存在着某些标准必须执行另外一个或几个标准的问题,存在着哪一个标准级别高于其它标准的问题。
这句话前后矛盾吧。前边是同级别,后边结论一个...级别高于其它...的问题。这不是级别问题。这是制定各个标准文件目的问题。
针对:国家量值传递系统和JJF1001《通用计量技术术语及定义》、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规范,这些规范制定目的作用,就是要求其它相关方面的规定要引用参照执行,并不是说,它们的级别高。你的级别分类观点与大众不同,这是引起争论起因之一吧。
    相对于数以千计的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而言,具有指导作用,比数以千计的检定规程级别高,指导作用就是级别高?
一般公文要求使用三号字,某种字体,A4纸,哪这个要求级别最高了,各行各业都在执行!
“低级别的标准提出的要求不能低于高级别标准提出的要求,这也是低级别标准的制定,其要求不能违反高级别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
这句话也是错误的,企业标准始终存在,无论是否有国标、行标、地标。反倒是其它三种标准可能不存在。
国标、行标、地标只是地域覆盖问题,不存在级别的高低。三者不能共存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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