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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计量部门的打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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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凤岐 发表于 2008-10-11 20: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办刊物《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0年第2期刊登的打假文章:


计量部门千万别买假仪器

                                    何法真

在当今的中国,提起B超看病和计划生育中查孕查环恐怕是家喻户晓了。为了确保医用超声仪器在临床应用中的安全有效,自80年代末以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了多项标准和和计量检定规程,立项研制和组织鉴定了实施这些法规的仪器设备,并指定在全国计量检定和质量管理部门推广应用。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声学所研制的低频和高频仿组织超声体模(仿真模块)、河北省廊坊市计量所研制的毫瓦级超声功率计和漏电流仪、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制的超声多普勒仪器综合灵敏度测量装置和超声脉冲峰值功率测量装置。
然而,令人愤慨的是,武汉一个自称“×××研究所”的个体户竟然把造假售假的黑手伸向了肩负神圣执法使命的计量所。自1998年以来,他不断地发函、办班、四处活动,极力推销他那个稳定性、抗干扰性很差的超声功率计、拿万用电表冒充的“漏电流仪”和胡乱拼凑、非法炮制的“仿真模块”,致使一些信息闭塞、不明真相的单位上当受骗,成为使用假劣非法“标准器”的执法者。这一情况已引起卫生部门的关注,有的计量所因使用非法、假劣“标准器”而被医院拒检。针对这一严重情况,一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已明确宣布:凡购买武汉个体户非法、假劣“标准器”的地市县级计量所,将不予通过建标考核;对个体户发放的培训“结业证”将不予承认。为使一些不明真相的单位免受那个个体户之害,现将造假者予以揭露:

此个体户何许人也

   该个体户原是某市属研究所的中级研究人员,曾参与超声功率计研制,后因单位效益不佳而离职自谋生路。1995年左右,他利用原单位的技术成果制造超声功率计,但一直未能解决其稳定性和抗干扰问题。为了打入计量部门,他以提成为诱饵,请国家级科研单位的知名专家帮他推销产品,均遭拒绝。此后他就与某基层计量所的一个无岗人员一道干起了办假班、卖劣货的活动。

办班地点的奥秘

近年来,该个体户不断地办班,几乎每次都是租用国家局武汉培训中心的房子作为办班地点,让人误以为是国家局在组织办班。对此,有关部门早有明确表示:国家局从未在武汉举办过医用超声源检定方面的培训班,也未承认过主办者的培训资格。

第一代假“模块”

专业人员都知道,超声体模的核心和实质是其中填充的超声仿组织材料。1997年,该个体户在北京遇到某自治区计量所的一位技术人员时说:“声学所的模块装的是水,以后你们买我的好了,又便宜,又有回扣。”那位计量所的同志明确表示:“声学所的模块是经过国家鉴定的,我们买了,也用了,装的肯定不是水。你不要干那种犯法的事。我可以告诉你,我们全自治区都不会买你的。”但是,善意的劝告并不能动摇那个个体户的逐利之心,他果然造了一个装水塑料盒冒充“仿真模块”,并向县级和边远地区计量所推销。有的单位从未见过真品,买了装水盒后心存疑虑,遂拿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请予鉴别。计量院出具的书面材料明确指出,该装置未充装超声仿组织材料,不是超声体模,不能用于医用超声源检定。

第二代假“模块”

由于装水塑料盒太过漏骨,在遭到退货索赔之后,这位个体户又心生一计,先是抄袭声学所产品的外观结构,后又填入些凝胶类物质冒充“仿组织材料”。但是,“仿组织材料”不是自称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有资质对此类材料进行检测出证的是中国科学院声学计量测试站。但据笔者了解到的确切情况,该个体户从未送检过此类样品。

产品的非法性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计量检定、质量检验用标准器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和批准发证方可制造。为了给自己的假货披上“合法”的外衣,该个体户曾找到国家有关技术机构请予出证,但均遭严词拒绝。所以说,该个体户推销的所谓“测试模块”又是非法的。

个体户的最新谎言

1999年11月18日至21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全国声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在北京举办了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新检定规程JJG 639—98宣贯会,由主要起草人熊大莲、牛凤岐教授主讲。那个个体户不是计量系统的,本没有资格参加会议,只是在他一再恳求,声称是要来“当个学员听听课”之后,才被勉强允许参加的。然而,会议刚刚结束,他就在11月25日向一些计量所发函,声称自己是“应邀参加”,“协助宣贯”,他要在北京、武汉或大家希望的地方办培训班,并极力推销他的假劣非法产品。不难看出,钻进宣贯会,拉大旗做虎皮,不过是他造假售假的一种招数。
全国各级计量技术机构是代表国家从事计量执法的,应是一块无假的净土。我们相信,在得知上述真相之后,那些上当受骗的单位,将向造假售假者退货索赔,并控告其违法行为;尚未与这个个体户打交道的,将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再重蹈上当受骗的覆辙,成为违法的“执法”者。我们也吁请有关主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斩断伸向医用超声源强检工作的造假、售假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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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xuejiliang 发表于 2008-10-11 21: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厉害!
海狼 发表于 2008-10-12 10: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他们购买的时候,就没仔细检查对方的生产资质?计量部门要查询某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的真伪是非常方便的啊。
chenyg_cyg 发表于 2008-10-12 11: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个体户居然知道利用公权,权威为自己谋利,确实不简单。只是如此草菅人命,恐怕将来也会出现类似三聚氰胺的事件。
zhanghui6540 发表于 2008-10-12 14: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们的模块去年在国家计量院校准的,人家出具了证书,,不是在中国科学院声学计量测试站,难道中国科学院声学计量测试站是唯一的一家吗?
 楼主| 牛凤岐 发表于 2008-10-12 15: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迄今为止,在全国范围内,只有中国科学院声学计量测试站具有超声体模的检测出证资质,因为只有该站具备相关的量传系统和手段。不仅国产的,连进口的也是在该站检测取证。须知,大院大所并非所有项目都搞,有不少项目是在专业计量站,其中包括中科院声学计量站,该站的超声部分是全国仅有的材料类声学计量检测机构,超声体模的核心是超声仿组织材料,二者是一脉相承的。众所周知,全国计量系统使用的合法超声体模,包括国家最高计量检测机构用的,其证书都是该站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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