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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计量法》修订工作进入杀青阶段(讨论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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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q 发表于 2008-11-21 00: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纪念《计量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获悉,我国《计量法》修订工作已经进入杀青阶段,即将启动报批程序。

  据了解,我国《计量法》的修订工作已经进行了几年,目前,《计量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基本敲定。新修订的《计量法》重点是改变了立法体例,将《计量法》与《计量法实施细则》合二为一,内容由原来的6章35条增至10章132条;调整范围有了扩展,增加了贸易计量等内容,其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允差等方面都作了规定;改革了管理方式,减少了行政审批项目,比如取消了地方部门制定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等;调整了目录管理模式;改革调整了量传方式,溯源方式由单一的检定,转变为检定、校准并行;加强了标准物质的管理。


具体对我们有哪些影响呢 ?   大家有没有消息    一起讨论一下
医用仪器的强检目录有没调整?
会不会开放计量??
乔浩 发表于 2008-11-21 09: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还是有不小的影响的,削弱了计量法检测的行政色彩,给企业校准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强检目录恐怕要调整一下了,估计是扩大了又四个方面,包括司法鉴定、行政执法、能源消耗等方面。总之计量的开放度有了进一步的拓展。
九江风云 发表于 2008-12-5 21: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对我们国防计量的规定有没有改变?希望加强我们的国防计量作用。
真可乐 发表于 2008-12-6 11: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zxq 的帖子

期待新的计量法
wuxianwei 发表于 2008-12-6 11: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减少检定费用
dbhlong 发表于 2008-12-6 17: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计量法,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事业部门不知有什么新的要求?
风吹石 发表于 2008-12-7 11: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wuxianwei 的帖子

法律是不会规定具体费用的,只要计量法减少检定,鼓励校准,市场行为就一定能够降低检测的费用。如果扩大了强检的范围,那就只会增加费用。
qrongw 发表于 2008-12-7 20: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校准早已被公众接受的采纳,因此校准合法化是大势所趋,自校行为的合法化与规范化也比较切合实际。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08-12-7 21: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企业,最为关心的就是计量校准活动的合法化。计量校准可以降低企业的检定成本,符合节能降耗的原则。计量校准更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它是根据企业实际测量要求确定校准的项目多少和准确度高低的,更加科学,不必面面俱到和教条地按检定规程规定的准确度等级。
LINGHUCUCU 发表于 2008-12-7 21: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新计量法的诞生,检定和校准的并行,给企业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根据企业实际测量要求确定校准的项目,更加科学,不必教条地按检定规程规定的项目进行检定.
xfhwx 发表于 2008-12-8 08: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企业实际测量要求确定校准的项目,精度很必要,就像裁缝不必拿千分尺的精度的量具去裁剪衣服。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08-12-8 10: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公民,我还关心与我的生命、财产、生活环境和切身利益等息息相关的计量保证问题。新的计量法应把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重点放在强制检定方面,调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范围,确保社会不再发生类似的三鹿奶粉事件、假药事件、沱江污染事件、严重的短斤缺两事件、特种设备严重安全事故的事件、……。企业的计量工作只要不违法,只要能确保其量值溯源性,其他的应该由企业自己作主,由市场规律对其调整,政府应加大市场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科林娜 发表于 2008-12-8 13: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新的计量法能够规定检定规程灵活一些,要不上级标准审核部门会死按照规程,一点都不灵活。
吴德洪 发表于 2008-12-8 23: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事物都具有其双刃性,开放计量当然好但又不得不让人对其量值溯源问题有所担忧!
但总的来看计量行业应该不会像质量检验行业那样开放!
期待新法的同时也期待国家的法律体系能更加完善!
风吹石 发表于 2008-12-9 08: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科林娜 的帖子

计量法只能要求检定必须执行检定规程,却不能规定检定规程的具体内容,所以要让你失望了。
lookafter 发表于 2008-12-26 23: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盼新的计量法尽快实施,改变单调的计量市场,扩大检校方式,增大企业的自主权。
njjl 发表于 2008-12-27 09: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有最新的讨论稿传一个上来看看,谢了!
dbhlong 发表于 2008-12-27 10: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计量法为适应当前形势,市场这一块是要放宽,增大企业的自主权;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重点放在强制检定方面。
匆-czb 发表于 2009-2-17 16: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法的修订

新的计量法对于企业的自主权增大了,校准机构可自由选择,弱化了行政许可项目,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了。尤其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管有了法律依据。同时调整了量传方式,由检定+检定,变成检定+校准。
yudejiang 发表于 2009-2-19 14: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新法一出台,会有很多的国外的检定机构来分享中国的市场,以后计量所的服务质量应该会的所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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