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谈到CNAS,就总要跳出来反感、排斥?人家说得有没有道理?有没有参考价值?CNAS的要求哪里不是引用国际标准呀?国内有多少有关不确定度的相关标准,你尽管晒出来好了,又没有人捆住你的手脚。自己没能耐晒出来,就别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JJF1069-2012第7.3.6条“校准和测量能力”是不是对检定/校准机构的能力要求啊?是不是国内计量的不确定度要求啊?要不要评定啊?要不要考核啊?怎么评定?你有能耐评一个出来给大家看看。不会又是用最大允差去套算吧?JJF1033放弃“校准和测量能力CMC”不去考核,却偏偏去考核常规的被校对象的不确定度(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是否合格,如果“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满足要求,居然将罪名扣在拟建计量标准的头上,思路的确是奇葩。 难道计量标准建标也要参照CNAS?而不是1033?难道1033中提到的重复性试验选择对象非得跟CNAS中的一致? 没有谁说过建标要按照CNAS,国防军工建标依据的是JJF(军工)3和JJF(军工)5,军队建标依据的是GJB 2749A,不要把JJF1033当成了包治百病的万能狗皮膏药,啥病都用它贴。没有谁要求JJF1033选择重复性试验的被测对象跟CNAS一致,但至少不应该自相矛盾。请问为什么JJF1033在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和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时,要选择一常规的被测对象,而在验证所评定出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是否合理时,却要求选择一稳定的被测对象?什么意思?什么目的?这两个不确定度有可比性吗?到底是验证“常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是否合理,还是验证“稳定的被测对象(按量传关系可获得的‘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是否合理? 很多仪器校准时候只校准了特定的几个点,实际应用中可能就用到这几个点,难道其他的点就不用到了?直接套用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合适吗?仪器溯源周期为1年,难道这1年中仪器示值不会变化,重复性,稳定性如何保证?靠CNAS中的期间核查能保证? 仪器的实际误差没那么大,你用一个极限误差套算出一个全世界都一样的不确定度难道就合适啦?任何“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都不可能包括被测对象长期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评定下一级“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时,仪器的“长期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都是作为另一因素予以考虑,这种常识性的问题亏你问得出口。 很明显,不确定度评定时,采用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分量远远小于仪器MPE的分量,这种评出来的不确定度可信度能有多高? 用实际检测数据评出来的不确定度的可信度有多高,都是通过包含概率与包含因子给出。难道不比你拍脑袋想象来得科学?你是不是觉得医生把病人的病情夸大一点,才能显示出医术高超,信息更可信啊?如果个个医生的诊断水平都一样,岂不满世界都是钟南山啦,那还要满世界去找名医看病干什么。 就拿的CNAS中最佳测量能力来说,同样A,B两个独立实验室,对同一个仪器校准,就因为A实验室能找到一个最优的被测对象,导致评定的不确定度比B实验室的小,就代表B实验室的测量能力不如A了?简直天方夜谭! 不懂装懂说出这种让人笑得大牙的外行话。你自己提供的能力证明不代表你的能力代表什么?你自己现阶段找不到性能更好的“最佳仪器”是你自的事情,说明现阶段你只能达到这个水平,并不是说你以后能力不能提升。当你以后获得性能更好的,可以取代现有“最佳仪器”的被测对象时,自然能力就会有所提升,在复评审或计量标准复查时,完全可以变更其能力。按照你的说法,“校准和测量能力CMMC”都不需要评了,用了十几二十年的仪器设备,与刚买的同型号同规格仪器设备,对同一被测量进行测量,所得测量结果的可信程度会是一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