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3-2-23 17:28 编辑
以100 %的概率,均匀分布地落在±1.0 %范围内,只有这一个分量,那请问路云先生相对扩展不确定度Urel=k×urel=2×0.577 %≈1.2 %。,包含概率是多少?莫非您的测量不确定度还能给出比100 %还大的包含概率?若不存包含概率大于100 %的不确定度,为什么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大于100 %概率的1.0 %? 前面我已经声明了,为了简化本主题的讨论,仅限于讨论由测量仪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忽略其他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但评定方法与日常常规的评定方法一样。我只是以日常用得较多的均匀分布举例。实际评定时,根据评定者的认知不同,假设为正态分布、三角分布、梯形分布、甚至反正弦分布的情况都是有可能。如果你假设为三角分布、梯形分布、或正态分布(置信概率p=99 %),评出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U”,不就≤1.0 %了吗。这也值得搬出来较真。 但从实际的评定结果看,下一级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大于上一级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实属正常。如果小于,那就不正常了。 B类评定算出来的,仅仅是各分量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当对各分量的标准不确定度合成后进行扩展,要么用简易法乘以k(k=2)得到U,要么计算有效自由度后查表得kp,乘以kp后得到Up。翻阅众多不确定度评定案例,有多少不是这么评出来的?这里仅仅是将其他分量视为0来处理了,仅此而已,不影响评定方法的理解吧。 1059测量结果表达中只有测得值和不确定度,使用测量仪器的偏移量(误差、修正值)要么贡献给测量不确定度,要么修正入测得值,绝不可能出现测量误差项 你表达的测量结果所谓的测量误差是测量仪器的测量误差,不是对被测量的测量的误差,因为这个测量不存在参考值,只有测得值,何谈测量误差 谁规定了“被测量Y”不可以是“测得值的误差”呀?只有当你不知道测量仪器的实际偏移量时,才会贡献给不确定度。当你已知测量仪器的实际偏移量时,岂有贡献给不确定度之理。此时你明知测量仪器的实际偏移量而不修正,那就是将该偏移量(误差)传递至下一级的“测量结果”。你若修正,就是对测量结果的偏移进行最大限度的补偿。这种情况下,你修不修正,“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都是一样大。这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既与“测得值”关联,也与“测得值的误差”关联,与“测得值的误差”大小无关。 误差=测量的量值-参考量值,对于通常的测量(不是校准),获得的是测得的量值,如果你能给出误差,岂不是说你已经知道了参考量值即真值,那你还测量什么? 当我已经知道测量仪器测量范围内的示值与实际值的对应关系时,你不对被测对象进行测量,你怎么知道测得的示值会落在什么地方? 这个测量结果既不符合传统误差理论结果表达也不符合GUM结果表达,啥也不是 你说不是,那只能代表你个人的观点。我也没看出与传统误差理论和GUM有什么本质差异。但该表达方式对于客户而言,其信息的详尽程度和参考价值,毋庸置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