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3-3-30 15:32 编辑
多日无暇回复,今日得闲,略述己见。 这个测量结果与JJF 1059.1的测量结果表达不一致。 不清楚哪里不一致。“测量结果”可以是被测量的“测得值”,也可以是测得值的“误差”。68楼说的第1种情况,是根本不知道仪器的实际误差,无法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只能将所谓的“未定系统误差”作为“不确定度”来处理。这么处理的结果,就是把未经修正的最终“测量结果(多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的误差视为0,将“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放大到允许极限。 第2种情况是已经知道仪器的实际误差(或“修正值”)及其“不确定度”。对于仪器的使用者来说,其参考价值远高于所谓的“等量代换”的结果。 名为不修正,实际效果是修正了 修正了就是修正了,没修正就是没修正,概念不容混淆。第2种情况修正了的测量结果是19.9 kN,未修正的测量结果是20.0 kN。前者我也同样可以给出测量结果的误差估计值E=0.0 %。但无论修正还是不修正,“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是不会因修正而改变的。 这与GUM是矛盾的,毕竟在GUM方法中,测量(不是校准)结果表达中是不可能出现误差的,因为只有测得值,没有参考值。准确度高意味着测量不确定度小,反之亦然 对于不修正测量来说,“误差”是会自上而下逐级传递的。不是说“测量”没有参考值,测量结果就没有误差了。“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大小,不仅取决于测量仪器,还取决于被测对象自身的性能。 “准确度高意味着测量不确定度小”,这就是指修正测量,即“校准”的理念,以不确定度之比作为量传比。自上而下,各级测量结果的误差一样(都是0),唯独不同的,就是各级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自上而下逐级扩大。而不是“检定”的理念,以误差限之比作为量传比,进行不修正测量。自上而下,不仅各级测量结果的误差逐级扩大,不确定度也逐级扩大,但两者处于可控范围内。 所以从理论上说,校准完全可以不对偏移性参量(误差)提出限定范围要求(因为都可以通过修正的手段解决),而只需对离散性参量提出限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