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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检定是否需要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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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3 07: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2 20:19
我说的是“今后恐怕从事检定、校准的人员,都必须取得“注册计量师”资质后才允许执业。”你想表达何意? ...

别 以为 人家都跟你 一样 , 说一句话 都有 题外的意思,
这么简单的话 看不懂?
之前注册计量师讨论稿不是出来了吗?里面有提到 开展 校准 需要 注册计量师 资格吗?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3 10: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10-22 14:30 编辑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2 11:42
别 以为 人家都跟你 一样 , 说一句话 都有 题外的意思,
这么简单的话 看不懂?
之前注册计量师讨论稿不 ...

《注册计量师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测试等计量技术工作(以下简称“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九条 一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范围:保存、使用和维护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以及其他计量技术工作,出具相应的证书或报告,指导和培训其他计量技术人员开展量值传递工作。

第三十条 二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范围:保存、使用和维护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和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以及其他计量技术工作,出具相应的证书或报告。

睁大眼睛看看清楚,有还是没有啊?如此简单的条文,谁看不懂啊?脑袋进水了吧。这次没有截图,不会说这些条文都是我捏造的吧?

 楼主| 山木枝 发表于 2018-10-23 11: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2 20:08
药企行业比较特殊,具体要求建立哪些体系,我不是很清楚。是不是叫其他什么体系涵盖了这两个体系我也不是 ...

这么说吧 去年我在第三方计量的创业公司弄建标的时候,同时做了质量体系文件,差不多有一百来项,感觉这些文件是倾向于公司对数据及运营管理。而现在到了药企,他们没有质量体系文件,用的是测量管理体系文件,但是看了看文件,跟质量管理体系类似,这就出现了第一家是质量体系文件+建标项目文件,第二家出现了测量管理体系文件+建标项目文件的情况,这里我就产生了疑问,同样是建标,为什么采用了两套方案,我想知道是两者皆可还是不同企业采用的体系文件不同,通俗的说就是,我要建标需要的文件除了1033 1069编的以外,是否还需要其他体系文件,是否有具体的文件说明。我是更倾向于质量体系文件+建标项目文件的,因为根据1033的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的文件集等级目录,其文件很多就在质量体系文件中。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3 14: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3 10:28
《注册计量师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测试等计量技术工作(以下简 ...

不好意思,之前表达的有误,不是注册讨论稿 ,
是 之前 原质检总局的 发文,包括 新计量法 讨论稿 里面只对 法定计量机构或授权计量机构 才规定需要 注册计量师 ,而对第三方计量机构,及企业 没有规定需要 注册计量师 。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3 19: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2 18:30
不好意思,之前表达的有误,不是注册讨论稿 ,
是 之前 原质检总局的 发文,包括 新计量法 讨论稿 里面只 ...

我用“今后恐怕……”的语句表述有何问题吗?我只能对你说:无语了!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3 20: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木枝 发表于 2018-10-22 15:17
这么说吧 去年我在第三方计量的创业公司弄建标的时候,同时做了质量体系文件,差不多有一百来项,感觉这 ...

建标与那两个体系文件没有很大的关系。即使不建标,全部测量设备均委外计量也是可以的。建标纯粹是看企业自身的需要,通常都是某类器具的送检量很大或周期短,导致送检成本远大于自己建标开展内部检定/校准的成本,时效性也难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才会考虑建标。而那两大体系从大的方面说,都是质量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大而全,涵盖了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采购、供应、销售、计划、财务、人力资源、技术管理等等各个方面,计量只是占里面的很小一部分,而且都是侧重于大的、原则性的要求。而测量管理体系则侧重于所有测量过程的控制,内容比较细致、具体。当然你也可以将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将二者合二为一来编制体系文件,但维护起来可能要费点神。你可以从应付外审的可操作性方面去权衡一下利弊,看是分别建立两个体系还是合二为一建立一个体系。以上仅代表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4 07: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3 19:36
我用“今后恐怕……”的语句表述有何问题吗?我只能对你说:无语了!

我实话实说怎么了?
我说 可惜 ,从目前知道信息来看,除了 法定计量机构及授权机构 ,其他都是不需要注册计量师 了 。
这句话怎么了?反对你的观点了?
 楼主| 山木枝 发表于 2018-10-24 08: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3 20:07
建标与那两个体系文件没有很大的关系。即使不建标,全部测量设备均委外计量也是可以的。建标纯粹是看企业 ...

好的 谢谢老师指教~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4 12: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10-23 16:35 编辑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3 11:51
我实话实说怎么了?
我说 可惜 ,从目前知道信息来看,除了 法定计量机构及授权机构 ,其他都是不需要注 ...

我说可惜,从目前知道信息来看,除了法定计量机构及授权机构,其他都是不需要注册计量师了。

这句话怎么了?反对你的观点了?

我没说你反对,说话要有证据依据,请问有吗?《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质检总局2013年第64号公告)现在是不是仍然现行有效?啥时候说了“其他都不需要注册计量师了”呀?

a.png

b.png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4 14: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4 12:33
我说可惜,从目前知道信息来看,除了法定计量机构及授权机构,其他都是不需要注册计量师了。这句话怎么了 ...

这只能说明 , 校准机构的注册计量师也是可以注册的,
没有说明 ,没有注册计量师的校准机构就不能够开展校准工作啊、
所以,感觉 注册计量师 还是。。。。。。。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4 14: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3 18:05
这只能说明 , 校准机构的注册计量师也是可以注册的,
没有说明 ,没有注册计量师的校准机构就不能够开展 ...

废话,取消了《计量检定员证》,不注册怎么管理呀?就凭你说能开展校准就能开展校准啦?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4 14: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4 14:12
废话,取消了《计量检定员证》,不注册怎么管理呀?就凭你说能开展校准就能开展校准啦? ...

现在的实际情况就是 建立的计量标准 除了法定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都不需要注册计量师或合格证明的 。浙江省是这样子执行的,.
你还真说对了,现在情况就是 你说能开展校准就能开展校准。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4 14: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3 18:15
现在的实际情况就是 建立的计量标准 除了法定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都不需要注册计量师或合格证明的 。浙 ...

你还真说对了,现在情况就是你说能开展校准就能开展校准。

那就不是第三方行为嘛,充其量也就是第一、二方行为,仅受合同法约束。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4 15: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4 14:39
你还真说对了,现在情况就是你说能开展校准就能开展校准。那就不是第三方行为嘛,充其量也就是第一、二方 ...

合同法?
第1,第2方行为?
什么?
现在 第三方校准机构 要建立 计量标准 ,开展对外校准 , 省里不需要你 有注册计量师证,也不需要 你 项目合格证明 ,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除了法定计量机构及授权机构 ,任何第三方校准机构,建立计量标准,对外开展校准工作,是不需要  注册计量师证的 。。。
这下
明白了没有?

zonghuazhang 发表于 2018-10-24 16: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计量师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三条 在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检定、测试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据计量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需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后,方可从事规定范围内的计量技术工作。
其它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

这一条没有说明从事校准工作必须是注册计量师,但你可以取得注册计量师德资格,作为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4 21: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3 19:04
合同法?
第1,第2方行为?
什么?

1、不需要《注册计量师证》就需要《计量检定员证》(注:因现在处于过渡期),不是说你校准人员啥证都没有,你说能开展校准就能开展校准。

2、我100楼说的是“今后恐怕……”,听明白了没有?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4 21: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zonghuazhang 发表于 2018-10-23 20:27
注册计量师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三条 在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 ...

1、《注册计量师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在尚未定稿正式发布实施。

2、《规定》绝大部分的内容都是说的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只有第二条的“适用范围”,和第二十九条“一级注册计量师的执业范围”、第三十条“二级注册计量师的执业范围”中涉及到非法制计量的“校准”(条款内容见102楼)。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5 07: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了你一个注册计量师的执业范围,但是又没有规定 需要 注册计量师 ,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就像 告诉你 ,驾驶员证可以在大马路上开,但是在大马路上开车不需要 驾驶员证,因为你开的车,不是 国家单位的车,你是私人的车,
 楼主| 山木枝 发表于 2018-10-25 08: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木枝 于 2018-10-25 08:39 编辑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5 07:46
给了你一个注册计量师的执业范围,但是又没有规定 需要 注册计量师 ,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就像 告诉你 , ...


浙江确实是这样,我们刚外审完,他们开末次会议跟领导说要让我们去培训,我问浙江计量协会的,1033规定开展一个检定项目需要2名持有检定员证或者注册师证,人家说计量员证已经取消了,让我们去他们的协会培训,然后他们发个证。这不扯淡吗,同事都有检定员证,只是说取消不继续发放而已,又不是说以前的作废,我也有注册师证,还有去他们培训的必要吗,培训费用还不低,虽然是公司报销。去年第三方公司建标,人家更是不管什么检定员证,注册师证,公司弄个培训记录,买个本本敲上单位公章就算培训完成,计量所也没说什么。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0-25 08: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木枝 发表于 2018-10-25 08:37
浙江确实是这样,我们刚外审完,他们开末次会议跟领导说要让我们去培训,我问浙江计量协会的,1033规定开 ...

事实就是如此 。
现在很多 法定计量机构跟授权机构 没有注册计量师证的 都在签字 ,都在开展检定工作。
第三方计量机构考个 注册计量师证 ,反而没用 。
新计量法 讨论稿 里既然提到了 校准 ,却只规定了法定计量机构及授权机构 需要注册计量师 ,难道 第三方 校准机构 开展的校准证书 就不是 校准的?
到处都是 这种 自相矛盾 的问题。。。。
zonghuazhang 发表于 2018-10-25 15: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这里讨论,是寻求正确的做法,至于一些地方不正规的操作在哪里没有,咱们国家与西方强国正真的差距不就是没规矩(标准)和不遵守规矩(标准)。
 楼主| 山木枝 发表于 2018-10-25 16: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木枝 于 2018-10-25 16:50 编辑
zonghuazhang 发表于 2018-10-25 15:21
我们在这里讨论,是寻求正确的做法,至于一些地方不正规的操作在哪里没有,咱们国家与西方强国正真的差距不 ...


       问题就在于,我也是入行没多久,目前的东西都是两所计量院老师教的。如果他们教的时候没完全按照法律法规来做,我却把他们当做标准,现在到了上市公司的药企,跟以前很多认知都不同,可人家的计量又搞了几十年,还有定期的内审外审,我都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错了。所以来这找法律条款请教一下老师来确定自己心中的疑问。用计量的思维来说,上一级的标准不是很准确,我们拿着所谓检过的东西去检了,客户的东西明明是厂家刚校正过的,究竟是我们的错了还是客户的设备有问题,在此产生了疑问。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6 23: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木枝 发表于 2018-10-24 20:49
问题就在于,我也是入行没多久,目前的东西都是两所计量院老师教的。如果他们教的时候没完全按照 ...

用计量的思维来说,上一级的标准不是很准确,我们拿着所谓检过的东西去检了,客户的东西明明是厂家刚校正过的,究竟是我们的错了还是客户的设备有问题,在此产生了疑问。

没明白您上面这句话的意思。上一级的标准怎么个不准确?有何证据?这个“所谓检过的东西”是谁检过的?是厂家检过的,还是第三方上级计量技术机构检过的?之后又送哪里去检

 楼主| 山木枝 发表于 2018-10-29 08: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6 23:59
用计量的思维来说,上一级的标准不是很准确,我们拿着所谓检过的东西去检了,客户的东西明明是厂家刚校正 ...

这种情况太正常了,去年我们送计量所的氧化钬特征峰跟客户现场做出来的完全不一样,开始以为是客户问题,人家刚买的设备,后来又做了两家全部一样,再把滤光片送同个计量所检,跟第一次做的完全就是两份证书。
路云 发表于 2018-10-29 12: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木枝 发表于 2018-10-28 12:26
这种情况太正常了,去年我们送计量所的氧化钬特征峰跟客户现场做出来的完全不一样,开始以为是客户问题, ...

这种情况应该说是太不正常了。如果确认是承检机构的问题,你完全可以要求承检机构查找原因,给出合理的解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免费重新检定/校准。这种原则性的问题,不可一味迁就忍让,恐怕承检机构的质量负责人和管理层还不知道下面发生了如此重大的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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