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国家对天然气流量容积计量误差方面的规定(依据),如天然气体积流量计量极限误差不超过正负2%的原始出处(依据)文件。
SY/T5398-91《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交接计量站计量器具配备规范》上有一项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上3.2条,即:3.2 标准孔板阀计量天然气时,标准体积极限误差不超过正负2%;使用气体流量计时,标准体积极限误差不超过正负2%。
可这吗重要的规定只这样提一下,不妥吧,显然这不是真正的出处。
国标GB/T18603-2001《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中把不同等级的计量系统依据流量的大小来分准确度的高低,如流量Q大于等于50000m3/h,是A级(1.0);流量Q大于等于5000m3/h,小于等于50000m3/h,是B级(2.0).这些也只是对计量系统的要求呀?
现行的国家原计委、能源部有个《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也没有天然气计量误差方面的具体规定,现在全国年产天然气600多亿立方米应该有个计量交接方面的正式规定呀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8-1-4 17:3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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