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用电子衡器检定与操作使用要求 常用电子衡器检定与操作使用要求
一、检定依据
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适用于符合JJG555-1997《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要求的普通和中准确度数字指示秤(装有电子装置的秤: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固定式电子秤、电子吊钩称等)的检定。
JJG14-1997〈非自行指示秤检定规程》
适用于符合JJG555-1997《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要求的普通和中准确度的非自行指示秤(指完全依靠人员操作来取得平衡的秤:各种机械秤,如案秤、台秤、移动或固定地秤等)的检定。
JJF1025-1991《机械秤改装规范》
JJG13-1997《模拟指示秤检定规程》
适用于符合JJG555-1997《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要求普通和中准确度的使用于弹簧秤、度盘秤检定。
JJG555-1997《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
用于普通和中准确度的各种秤的定型鉴定、样机实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各种检定和使用中检验的原则要求。其具体检定执行上述相应检定规程。
一般检定项目要求:
外观,一般技术性能;
计量性能:零点测试、偏载测试、称量测试(从最小量,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称量,50%最大称量,最大称量)、鉴别力测试、重复性测试;
填写检定记录、出具证书
接线
电子汽车衡的线路连接包括称重传感器与接线盒的连接,接线盒与称重显示仪表的连接,称重显示仪表与打印机、大屏幕显示器、计算机等设备的连接。
①称重传感器与接线盒的连接。
②接线盒与称重显示仪表连接。
③称重显示仪表与打印机、大屏幕显示器、计算机等设备的连接。
五、调试与设定
接通系统电源预热;
仪表设置参数检查、调整和设定;
整体电气、称重状态性能调试,进入检定程序。
数字指示秤检定要求
依据: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标准内容简介:
1、使用范围:适用中准确度和普通准确度数字指示秤的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术语:检定;首次检定,随后检定、使用中检验;
3、计量和技术要求:
3.1 划分等级的原则:中准确度和普通准确度;
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相等,即:e=d
称量结果间的最大允许误差
不管称量结果如何变化,任何一次称量结果的误差,应不大于该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重复性:对同一载荷,多次称量所得结果之差,应不大于该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偏载;同一砝码,在不同位置的示值,其误差应不大于该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3.7 检定标准器:标准砝码误差一个不大于秤相应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的1/3。
3.8 鉴别力:在处于平衡的秤上,轻缓地放上或取下1.4d的砝码,此时原来的示值应改变。
3.10 置零装置的准确度:零点偏差对称量结果的影响应不大于0.25e.
3.11 除皮装置的准确度:单分度值秤为:±0.25e。
秤的标志
5 首次检定
5.1 外观检查
5.2 测试:测试准备;置领域除皮装置的准确度;加载前的置零;称量性能;除皮称量测试;偏载测试;鉴别力测试;
6 后续计量管理
6.1 随后检定:应进行5.1款和5.2款的检查与测试。其中称量测试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如果不测试至最大秤量,至少测试至2/3最大秤量;除皮称量测试只进行1个皮重量的测试;重复性测试只进行约50%最大秤量的测试。最大允许误差执行首次检定的规定。
6.2 使用中检验:应执行6.1款的规定,其最大允许误差应为首次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
7 检定结果的处理和检定周期:检定合格加封印发证书;不合格发检定结果通知书,不准使用。检定周期最长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