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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CNAS-R01:2023
【文档名称】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1日
【实施日期】2023年05月31日
【发布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目的与范围】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保证CNAS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与认可证书的正确使用,防止误用或滥用标识和认可证书,以及错误声明认可状态,维护CNAS的信誉,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CNAS对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CNAS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认可证书及声明认可状态的要求。
【适用对象】
获得CNAS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
【引用文件】
- GB/T 27011《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 ISO/IEC 17011)
- GB/T 2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等同采用 ISO/IEC 17000)
- IAF ML 2《IAF-MLA 国际互认标志使用通则》
- ILAC-R7《ILAC-MRA 国际互认标志使用规则》
- ILAC-P8《获准认可的实验室、检验机构使用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的补充要求和指南》
【主要术语】
- CNAS徽标:代表CNAS机构的特定图形,CNAS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 认可注册号:CNAS授予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特定英文字母和数字组合。
- CNAS认可标识:CNAS授予的、供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的,表示其特定认可资格的图形,通常由CNAS徽标和标明认可制度的文字、注册号组成。
- 国际互认标志:国际认可论坛(IAF)或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拥有所有权,证明相关国家或经济体的认可机构所实施的认可制度已正式签署了多边互认协议的图形。
- 认可状态声明:表示认可资格的文字说明。
【原文链接】
https://www.cnas.org.cn/rkgf/sys ... /art_896350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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