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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摩尼

关于计量校准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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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15: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就问的小船 发表于 2021-1-12 15:30
建议你不要再网上找文件, 直接问你们的当地的质检局这样行不行, 因为地方不同是会存在差异的, 不要浪费时间 ...

是这样的,经历过企业建标的顶一下。
发表于 2021-1-12 16: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去参加省级以上单位宣贯或者培训  然后就可以建立企业自己的的标准拉
发表于 2021-1-12 16: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52978888 发表于 2021-1-12 16:09
可以去参加省级以上单位宣贯或者培训  然后就可以建立企业自己的的标准拉  ...

有些省明确告诉你,非法定计量机构不接受培训考证。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6: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1-1-12 11:16
对照我16楼晒出的官方权威发布的规定,你们公司的培训老师具备这些条件吗?如果不具备,那就只有委托外部 ...

你的建议我仔细看了一下,我们没有一级的,二级的也没有[掩面而泣],目前打算先申请试试看,不给通过再看公司怎么决定,主要还是公司不想出费用,只想坐等收益。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7: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就问的小船 发表于 2021-1-12 15:30
建议你不要再网上找文件, 直接问你们的当地的质检局这样行不行, 因为地方不同是会存在差异的, 不要浪费时间 ...

谢谢量友,我们向本地市里问问。
发表于 2021-1-12 21: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1-1-12 21:28 编辑

国家都发文取消检定员证了,明确除了法定计量机构外,其他校准机构及企业不需要检定员证或合格证明了 !!!

23楼这位蠢猪说这也不要那也不要,无非就是想滥竽充数鱼目混珠。以下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11月16日发布的“新修订《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解读”部分内容截图:

a.png

这也仅仅是新颁布的《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要求,又不是对计量技术机构的要求,更不是楼主所欲了解的CNAS的要求。23楼这位蠢猪拿着鸡毛当令箭,除了搬出驴头来套马嘴,没别的能耐。

人家楼主单位连一个二级注册计量师都没有。领导为了省钱,想找一个自己都拿不出“培训合格证明”的人来充当“培训老师”。你居然在3楼信口开河恬不知耻的说“当然可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说的非常明白!!!!”你是不是欲大力鼓励人家滥竽充数、鱼目混珠、大粪浇(教)屎啊?你所谓说的非常明白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的文,是不是我上面说的新版《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呀,蠢货?请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中,要不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人员能力的考核工作呀?处处在这里宣扬与国家出台的政策精神作哽的馊主意、搜观念。


发表于 2021-1-13 07: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1-1-13 07:35 编辑

蠢人永远是蠢人,

计量标准考核过程中 的 现场试验 难道不是 对 人员能力的考核的最佳方法!!!!!!


人员有没有能力,考核现场做个 现场试验 难道 不比你怀里藏本 检定员证 管用???????


发表于 2021-1-13 08: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智商高你怎么不宣称你具有清华毕业研究生的水平,让人现场测试呀?你怎么也厚着脸皮偷偷跑去念书混文凭啊?CNAS标准的编制专家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将这些要求写进标准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说“对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检定或校准人员,不要求必须持有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人员证件,但是应当经过计量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或考核合格,确保具有从事检定或校准工作的相应能力。其能力证明可以是‘培训合格证明’,也可以是其他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能力的计量证件。”是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呀?为什么对从业人员要有学历要求?能干活就行了是不是?你恐怕蠢得离偷屎不远了。

发表于 2021-1-13 10: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1-1-13 10:14 编辑

蠢人啥都不知道就会自己脑袋里面想什么说什么

计量标准考评对于 现场试验 是必须的,这都不知道,你还有什么脸在这个论坛胡说八道,信口雌黄!!!!



前面早已经有量友说的非常明白了。

这是量友亲口说的:
文件规定的确实是明明白白的,但是现状是企业建标包括申请CNAS根本不看培训证明的,你找卖设备的厂家培训随便开份证明都行了,我们扩项了有三四次了,除了机动车和医学的专用项目以外,其他的五百多项目根本不看培训证明,


文件没有明确 怎么样取得的 合格证明 是有效的,也没有明确 谁发的 合格证明 是 有效的!!!!!
发表于 2021-1-13 11: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明文件和现场试验都是需要的,不能相互替代。至于证明文件是否被考评员采纳,那就要具体看了。
发表于 2021-1-13 12: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没有明确怎么样取得的合格证明是有效的,也没有明确谁发的合格证明是有效的!!!!!

2楼量友将CNAS文件的条款要求写得清清楚楚“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其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注:这只是熟悉“计量基础知识”这一门的能力证明)。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对一级注册计量师(培训资格及能力)的规定如下:熟练掌握本领域计量技术规范,具有建立、使用和维护相关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开展量值传递以及出具计量技术报告或相关证书的能力;能够指导本专业二级注册计量师开展量值传递工作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新修订<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解读》明文规定:对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检定或校准人员,不要求必须持有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人员证件,但是应当经过计量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或考核合格,确保具有从事检定或校准工作的相应能力。其能力证明可以是‘培训合格证明’,也可以是其他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能力的计量证件

如此多的文件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你居然说“没有明确”,35楼某人的脑袋是不是被驴踢啦?

正是因为发现有相当多的不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出具的所谓“培训合格证明”,是出自自卖自夸黄瓜的“黄婆”之手,所以CNAS才规定“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针对的恰恰是你这种企图滥竽充数鱼目混珠之辈。现场考评仅仅作为验证的手段,如果仅此能够解决所有问题,你送检的计量器具还要上级机构给你出证书干什么?

发表于 2021-1-13 13: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千万不要听信某些喷米人的胡说八道。    内部培训即可,保存培训资料、培训记录、计量基础知识理论考核的试卷、专业技术理论考试的试卷、实操考核的证书和原始记录,每个人员发个内培证包含所有培训合格的项目、培训日期。(23楼说他们单位接收考核老师从来不检查人员资格,说明他们机构是一家老牌机构或是公家第三方机构。这一情况不适用于所有机构。中小型机构老师肯定会查人员培训考核,出示内培证可以省很多事儿,否则就要把那一堆培训资料和记录全都搬出来给审核老师看)。

至于2楼提到的:“CNAS-CL01-A025 6.2.2 b)校准人员的培训应至少包含计量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培训三部分。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从实践来看,只要提供了内培证或者其他证件,没有遇到过评审老师不认可的情况。
发表于 2021-1-13 13: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1-13 10:12
蠢人啥都不知道就会自己脑袋里面想什么说什么

计量标准考评对于 现场试验 是必须的,这都不知道,你还有什 ...

也许大型机构不看培训证明,中小机构还是要看培训证的,不管谁给的,有证就行。
发表于 2021-1-13 13: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qwq 发表于 2021-1-13 13:24
也许大型机构不看培训证明,中小机构还是要看培训证的,不管谁给的,有证就行。 ...

除了法定计量机构外,其他都不要看的。

无论是建标考核,还是CNAS,现场专家一来,现场试验一做,原始记录,证书一弄,什么都搞定了。

发表于 2021-1-13 15: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6666666666666666
发表于 2021-1-13 16: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1-12 16:31
有些省明确告诉你,非法定计量机构不接受培训考证。

我们这边就是,计量协会和省院举办的培训班啥的不让我们参加,说我们不是法定计量机构,掏钱都不让去
发表于 2021-1-14 07: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逸雅然 发表于 2021-1-13 16:29
我们这边就是,计量协会和省院举办的培训班啥的不让我们参加,说我们不是法定计量机构,掏钱都不让去 ...

省院不是为你们公司省钱吗?明知道 没有合格证明,也是可以的,为什么要去搞一本 虚头巴脑的 证 呢?

发表于 2021-1-14 13: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逸雅然 发表于 2021-1-13 16:29
我们这边就是,计量协会和省院举办的培训班啥的不让我们参加,说我们不是法定计量机构,掏钱都不让去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新修订<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解读》明确说到:检定或校准人员的技术能力决定了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正确性,本次修订不要求提供人员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不是说对人员能力没有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人员能力的考核。这不正说明你们当地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不作为吗。43楼某人这番表述,言下之意就是说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都是“虚头巴脑”的,没有培训能力,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的企业出具的所谓“培训证明”倒成了”正宗货”。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发表于 2021-1-14 13: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1-1-14 13:47 编辑

蠢人除了 发点 文件还能干什么?

你看得懂文件上的字吗?理解的了 上面的意思嘛?

你的意思是 省级计量部门 不如 你 这个论坛 搅屎棍 专业了?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人员能力的考核。

这几个字看得懂吗? 在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中,考评专家要求做 现场实验  是不是 对人员能力的考核?


你这种蠢人 是不是 没有一本 证 ,就 跟 文盲,瞎子一样干不了计量了?

发表于 2021-1-14 15: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1033实施指南24页原文:对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检定或校准人员,不要求必须持有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人员证件,但是应当经计量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或考核合格,确保具有从事检定或校准工作的相应能力。其能力证明可以是“培训合格证明”,也可以是其他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能力的计量证件。注:1、“培训合格证明”可以是建标单位内部培训合格证明,也可以是外部培训合格证明,如行业学会、协会或计量检定机构签发的培训合格证明。

个人观点:
    1、内部培训合格证明是具备效用的,但必须是经过计量专业理论实际操作培训或考核合格的,且形成合格证明。
    2、考核组现场考核和人员能力证明没有关系,考核组没有给出培训证明的义务,外审的现场考核和人员能力证明不存在关系。
    3、CL01-G001中第六条对cnas人员有具体的实施要求,对学历、工作年限是有要求的不是只要经过培训就可以的,建议自行查看。PS:相关文件在认可委官网可以查看的。
发表于 2021-1-14 18: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1-1-14 18:11 编辑

对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检定或校准人员,不要求必须持有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人员证件,但是应当经过计量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或考核合格,确保具有从事检定或校准工作的相应能力。其能力证明可以是‘培训合格证明’,也可以是其他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能力的计量证件。(摘自《新修订<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解读》)

45楼这位蠢货有没有看到这段文字呀?看不看得懂啊?搅屎棍一根,“现场试验”能取代“计量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这两门的培训与考核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人员为何不这么做啊?别以为自己聪明,蠢就是蠢。不具备培训资源与能力,又不愿意花钱外培,自己随便弄一份所谓的“培训证明”想蒙混过关的单位并不少见。也许你单位的技能“人才”都是这么忽悠出来的。

发表于 2021-1-14 21: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tuto945 发表于 2021-1-14 15:44
根据1033实施指南24页原文:对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检定或校准人员,不要求必须持有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 ...

3CL01-G001中第六条对cnas人员有具体的实施要求,对学历、工作年限是有要求的不是只要经过培训就可以的,建议自行查看。

CNASCL01G001:2018只是一份与基本准则CNASCL01:2018配套实施的通用应用准则,对基本准则的某些条款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其中对基本准则第6.2.2条只是补充了对学历和工作年限的要求,并未谈及培训教育。在对基本准则第6.2.5c)款“人员培训”方面作了如下补充:

b.png

实际上针对校准实验室的能力认可,还应该结合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a.png

相比《JJF1033实施指南》第四节和《新修订<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解读》对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的要求来说,CNAS的要求更具体更明确。难怪现在对检定/校准人员培训方面,民用领域对企业这块,说得难听一点基本上是和稀泥。

发表于 2021-1-15 07: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蠢人又出来丢人现眼了。

根据JJF1033的要求: 现场实验 包括 实际操作,检定或校准结果,回答问题!!!

而 回答问题 明确: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够正确回答有关本专业基本理论方面的问题。

论坛蠢人 : 你 觉得 一个 校准人员 连 最基本的 计量知识的都不知道,他能够 完成 现场实验 ?   

国家都放开校准人员的要求了, 论坛蠢人非要 报着 作废的检定员证当宝,无非就是 刷一下存在感,可笑的是 反而让别人知道了真实的水平。
发表于 2021-1-15 07: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1-1-15 07:41 编辑

论坛蠢人 无非就是在论坛 晒几个文件, 殊不知 谁不知道你晒的这些文件!!

更加可笑的是, 连 这几个文件的字都不认识,连文件想表达的意思都不知道。。。

论坛量友 好几个人用 实际行为,无论是 建标考核,还是CNAS认可 , 其他审核就更加不用说了。

告诉你 , 只要有 合格证明 就行,就算是 内部培训,专家也是认可的。

论坛蠢人 ,你还不嫌丢人吗? 一会儿说,省级计量行政部门 不懂法, 一会儿说,考评专家不专业。

请问一下,你这个 所谓的 什么都 权威,什么都懂的专家, 说的话,在现实中 , 有什么权威性?


只能窝在论坛上 耀武扬威,可惜,现在越来越多量友知道你真实的水平。认同你的人 越来越少了,这真是论坛之福,量友之幸!!!!
发表于 2021-1-15 08: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tuto945 发表于 2021-1-14 15:44
根据1033实施指南24页原文:对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检定或校准人员,不要求必须持有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 ...

赞一个,部分单位确实可以这样操作,我觉得楼主单位的领导的做法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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