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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仪器的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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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发表于 2022-7-1 17: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7-1 07:16
这行话应该给你CNAS爷爷看看,为什么我晒的这么多CNAS案例都是用 最大允许误差 计算的。你应该给你CNAS爷 ...

这行话应该给你CNAS爷爷看看,为什么我晒的这么多CNAS案例都是用 最大允许误差 计算的。你应该给你CNAS爷爷上上课。别说没用的,我晒的不确定度你看不到还是装瞎?!!!

已经跟你说了不下几十遍了,你晒出的案例都是不知道不确定度的。家养的宠物狗都能听懂了,可惜你长了一副猪脑,听不懂人话。没胆量正面回答,也拿不出知道了不确定度而弃之不用的案例也就罢了,却还要像祥林嫂一样重三倒四唠叨个没完。我晒出的不确定度评定案例,你是不是眼瞎了看不见呀?怎么连评说都不敢评说呀蠢猪?

路云 发表于 2022-7-1 18: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7-2 22:54 编辑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7-1 07:15
你问的方式不对。
导致 你的专家说的话 听都听不明白。
能不能这么问

能不能这么问

就拿 砝码 举例:

1份砝码检定证书,知道折算值和不确定度

1.如果砝码在校准天平时候,只使用砝码的标称值,则评定不确定度的时候用 折算值的不确定度计算,还是用 砝码规程上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计算?!!

这样的问题也亏你问得出口。JJF 18472020《电子天平校准规范》第6.1.1.1条和第A.1.2.1.1条已经规定得清清楚楚。

2.如果砝码在校准天平时候,需使用砝码的折算值,则在评定不确定度的时候用 折算值的不确定度计算,还是用 砝码规程上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计算?!!

既然砝码的证书中已经给出了砝码的不确定度信息,不还是按照第6.1.1.1条和第A.1.2.1.1条执行吗。如此简单清晰的表述都看不懂,你不就是长了一副猪脑吗。

a.png

b.png

至于是使用砝码的标称质量值,还是使用砝码的折算质量值,第8.1条也规定得清清楚楚。你这个蠢猪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c.png

 楼主| 增增增 发表于 2022-7-1 21: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7-1 18:20
1份砝码检定证书,知道折算值和不确定度1.如果砝码在校准天平时候,只使用砝码的标称值,则评定不确定度 ...

到位了,谢谢
路云 发表于 2022-7-2 06: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22-6-27 02:54
  楼主的问题:一台计量器具经上级机构校准,给出了U,还原回到标准不确定度时,用U/k,还是用MPEV/根号3 ...

陆云的回答概念是混淆不清的,是胡诌八扯的,同时也属于所答非所问。楼主给定的已知条件是上级机构给出了校准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U,即没给出实际最大误差,也没给出修正值,因此不存在修正问题。

我哪句话概念不清啦?哪句话胡诌八扯啦?你拿不出任何证据,在这里瞎编臆造地胡说八道。上级校准机构啥时候出过没有“校准结果(示值误差/修正值/实际示值/校准值)”,只有“不确定度”的《校准证书》啊?你概念清晰胡诌八扯,你晒一份这样的《校准证书》出来给大家看看。你是嘴贱难受半夜三更跑出来找抽吧!

如果是“还原回到”上级机构校准这台计量器具的标准不确定度,那就一定是用U/k,其中Uk分别是上级机构校准这台计量器具的校准报告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和包含因子。

什么叫“还原回到”啊?吃饱了没事干是不是?存心恶意地刻意回避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上级机构出具的证书给出的“校准结果不确定度”,难道不是该测量仪器实际“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吗?如此B类评定出来的标准不确定度,难道不是使用该测量仪器进行下一级测量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由该测量仪器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吗?

如果是使用这台计量器具实施测量,要获得该计量器具给所得测量结果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就应该使用MPEV/√3,其中MPEV是检定规程对该计量器具规定的最大允差绝对值,√3是将计量器具示值误差视为均匀分布时的包含因子。

你有能耐找一份已知该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而弃之不用,仍用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套算的案例出来给大家看看。反之,已知仪器不确定度而直接引用的案例(无论是否修正使用)你想不想看?这样的案例满世界都能找到。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7-2 08: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7-1 16:55
1、我知道“JJF 1094所说的U,不是计量标准的U,而是测量结果的U。”现在是问,您测量标准加不加修正使用 ...

那要是这样的话,您不觉得会出现问题么?
您使用的测量仪器加不加修正使用,给出的测量结果是不一样的吧,但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一样的,满足“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95≤1/3MPEV,就不考虑测量结果的U95对符合性判定的影响”。那这时给出的两个测量结果进行符合性判定的结论不一样怎么办?
您能理解是什么意思么。举个例子,使用的测量仪器在5这一点的修正值是0.25,修正值的不确定度是0.02(k=2)。要测一个标称5±0.1的被测件。假若加修正使用得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0.03(k=2),您的观点不加修正使用,得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也会是0.03(k=2)。这样都满足U95≤1/3MPEV,不考虑U95的影响。但是修正使用给出的测量结果是5.25,不修正给出的测量结果是5,对于被测件5±0.1,一个判定合格,一个判定不合格。这样怎么处理呢?
路云 发表于 2022-7-2 22: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7-2 23:15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7-2 08:57
那要是这样的话,您不觉得会出现问题么?
您使用的测量仪器加不加修正使用,给出的测量结果是不一样的吧 ...

您使用的测量仪器加不加修正使用,给出的测量结果是不一样的吧,但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一样的,满足“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951/3MPEV,就不考虑测量结果的U95对符合性判定的影响”。那这时给出的两个测量结果进行符合性判定的结论不一样怎么办?

给出的测量结果当然是不一样的。但要说清楚,仅仅是准确度不一样。

举个例子,使用的测量仪器在5这一点的修正值是0.25,修正值的不确定度是0.02k=2)。要测一个标称5±0.1的被测件。假若加修正使用得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0.03k=2),您的观点不加修正使用,得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也会是0.03k=2)。这样都满足U951/3MPEV,不考虑U95的影响。但是修正使用给出的测量结果是5.25,不修正给出的测量结果是5,对于被测件5±0.1,一个判定合格,一个判定不合格。这样怎么处理呢?

首先,测量仪器的修正值是+0.25,对标称5±0.1的被测件进行修正测量的结果未必就是5.25,也许是5.20,也许是4.98。再说用一台示值误差达-0.25的测量仪器,去测量最大允差±0.1的被测对象是否合适,值得商榷。但作为“校准”的理念(进行修正测量)是没有问题的。假设修正后的测量结果就是5.25吧,那么测量结果的表达方式很简单:

修正前的测量结果:y5.00(或误差E0.00),U0.03k2

修正后的测量结果:y5.25(或误差E=-0.25),U0.03k2

注:误差E为被测件的误差。

按照您的方法,不也照样是一个判定合格(不修正的测量结果5),另一个判定不合格(经修正后的测量结果5.25)吗。您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正是因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与是否进行修正测量无关,所以至今没有一份证书给出的不确定度U添加了备注,说明这个U到底是修正前的U,还是修正后的U。因为修不修正,对于完全相同的重复性测量条件而言,测量结果的不确定离散区间的宽度都是一样的。区别仅在不确定离散区间的中心点(测得值)的坐标位置,即准确度的差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22-7-3 00: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陆云先生不要再混淆概念了,测量误差与测量不确定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与测量结果的可信性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不能画等号,这是从事计量工作的最基本常识。
  使不使用修正值得到的测量结果是不相同的,与其参考值之差也就不同,当然“是准确度不一样”。但是,前面加了“仅仅”二字,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使用了修正值,会使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发生变化,那么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给测量结果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也就必然不同,一个分量的变化当然也就造成了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变化,也就影响到测量结果的可信性。这是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道理。陆云先生除了会骂人,坚持其一贯的概念混淆立场,也算是其人的一大“优点”。所谓“正是因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与是否进行修正测量无关”,以及“因为修不修正,对于完全相同的重复性测量条件而言,测量结果的不确定离散区间的宽度都是一样的”说教,是彻头彻尾的错误,不值得一驳。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22-7-3 01: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陆云先生在51楼复制粘贴了JJF1847的A.1.2.1条有关子条款,只可惜此人每次只会复制粘贴,其理解能力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只要认认真真地读一下前三个子条款,明眼人立刻就明白了使不使用修正值,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大不相同。
  A.1.2.1.2的表述是不使用修正值(即使用标称值)时,此时就是测量设备“按级使用”的情况,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将受到测量设备示值误差的影响,因此测量设备给测量结果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为MPEV/√3。
  A.1.2.1.1是使用了修正值(即使用了砝码折算质量),那么修正值(或折算质量)的扩展不确定度将影响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分量,表述方式就是U/k,其中U和k分别是砝码修正值或实际值校准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及包含因子。
  请问一贯混淆概念的陆云先生,MPEV/√3和U/k是一样的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是否进行修正测量无关”吗?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7-3 08: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7-2 22:32
您使用的测量仪器加不加修正使用,给出的测量结果是不一样的吧,但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一样的,满足 ...

1、“给出的测量结果当然是不一样的。但要说清楚,仅仅是准确度不一样。”
但是在给出的被测件的校准证书上您怎么能体现出来呢?修正测量时,校准证书给出的测量结果是Δ1和U;不修正测量时,校准证书给出的测量结果是Δ2和U。两个U还是一样的,那用户怎么知道Δ1和Δ2哪个是准确度高,哪个准确度低呢?
2、“按照您的方法,不也照样是一个判定合格(不修正的测量结果5),另一个判定不合格(经修正后的测量结果5.25)吗。您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我的观点可不跟您一样。我本来就不认为不修正能和修正测量的不确定度一样,是您认为不确定度是一样的。不修正测量时,我不会用测量仪器修正值的不确定度去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其实这个问题讨论的再多,根源无非在于,y±U到底是被测量实际值(被测量的(真)值)所在区间,还是测量人员能给出的测得值所在的区间。
若是后者的话,您的观点就没有问题,即我测量人员不管所用测量仪器的误差有多大,不管误差是1、10还是20,由于测量重复性一样,因此给出的测得值的区间半宽度一样。
但我还是倾向于前者。
路云 发表于 2022-7-3 17: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7-3 23:11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7-3 08:55
1、“给出的测量结果当然是不一样的。但要说清楚,仅仅是准确度不一样。”
但是在给出的被测件的校准证书 ...

但是在给出的被测件的校准证书上您怎么能体现出来呢?修正测量时,校准证书给出的测量结果是Δ1U;不修正测量时,校准证书给出的测量结果是Δ2U。两个U还是一样的,那用户怎么知道Δ1Δ2哪个是准确度高,哪个准确度低呢?

不确定度是一个表征离散程度的参量,它没有表达准确程度的功能,不要把它与“误差”的概念混淆了。即便是不确定度不一样,你也不能判定Δ1Δ2哪个是准确度高,哪个准确度低。

我的观点可不跟您一样。我本来就不认为不修正能和修正测量的不确定度一样,是您认为不确定度是一样的。不修正测量时,我不会用测量仪器修正值的不确定度去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这个好像改变不了一个合格,一个不合格的结论事实吧?我之前已经说过,除非你不知道测量仪器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只知道该测量仪器是经检定合格的,于是采取这种最为保守的,将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人为放大到不确定度的极限值。但这个用最大允差套算出来的不确定度,不是仪器自身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而是人为规定的,用不确定度表征的最低极限要求。当已经知道测量仪器实际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后,仍弃之不用,而用最大允差去套算,我认为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其实这个问题讨论的再多,根源无非在于,y±U到底是被测量实际值(被测量的(真)值)所在区间,还是测量人员能给出的测得值所在的区间。

“测得值”包括“未修正的测得值”和“已修正的测得值”。您所说的“实际值”其实就是“已修正的测得值”。说白了就是区间的中心坐标位置“y”。“未修正的测得值y1”与“已修正 的测得值y2”之差,就是定量表征准确程度的参量“误差(或修正值)”。但y1y2的不确定离散区间的宽度2U,不会因为你修正还是不修正而发生变化。

若是后者的话,您的观点就没有问题,即我测量人员不管所用测量仪器的误差有多大,不管误差是110还是20,由于测量重复性一样,因此给出的测得值的区间半宽度一样。但我还时倾向与前者。

如果是这种观点那就对了。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测量仪器的“示值重复性”特性,不会是因为你规定了最大允许误差范围±Δ,它就一定不会超出这一范围。大于、小于、等于最大允差范围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否则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为什么还要对“示值重复性”要求另加规定呢(这实际上就是对测量仪器示值可靠程度的规定)。

其实对“不确定度”的功能的理解没那么复杂,它就是与“示值重复性(或示值变动性)”的功能相当,可以将其理解为用另一种特殊方式(实验标准偏差或相对实验标准偏差)表示的“示值重复性”(可以取代“示值重复性”参量。“示值重复性”或“示值变动性”通常用“极差”或“相对极差”的形式表征)。您看看所有测量仪器的“示值重复性(或示值变动性)”,是不是与修不修正没有任何的关系,也不会因为你修正测量还是不修正测量,导致“示值重复性”的大小发生变化。因为它是测量仪器固有的计量特性之一,随不同的测量仪器而异。而不是人为规定的,全世界都一样的,不需要通过校准数据就可以套算出来的最差极限要求。严格地说,套算出来的不确定度,是不与具体实施校准的上级机构的“校准结果”相关联的。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7-4 07: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2-7-4 07:29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22-7-1 18:20
能不能这么问就拿 砝码 举例:1份砝码检定证书,知道折算值和不确定度1.如果砝码在校准天平时候,只使用砝 ...


除了说一堆废话还有什么?

这些证据你哪个没有早就晒过?!!!

用修正值当然是用 不确定度 计算了。

这谁不知道?还要你再废话这么多文字?!!!!

你特地用红线划出来的部分,为什么不把 下面的文字 也用红线划出来?!!!!

A1.2.1.2

A1.2.1.3

这两行文字呢?!!!!!

要连起来理解意思知道不?!!!

也只有你这种人才会只盯着 一行文字看,而不去看全部的文字。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7-4 07: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2-7-4 07:24 编辑


你不是要请教 什么 专家吗?

怎么到最后 没声音了。。。。

还到位了?你懂了什么?
说出来分享一下。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7-4 08: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7-3 17:27
但是在给出的被测件的校准证书上您怎么能体现出来呢?修正测量时,校准证书给出的测量结果是Δ1和U;不修 ...

“这个好像改变不了一个合格,一个不合格的结论事实吧?”
不用修正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修正时不一样,这时很有可能不能满足U95≤1/3 MPEV了,也就不能直接判定了。
您还是坚持您的观点吧,不再讨论。
mannaer 发表于 2022-7-4 11: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得做证书确认,你光看证书合格,不符合你仪器使用要求你不也不能用吗
路云 发表于 2022-7-4 19: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22-7-3 00:14
  请陆云先生不要再混淆概念了,测量误差与测量不确定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与测量结 ...

请陆云先生不要再混淆概念了,测量误差与测量不确定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与测量结果的可信性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不能画等号,这是从事计量工作的最基本常识。

我问你看见我哪层楼的哪句话混淆啦?你怎么不回答呀?专门在这里编造谣言栽赃诬陷胡说八道。可信性与可靠性哪里不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呀?

因为使用了修正值,会使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发生变化,那么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给测量结果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也就必然不同,一个分量的变化当然也就造成了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变化,也就影响到测量结果的可信性。

使用了修正值,会使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发生变化吗?纯粹就是胡说八道。使用修正值只能使“测量结果”的准确度发生变化,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不会有丝毫改变,除非你对它进行人为干预调修。你言下之意是不确定度的大小,可以通过修正的手段改变?有理论依据吗?自己不懂装懂在这里自拍脑袋瞎编臆造,

所谓“正是因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与是否进行修正测量无关”,以及“因为修不修正,对于完全相同的重复性测量条件而言,测量结果的不确定离散区间的宽度都是一样的”说教,是彻头彻尾的错误,不值得一驳。

哪一份证书中给出的“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注明了是修正后的不确定度还是修正前的不确定度啊,“学术流氓”?

路云 发表于 2022-7-4 19: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22-7-3 01:02
  陆云先生在51楼复制粘贴了JJF1847的A.1.2.1条有关子条款,只可惜此人每次只会复制粘贴,其理解能力实在 ...

A.1.2.1.2的表述是不使用修正值(即使用标称值)时,此时就是测量设备“按级使用”的情况,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将受到测量设备示值误差的影响,因此测量设备给测量结果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为MPEV/√3

A.1.2.1.1是使用了修正值(即使用了砝码折算质量),那么修正值(或折算质量)的扩展不确定度将影响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分量,表述方式就是U/k,其中Uk分别是砝码修正值或实际值校准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及包含因子。

请问一贯混淆概念的陆云先生,MPEV/√3U/k是一样的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是否进行修正测量无关”吗?

JJF18476.1.1.2条已经清楚地表明检定证书没有给出砝码“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时,按A.1.2.1.2条和A.1.2.3条计算(用最大允差套算)。你这个“学术流氓”刻意隐去这一关键的前提信息,在这里正经歪念瞎解读。A.1.2.1.3条也是使用了砝码的修正值,为什么不用U/k呀?“学术流氓”怎么不解释啦?A.1.2.1.1条哪一句话限定了只适用于使用砝码的折算质量值呀?第6.1.1.1条说了吗?按你这里“学术无赖”的观点,“示值重复性”或“示值变动性”的大小,是不是也与是否修正有关呀?

路云 发表于 2022-7-4 19: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7-4 07:09
除了说一堆废话还有什么?

这些证据你哪个没有早就晒过?!!!

你特地用红线划出来的部分,为什么不把 下面的文字 也用红线划出来?!!!!

A1.2.1.2

A1.2.1.3

这两行文字呢?!!!!!要连起来理解意思知道不?!!!也只有你这种人才会只盯着 一行文字看,而不去看全部的文字。

修正争论的焦点是已知测量仪器不确定度是否直接引用的问题,A.1.2.1.2条和A.1.2.1.3条都是检定证书未提供“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的情形,你这个蠢猪看不懂吗?这与争论焦点无关的东西,晒出来足矣,需要标什么红线呀?你搬出此话题来嚼蛆,啥意思?第6.1.1.1条和第A.1.2.1.1条的规定啥意思?看不看得懂啊?有没有说不适用修正值不适用啊,蠢猪?

路云 发表于 2022-7-4 19: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7-4 20:41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7-4 08:55
“这个好像改变不了一个合格,一个不合格的结论事实吧?”
不用修正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修正时不一 ...

不用修正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修正时不一样,这时很有可能不能满足U951/3 MPEV了,也就不能直接判定了。

怎么个不一样,您也根本就没有解释清楚。仅仅是说不修正用最大允差套算,而不管是否已知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

其实这个根本就不是问题的关键。当测量结果处于合格与不合格的临界值附近时,即便满足了U951/3MPEV,此时如果考虑U95的影响,同样也有可能出现不能直接判定的现象。这属于误判的概率有多大,误判风险可接受程度的问题,与本主题的讨论不是一回事。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22-7-4 23: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骂人的社会流氓陆云先生,恰恰是歪曲理解了“JJF1847第6.1.1.2条已经清楚地表明检定证书没有给出砝码“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时,按A.1.2.1.2条和A.1.2.3条计算”,污蔑为“用最大允差套算”。检定的关键是强制要求给出被检计量器具合格与否的结论,并不强制要求给出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因此被检仪器仪表均给出某某级别合格与否,这就是“按级使用”的情况,使用该计量器具实施测量给测量结果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就应该是为MPEV/√3,其中MPEV是计量器具的最大允差绝对值。
  同样,骂人的社会流氓虽然复制粘贴了A.1.2.1.1条,却对使用了“砝码折算质量”装聋作哑。使用了“砝码折算质量”就是使用了砝码“实际值”,也就是使用了“修正值”,因此给出的计量器具给测量结果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就是U/k,其中U和k分别是砝码修正值或实际值校准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及包含因子。
  这个只会天天骂人的社会流氓,基本概念极其糊涂,把对被校对象的合格性判定与对校准结果的可信性判定,彼此不分搅成一锅粥,胡搅蛮缠,在这里不断祸害人。用“套算”污蔑标准和规范,所谓的“正是因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与是否进行修正测量无关”,以及“因为修不修正,对于完全相同的重复性测量条件而言,测量结果的不确定离散区间的宽度都是一样的”说教,已经被其复制粘贴的规范驳斥得体无完肤。的的确确是彻头彻尾的错误,不值得我们一驳。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22-7-5 01: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骂人流氓在67楼满嘴喷臭谩骂“237358527”版友,说:“A.1.2.1.2条和A.1.2.1.3条都是检定证书未提供“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的情形,你这个蠢猪看不懂吗?”。其实,“看不懂的蠢猪”正是骂人流氓自己。
  A.1.2.1.2条和A.1.2.1.1条的区别已经说的明明白白,除了陆云自己坚持“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与是否进行修正测量无关”,以及“修不修正,对于完全相同的重复性测量条件而言,测量结果的不确定离散区间的宽度都是一样的”说教之外,没有人会产生误解,我们就不多费口舌了。
  A.1.2.1.2条和A.1.2.1.3条都是在讲述检定证书未提供“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此情形不假,那么A.1.2.1.3条又是怎么回事呢?其实,用不着更深的道理,仅就MPEV/6与MPEV/√3两者的分母完全不同,就已经驳斥了陆云所谓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与是否进行修正测量无关”,以及“修不修正,对于完全相同的重复性测量条件而言,测量结果的不确定离散区间的宽度都是一样的”谬论。
  A.1.2.1.2条的前提条件是“在校准过程中仅使用砝码标称值”,且“其误差限服从矩形分布”,这是典型的“按级使用”(即按标称值使用)。众所周知矩形分布的包含因子是√3,因此给出不确定度评定结果是MPEV/√3,与“按等使用”的A.1.2.1.1条不评定结果U/K完全不同,应该没有人存疑吧(也许那个坚持错误的骂人流氓例外)?下面,我仅就A.1.2.1.3条与A.1.2.1.2条给出的表达式中分母是包含因子6与√3为什么不同,重点做如下解读:
  A.1.2.1.3条的前提条件是“在校准过程中仅使用折算质量值”,且没有“其误差限服从矩形分布”这个条件。只要有一点点计量常识的人就清楚地知道,“仅使用折算质量值”,绝不是“仅使用标称值”,因此A.1.2.1.3条绝非一贯概念混淆的骂人流氓陆云所说的,与A.1.2.1.2条情况相同。相反,A.1.2.1.3条与A.1.2.1.1条相同,都是“按级使用”,绝非A.1.2.1.2条讲的“按等使用”。按级使用这个砝码实施测量时,该砝码给测量结果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应与A.1.2.1.1条相同。但是,检定证书却没给出有用信息U与k,不确定度评定时,U就必须用MPEV导出,k就必须另行估计,所以规范经过导出和估计,给出了MPEV/6。MPEV/6与U/K是等价的,因为推导很简单,恕我就不多言了。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7-5 07: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7-4 19:42
你特地用红线划出来的部分,为什么不把 下面的文字 也用红线划出来?!!!!A1.2.1.2A1.2.1.3这两行文字 ...

修正争论的焦点是已知测量仪器不确定度是否直接引用的问题,A.1.2.1.2条和A.1.2.1.3条都是检定证书未提供“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的情形,你这个蠢猪看不懂吗?这与争论焦点无关的东西,晒出来足矣,需要标什么红线呀?你搬出此话题来嚼蛆,啥意思?第6.1.1.1条和第A.1.2.1.1条的规定啥意思?看不看得懂啊?有没有说不适用修正值不适用啊,蠢猪?

无知就是无知

其一 ,你CNAS爷爷不是要求 索要不确定度或自行评定不确定度吗?!!!!!
怎么连国家规范上都会出现 未提供“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 ,而要求用最大允许误差计算呢?!!!!

其二, A.1.2.1.3 为什么提到在用 砝码折算值 使用时,是最大允许误差除以 根号6 ?!!!!
           而不是 除以 根号 3 ?!!!!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7-5 08: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2-7-4 19:55
不用修正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修正时不一样,这时很有可能不能满足U≤1/3 MPEV了,也就不能直接判定了 ...

“怎么个不一样,您也根本就没有解释清楚。”
之前的帖子没有说清楚么?都说过了啊。如果加修正值使用的,给出量值的准确性,就要关心修正值的准确性,用修正值的不确定度去评定。不加修正使用的,关心的是所用仪器给出的显示值或指示值的准确性,在通过计量确认,确认所用仪器符合使用要求后(比较其溯源结果的U95、实际误差与允许误差间的大小),使用其使用要求(允许误差)进行评定。如果要用溯源证书上的实际误差评定的话,至少还要考虑实际误差的不确定度的影响,毕竟溯源证书给出的误差也是有不确定度的,因此通常还是用允许误差进行评定。
路云 发表于 2022-7-5 19: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7-5 19:38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22-7-4 23:32
  天天骂人的社会流氓陆云先生,恰恰是歪曲理解了“JJF1847第6.1.1.2条已经清楚地表明检定证书没有给出砝 ...

骂人流氓在67楼满嘴喷臭谩骂“237358527”版友,说:“A.1.2.1.2条和A.1.2.1.3条都是检定证书未提供“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的情形,你这个蠢猪看不懂吗?”。其实,“看不懂的蠢猪”正是骂人流氓自己。

你们家嫡孙数字某人满嘴喷臭你怎么不说啦?一丘之貉一对活宝。

A.1.2.1.2条和A.1.2.1.1条的区别已经说的明明白白

说明白什么啦?难道不是A.1.2.1.1条是证书已提供了仪器的不确定度,A.1.2.1.2A.1.2.1.3条是证书未提供要求的不确定度吗?

A.1.2.1.2条和A.1.2.1.3条都是在讲述检定证书未提供“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此情形不假,那么A.1.2.1.3条又是怎么回事呢?其实,用不着更深的道理,仅就MPEV/6MPEV/√3两者的分母完全不同,就已经驳斥了陆云所谓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与是否进行修正测量无关”,以及“修不修正,对于完全相同的重复性测量条件而言,测量结果的不确定离散区间的宽度都是一样的”谬论。

承认这两条都是指不知道仪器“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的情况下用最大允差套算这一事实就足矣。请问,当检定证书提供了“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时,使用者知不知道砝码的最大允差?如果此时使用砝码的折算质量值时,规范第6.1.1.1条为什么规定按A.1.2.1.1条计算,而不按A.1.2.1.3条计算?你怎么不解释啦?规范第6.1.1.1条是不是“谬论”啊?你找一份已知仪器的不确定度而弃之不用,仍用最大允差套算的实际案例出来给我看看。MPEV/6的算法,与所有其他规程/规范的算法都不相同,规范起草人也没有给出解释。MPEV/√3的算法,是所有规程/规范普遍采用的算法,恰恰说明这就是人为约定的,将合格计量器具不确定度放大到极限值(在不知道仪器实际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的情况下)。

同样,骂人的社会流氓虽然复制粘贴了A.1.2.1.1条,却对使用了“砝码折算质量”装聋作哑。使用了“砝码折算质量”就是使用了砝码“实际值”,也就是使用了“修正值”,因此给出的计量器具给测量结果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就是U/k,其中Uk分别是砝码修正值或实际值校准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及包含因子。

A.1.2.1.1条哪里说了是“使用砝码折算质量”呀?哪里说了不允许使用“砝码标称质量”啊?纯属自拍脑袋臆想曲解的胡说八道。附录C的评定示例说了是使用砝码的“标称质量值”还是使用砝码的“折算质量值”呀?第C.2.2.1条为什么按照第A.1.2.1.1条计算,而不按照第A.1.2.1.2条或第A.1.2.1.3条计算呢?再说砝码根本就不是按“等”或“级”来划分的,你这个“学术流氓”不懂装懂在这里驴头套马嘴扯什么“按等使用”“按级使用”啊?忽悠谁呀?

检定证书未给出“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这是A.1.2.1.2条与A.1.2.1.3最为关键的前提,学术流氓规矩湾却刻意藏着掖着不说,其存心恶意不言而喻。

MPEV/6U/K是等价的,因为推导很简单,恕我就不多言了。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它等价?推导很简单吗?有本事推导出来给大家看呀。我谅你也没那个能耐敢推导给大家看。

路云 发表于 2022-7-5 20: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7-5 07:14
修正争论的焦点是已知测量仪器不确定度是否直接引用的问题,A.1.2.1.2条和A.1.2.1.3条都是检定证书未提供 ...

其一 ,你CNAS爷爷不是要求索要不确定度或自行评定不确定度吗?!!!!!怎么连国家规范上都会出现未提供“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而要求用最大允许误差计算呢?!!!!

这与CNAS的规定有矛盾吗,蠢货?

其二,A.1.2.1.3为什么提到在用砝码折算值使用时,是最大允许误差除以根号6?!!!!而不是除以根号3?!!!!

这个问题你应该去向规范起草人咨询,让他给出合理的解释。

本人高度质疑A.1.2.1.2条所说的“MPE”条与A.1.2.1.3条所说的“MPE”不是同一个“MPE”。前者的“MPE”是标准砝码的“MPE,而后者的“MPE”则是被校天平的“MPE。所以公式(A.10)与公式(A.11)的计算结果,是同一数量级的。即:前者是用砝码的MPEV/√3求得,后者则是将被校天平最大允差绝对值的三分之一(1/3MPEV),作为标准砝码的扩展不确定度(U砝码=被校天平MPEV的三分之一,k2),所以才会有|MPE|/(2×3)=|MPE|/6。如果是这个意思,那么被校天平的“1/3|MPE|”仍然可视为是合格标准砝码不确定度的最低极限要求。

现在该轮到你解释:为什么在砝码证书提供了不确定度的情况下,即便是使用“质量标称值”(不修正使用),且已经知道砝码最大允差的情况下,6.1.1.1条仍要求按A.1.2.1.1条公式(A.9),用证书提供的不确定度信息进行B类评定?

路云 发表于 2022-7-5 20: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7-5 08:32
“怎么个不一样,您也根本就没有解释清楚。”
之前的帖子没有说清楚么?都说过了啊。如果加修正值使用的 ...

如果加修正值使用的,给出量值的准确性,就要关心修正值的准确性,用修正值的不确定度去评定。

此话听上去怎么总感觉哪儿不对经。用修正值的不确定度去进行评定,关心的不是修正值的准确性,而是修正值的可靠性,或者说是修正值的稳定性(即修正值的不确定离散区间的大小)。

不加修正使用的,关心的是所用仪器给出的显示值或指示值的准确性,在通过计量确认,确认所用仪器符合使用要求后(比较其溯源结果的U95、实际误差与允许误差间的大小),使用其使用要求(允许误差)进行评定。

不加修正使用的,关心的是所用仪器给出的显示值或指示值的准确性”此话我完全赞同。但后半句话我不完全赞同。此时只需将实际误差允许误差进行比较验证,判定其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即可。至于关注溯源结果的U95,那就不是关注“准确性”的问题,而是关注“可靠性”的问题了(即对表征离散程度参量的要求)。

如果要用溯源证书上的实际误差评定的话,至少还要考虑实际误差的不确定度的影响,毕竟溯源证书给出的误差也是有不确定度的,因此通常还是用允许误差进行评定。

溯源证书中给出的“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就是实际误差的不确定度吗。并且已经包含了修正不完善引入的不确定度。至于这个“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不确定度,不是已经告诉了您置信概率95%(或约95%)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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