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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证书有区域划分限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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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21: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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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一直不明白外省市的东西可以本省市检测出具检定证书么?例如压力表,电子秤可以外省市单位检测出具检定证书么?
发表于 2016-11-30 21: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某些相关文件的规定,量值传递是有某些区域划分限制的。但具体问题要分别情况给以处理。比如XX省XX市的某航空研究所,每年都将部分计量器具千里迢迢送到或寄到我们省院进行检定,我们也曾劝其送其本省计量院检定,但他们表示信不过本省的检定机构(具体原因不细谈),这样的情况如果一味的强调量值传递区域划分限制,显然就是对客户不负责也不尊重了。所以,对于这个外省的单位送检,我们做为特例,一直延续了近十年满足其跨省送检或邮递送检的要求。
发表于 2016-12-1 08: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强制检定的外省市的肯定不能出检定证书的!
对于一些不缺定是否强制检定的最好不出检定证书!
对于一些量值传递的应该是可以的给检定证书的!
发表于 2016-12-1 11: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院授权范围华东地区,如浙江、安徽、江苏等外省,以及湖北省院、北京市院等六大区域计量机构,针对区域内外省市客户应该是没任何问题。如华北地区客户,送检华南院毕竟是少数,考虑到各大区域站能力差异,项目覆盖不一致(国家院也未全项目覆盖),跨省送检,区域最高站对外出具检定我觉得还是妥当的,不然让客户很难找到理想机构。那么像压力表这类常规器具,都送检省外法定机构,只能说明国内各区域计量发展得极不均衡,这就值得反思。
hblgs2004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6-12-5 08: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检定的原则是:经济合理、就地就近。意思是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就地就近检定,并没有区域限制。
发表于 2016-12-5 12: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1. 经济合理、就地就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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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自己理解!·
发表于 2016-12-8 21: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的是超高压压力表,600MPa的,是不是只有上海能检?不跨省怎么搞?
发表于 2016-12-19 16: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强制检定的外省市的肯定不能出检定证书的,因为涉及到一个属地管理的问题。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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