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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摩尼

关于计量校准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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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08: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tuto945 发表于 2021-1-14 15:44
根据1033实施指南24页原文:对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检定或校准人员,不要求必须持有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 ...

赞一个,部分单位确实可以这样操作,我觉得楼主单位的领导的做法也是可行的
发表于 2021-1-15 08: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这个帖子,心里真是伤心!想好好干计量的才会来这里,看到的却是吵、吵、吵;骂、骂、骂!大家能否好好聊,举例子,摆事实说出各自观点就好了!论坛,本身是允许不一样的声音。而且这不是官方的,即使是官方,各个地方实施也有差异,我们每个人看到的只是一面或者一点,不能代表所有。也是基于上述情况,倡议:1、大家理性讨论,不要辱骂;2、建议大家说出你所在地、公司性质和实际经历的等信息(这样才有参考价值)。
发表于 2021-1-15 08: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蛇地鸟 发表于 2021-1-15 08:23
看着这个帖子,心里真是伤心!想好好干计量的才会来这里,看到的却是吵、吵、吵;骂、骂、骂!大家能否好好 ...

支持量友这个观点
发表于 2021-1-15 09: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蛇地鸟 发表于 2021-1-15 08:23
看着这个帖子,心里真是伤心!想好好干计量的才会来这里,看到的却是吵、吵、吵;骂、骂、骂!大家能否好好 ...

大多数时候还是挺好的,别太纠结,在哪都一样,计量行业起码都是有规可查的,看完自己再去核对就好,考核的时候要说服考核专家还是要带条款去的
发表于 2021-1-15 12: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1-6-14 08:28 编辑

49楼某人除了码大字霸屏瞎嚷嚷,没别的能耐。问他现场试验能解决所有问题,法定机构的从业人员还要去考注册计量师并注册干什么?还要去接受计量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干什么?此人喉咙跟鬼掐了似的闭口不答。

当下民用领域企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校准人员的培训考核没人管的乱像难道不是事实吗?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册计量师”制度对于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检定/校准人员来说,犹如形同虚设,“鸡肋”一块。再烂的黄瓜,只要黄婆说好就是好黄瓜,这不就是你的逻辑吗。没有培训能力和资源的企事业单位并不少,现场试验有多少是像“注册计量师”和“专业基础理论”考场那样过招的?这种单位拿着“内部培训”证明的人员,真要让他去参加“注册计量师”考试,或参加权威机构组织的“专业基础理论”的考试,又有多少能通得过的?这种现象见得多呢。别以为自己聪明,实则滥竽充数鱼目混珠。

发表于 2021-1-28 14: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回答问题,内部培训大部分地方是可行的。
具体的建议你直接问你所属地方的监管部门,毕竟他们考核,他说可以那就可以。
然后,说一下路云的观点,你说的都对,但是你没有回答楼主的问题,楼主只是问这样做可不可行。
现在的非法定三方检测,很多是有几个二级证就在干活了,甚至像楼主公司这样连个二级证都没有,这就是现实情况。
地方监督管理就这样,那作为公司只需要通过评审即可,多余的事情没必要啊。
这就比如说如果计量师10分就给过,你想提高行业素质,是应该提高分数线,而不是逼着每个拿证的都要考100。
发表于 2021-1-28 15: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蠢人除了丢脸还能干什么?

现在是 市场监管总局 发文 第三方校准机构不需要 注册计量师 , 不能注册计量师 。

你先搞搞清楚状况,你拿着你作废的检定员证当宝去吧。
发表于 2021-1-28 15: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alickglyn 发表于 2021-1-28 14:56
首先,回答问题,内部培训大部分地方是可行的。
具体的建议你直接问你所属地方的监管部门,毕竟他们考核, ...

这位量友真有意思,你说 他 的观点都对。

但是 你说出来的自己的观点 又跟 他不一样 :

首先,回答问题,内部培训大部分地方是可行的。

这句话就已经否定了 他的观点: 培训需要专业机构发证才行。

具体的建议你直接问你所属地方的监管部门,毕竟他们考核,他说可以那就可以。

这句话又否定了 他的观点,简直打脸。 目前 很多量友已经明确告知:无论建标考核,还是CNAS,都不需要他 所谓的 权威合格培训!!!



发表于 2021-1-28 16: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想多了。这都可以。跟不需要证没区别
发表于 2021-1-28 16: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呵呵~  有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21-1-29 10: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1-28 15:19
这位量友真有意思,你说 他 的观点都对。

但是 你说出来的自己的观点 又跟 他不一样 :

他那句说错了?他给出的文件都是假的?
2楼写的明明白白啊,“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你看不见?
你自己搞得培训具备的资质或能力在哪?
我说的很明白,实际上可以这么做,这没问题,因为监管要求比较低。
但是你不能因为可以这么做就说这样做是合规的。
发表于 2021-1-29 12: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1-1-29 12:16 编辑
alickglyn 发表于 2021-1-29 10:55
他那句说错了?他给出的文件都是假的?
2楼写的明明白白啊,“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


你是看不懂我的话吗?

你肯定了他的观点,应该跟他说一样的话。

结果你 说的话 跟 他 的观点 完全不同,

希望 你记得你 说过的话,你不记得,我帮你 重新 回忆一下。


首先,回答问题,内部培训大部分地方是可行的。 这是你说的话

他的观点: 培训需要专业机构发证才行。

具体的建议你直接问你所属地方的监管部门,毕竟他们考核,他说可以那就可以。又是你的话。

目前 很多量友已经明确告知:无论建标考核,还是CNAS,都不需要他 所谓的 权威合格培训!!!


市场监管总局的回复也是明确说明,企业内部培训也是可以的,这段话 已经有量友老早之前就已经晒出过!!!
发表于 2021-1-29 13: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执行起来各地各人政策又不一样。以下摘自总局计量司网页,供参考:
新修订《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16 15:39     信息来源:计量司
   
   1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其中对《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为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中准确把握有关要求,现就《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新修订的部分条款解读如下:
  一、如何理解删去《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八条第三款及第九条第四款中“计量检定或者校准人员的能力证明复印件1份”要求?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更好方便建标单位,本次修订删除原《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计量检定或者校准人员的能力证明复印件1份”及第九条第四款“计量检定或者校准人员的能力证明复印件1份”,对于已经受理的计量标准考核申请材料,按照行政许可有关程序继续执行;新受理计量标准考核申请时,不再要求建标单位提供“计量检定或者校准人员的能力证明复印件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款规定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必须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授权单位执行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新修订的《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配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条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检定任务的专业人员,依据计量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需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后,方可从事规定范围内的计量技术工作。其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 1033-2016)对检定或校准人员要求:“建标单位应当为每项计量标准配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计量标考核规范〉实施指南》第四节对人员的要求进行了解读:“对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机构的检定或校准人员,应对持有相应等级的《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人民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项目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或持有有关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项目的原《计量检定员证》;或持有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项目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过渡期期间)。对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检定或校准人员,不要求必须持有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人员证件,但是应当经过计量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或考核合格,确保具有从事检定或校准工作的相应能力。其能力证明可以是‘培训合格证明’,也可以是其他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能力的计量证件。”
  检定或校准人员的技术能力决定了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正确性,本次修订不要求提供人员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不是说对人员能力没有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人员能力的考核。
发表于 2021-1-29 14: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1-29 12:15
你是看不懂我的话吗?

你肯定了他的观点,应该跟他说一样的话。

他的观点不一直就是2楼那句话么?
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这句话是CNAS文件的原话啊,你在质疑cnas的文件么?
我还是那句话,你实际可以这么操作,不代表你这样操作是合规。
关于你说总局的回复,我觉得总局的回复肯定是有前提的,
一个企业如果具备资质和能力,那么他自己当然可以培训啊。
但是,如果企业没这个资质和能力,他的培训,当然,在实际中能通过评审,但是这能说是合规么?
发表于 2021-1-29 15: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1-1-29 15:24 编辑
alickglyn 发表于 2021-1-29 14:49
他的观点不一直就是2楼那句话么?
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这句话是CNAS文件的原话啊 ...


那你来告诉我

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这句话怎么理解?怎么样才算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

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具体需要什么条件才算是 资质或能力的


量友晒出的市场监管总局的回复中最后一句话说的很明白: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人员能力的考核。

有这句话就够了, 假如 你的培训证明是没有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给你的,那么 在 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中, 考评员对你的能力的考核中,你是 过

不了关的。如果你能过关,说明 你的培训证明是经过 有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 给你培训的。当然,你无师自通也是可以的。

与其 纠结 何为 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 ,市场监管总局包括CNAS都没有规定清楚,那么 就 通过 计量标准考核跟CNAS认可

工作 来 考察 你 是不是具有 合格的开展校准工作的能力 难道错了?


为什么非要抱着 所谓的培训合格证明 呢? 那国家对于 第三方校准计量机构取消 检定员证 的意义何在?

发表于 2021-2-1 10: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alickglyn 发表于 2021-1-29 14:49
他的观点不一直就是2楼那句话么?
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这句话是CNAS文件的原话啊 ...

某人不遗余力的认同黄婆出具的优质黄瓜证明,无非就是想达到滥竽充数鱼目混珠只目的。自国家取消计量检定员证后,取而代之的是“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关于什么叫“具备资质或能力”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我早已在16楼用红色加粗字体醒目标出,而且还不止一次的晒出,某人就是装瞎看不见,到现在还说“市场监管总局包括CNAS都没有规定清楚”,断章取义只看到《新修订<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解读》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人员能力的考核。”这一句话,前面的“对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检定或校准人员,不要求必须持有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人员证件,但是应当经过计量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或考核合格,确保具有从事检定或校准工作的相应能力。”却视而不见。这难道不是有关规定吗?当下有多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做了这些工作?名曰“放管服”,实际效果则是放而不管不服。

发表于 2021-2-1 10: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蠢人就是搞笑

自国家取消计量检定员证后,取而代之的是“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

第三方校准机构人员连 注册计量师 都不能注册, 你告诉我 取而代之的是“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 ?

我看你才是 自欺欺人吧? 要不你先 让 国家 把 第三方校准机构人员的 注册 问题 解决一下。

发表于 2021-2-1 10: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蠢人晒出的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有以下明文规定:

也是搞笑。

谁不知道 注册计量师证 只是 说明 你的计量理论知识过关了。 但是 从 检定或校准的项目来说 , 就算你有1级注册计量师 又怎么样? 难道 你没有项目合格证明,就能给别人培训了?这就是你所谓的 资质?

你一天天的要所谓的资质,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开 培训机构 , 到处骗钱的。国家一下取消 检定员证,原来靠 检定员证 收钱的机构,一下 损失惨重 。。。。。
发表于 2021-2-1 22: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方校准机构人员连注册计量师都不能注册,你告诉我取而代之的是“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

我看你才是自欺欺人吧?要不你先让国家把第三方校准机构人员的注册问题解决一下。

67楼这位自己蠢得死,还好意思在这里犟嘴。《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第三条写得清清楚楚:

a.png

拎不拎得清什么叫“准入类职业资格”呀?搞不搞的懂什么叫“相应能力”呀?谁告诉你非要注册后才能算“资格”呀,蠢货?

谁不知道注册计量师证只是说明你的计量理论知识过关了。但是从检定或校准的项目来说,就算你有1级注册计量师又怎么样?难道你没有项目合格证明,就能给别人培训了?这就是你所谓的资质?

人家楼主在29楼已经说了,他们单位不要说一级,连二级的都没有,你知道他们的项目合格证明是怎么获得的吗?谁培训的?谁考核的?再怎么说,取得了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总比你什么狗屁资格证都拿不出的人要强得多吧!是不是黄婆出具的“优质黄瓜证明”就是你所谓的资质?

你一天天的要所谓的资质,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开培训机构,到处骗钱的。国家一下取消检定员证,原来靠检定员证收钱的机构,一下损失惨重 。。。。。

首先声明,本人从未开过培训机构,也未服务于任何培训机构。你成天鼓捣大家拿黄婆出具的“优质黄瓜证明”出来忽悠,无非就是把一分钱看得比磨盘都大,既不想花钱,又想蒙混过关以达滥竽充数之目的。


发表于 2021-2-2 07: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蠢货真是蠢, 一本注册计量师 准入类职业资格 , 连 从事 计量校准都不需要的,这叫 准入类职业资格 ? 连注册的资格都没有,这叫 注册计量师 ? 你这种蠢货光会看字,却看不懂 字面意思 , 真是替你 语文老师感到悲哀!!!!

你这种蠢货,无论是 计量标准考核 还是 CNAS认可考核, 都有 考评专家 现场考评的。怎么 蒙混过关?滥竽充数?

你这种蠢货不会认为 这些 考评专家 水平不如你 吧? 不然老是诋毁 考评专家干什么?

如果 一本 你所谓的有资质的合格证明在 ,还需要 专家考评什么?

可笑,就算你再这里 大喊大叫, 无数事实证明,还有 好几个量友 事实证明 , 无论是 建标考核,还是 CNAS认可 ,都是认可 企业内部培训证明的,气死你这个蠢货!!!!!!!!!!
发表于 2021-2-2 08: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一大早就看大片。这么给力,如果过CNAS,打电话问问cnas,如果建标,打电话问问质监局,如果搞军工,问问考核办。电话一查就有,在这里叨叨有啥用?
如果连这几个网站就找不到,那就不用扩项了。
发表于 2021-2-2 09: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问题,军工口考了注册计量室,现在手头有一级注册计量师的证书,有国防军工发的计量检定员证书,咋搞?另外,军工口的计量检定员证是大证,一个项目包含好多个子项目和规程。怎么界定?来来,大神们解答一下。
发表于 2021-2-2 09: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MZ知行合一 发表于 2021-1-12 09:05
摘自:CNAS-CL01-A025 6.2.2 b)校准人员的培训应至少包含计量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培训三部 ...

就是有一个cnas跪久了吧。
不看发帖的问题
发表于 2021-2-2 09: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1-1-13 08:39
你智商高你怎么不宣称你具有清华毕业研究生的水平,让人现场测试呀?你怎么也厚着脸皮偷偷跑去念书混文凭啊 ...

清华研究生就牛?北大还去卖猪肉的
发表于 2021-2-2 16: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70楼这位蠢货的确是蠢,文件写得清清楚楚“准入类职业资格”几个字,从他嘴里出来全盘否定。啥都不是那么多人去报考都是吃饱了撑着呀。注册那是国家对法定计量机构从业人员的强制性要求,谁告诉你不注册就不是“计量基础知识”的能力证明啦,蠢货?

你这种蠢货不会认为这些考评专家水平不如你 吧?不然老是诋毁考评专家干什么?

我什么时候诋毁过考评专家啦,造谣无赖?

如果一本你所谓的有资质的合格证明在,还需要专家考评什么?

现场考评都能解决问题,那还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应学历干什么?笨得出奇。

可笑,就算你再这里 大喊大叫, 无数事实证明,还有 好几个量友 事实证明 , 无论是 建标考核,还是 CNAS认可 ,都是认可 企业内部培训证明的,气死你这个蠢货!!!!!!!!!!

我说了所有的企业都不具备培训的资源和能力吗?具备培训资源、资格和能力的企业,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当然没问题咯。你一个鱼目混珠的“注水计量师”哪里听得懂人话呀,脑瓜被驴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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