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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关注:检验检测“一单一库”政策常见问题权威解答
📢 政策核心摘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2026年第14号)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为确保各机构顺利过渡,现就“一单一库”管理中的12个热点问题整理解答如下:
- 新旧衔接:6月1日前已受理未批复的申请,需按新规审批,不得突击发证。
- CMA标志使用:未入库项目不再需要CMA资质,出具报告不得标注CMA标志(特定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特殊领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不纳入“一单一库”,但建筑材料检测仍需CMA。
- 动态调整:能力项目库实时更新,机构可申请标准入库或补充引用方法。
📝 详细问题解答(Q&A)
Q1:6月1日前受理但未批复的申请怎么办?
答:资质认定部门应告知申请人新规要求,严格按程序开展评审。2026年6月1日后需严格按照“一单一库”范围审批发证,不得变更范围发证,不得“突击发证”。
Q2:申请过程中因能力库调整影响申请项目怎么办?
答: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后,依据审批决定作出之日时的能力项目库范围核发资质认定证书。
Q3:6月1日前取得的能力不在“一单一库”内,之后出报告是否盖CMA?
答:
1. 证书到期前资质依然有效,但鉴于未列入范围的项目不再需要资质认定,不应也无需使用CMA标志。
2. 例外情况:6月1日前已签合同的业务,可在原证书范围内出具加盖CMA标志的报告(保障业务延续性)。
Q4:报告中同时使用了库内标准和未入库标准,如何出报告?
答:不得在报告中标注CMA标志。但使用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除外(可作为判定依据)。
Q5:未纳入“一单一库”的检测活动,是否无需CMA即可开展?
答:
1. 一般原则:无需CMA资质,按“能力具备、风险可控、用户自愿”原则服务,报告不得标注CMA。
2. 特殊法律要求:特种设备、药品、兽药、商用密码、兴奋剂、雷电防护、安全评价等机构,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Q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需要CMA吗?
答:
1. 工程质量检测:依据《建筑法》等,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即可,不纳入“一单一库”,无需CMA。
2. 建筑材料检测:依据《产品质量法》,从事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验,应当依法取得CMA。
Q7:申请时发现拟申请领域与库内标准领域不对应怎么办?
答:标准若适用多个领域,可跨领域申请。机构应如实填报。注意:抽样、取样、水尺计重等特定项目只允许在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申请。
Q8:纳入能力项目库的标准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
1. 内容:需对检测项目/参数及方法作出具体规定(单纯管理类、计算类、限值类标准原则上不纳入)。
2. 类型:国标、行标、ISO/IEC/ITU国际标准、国务院部门发布的检测方法等。
3. 效力:现行有效(废止标准仅在被现行标准引用或指定用于执法抽检时例外)。
Q9:除国标行标外,其他标准可以入库吗?
答:可以。包括国务院部门发布的检测方法等。同时,为支持新兴产业,引入“沙盒监管”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重点考虑将先进团体标准纳入,服务新产品新产业。
Q10:“一库”中为什么存在已废止的标准?
答:原因是该废止标准被现行有效标准引用,或被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用于监督抽检。使用时需限定范围,并在报告上明确标示说明。
Q11:发现有关标准未入库,如何申请?
Q12:已入库的产品标准,引用的方法标准未入库怎么办?
答:
1. 原则上引用的方法标准均应入库,若未入库可按Q11流程申请。
2. 若引用的方法标准不属于入库类型,机构可依据该产品标准直接申请资质认定。
🔗 相关链接与联系方式
https://www.samr.gov.cn/rkjcs/tzgg/art/2026/art_87ad5222bf6f4abebc668134a521729d.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