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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新计量法的有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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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 发表于 2010-3-3 11: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jiliangfa.jpg 核能从有关渠道了解到有关新计量法的部分情况,现提供大家供参考:
1\新计量法预计今年出台
2\新计量法是一个细法,操作性强
3\新计量法中取消了企业最高标准的考核,社会公用计量基准标准还是要考核.
4\新法强制检定在省内放开,有限竞争.
5\减少强检,整合社会资源,开放校准,企业校准自主溯源,不受地域限制.
6\增加节能计量和资源计量管理.
7\行政处罚下限更低,上限更高.
8\强检目录和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和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为同一个目录.
9\取消地方部门规程规范.
10\公平贸易,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有关民生的计量是强制检定范畴.
11\医疗卫生是其中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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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核能 发表于 2010-3-3 11: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两点:
取消了计量器具修理的行政许可,对出厂检定不再作硬性规定.
YXQ 发表于 2010-3-3 12: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个好消息,期待早日出台。
yxd192 发表于 2010-3-4 14: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前告知
lianshuixiao 发表于 2010-3-5 22: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器具出厂不强制检定吗?很难想象强制检定项目减少后类似于我们的这种事业单位的“效益”如何保障?我们的“任务”如何完成?不过,个人顶!
上帝 发表于 2010-3-5 22: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核能


   
新计量法预计今年出台
这个喊了三年了,今年有多大把握啊!


减少强检,整合社会资源,开放校准,企业校准自主溯源,不受地域限制.
这个太牛了!
Rie 发表于 2010-3-5 22: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9条似乎与现有政策不符。
xqbljc 发表于 2010-3-5 23: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新计量法早日出台。
jojo 发表于 2010-3-6 00: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接触本行业不久的我希望听听各位前辈对新计量法出台后的看法,这个法的出台对我们检测工作的影响是怎样的
07753321095 发表于 2010-3-6 07: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与不好,期待新法出来后的可操作性才知道
m40 发表于 2010-3-6 09: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计量法中取消了企业最高标准的考核. 那么以后企业标准国家是怎样管理,真的很期待看到新的计量法。
weideshan 发表于 2010-3-6 09: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计量部门就知道要钱了,早点出台我们企业能减轻负担
yfcl 发表于 2010-3-6 10: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新的计量法出台
期待计量所不再下达任务指示
期待强检逐步由政府买单
szhlusi 发表于 2010-3-6 12: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好消息呀!
作为一位老计量,真是太高兴了!
真希望计量事业就此有长足的发展!
chenyg_cyg 发表于 2010-3-6 12: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4\新法强制检定在省内放开,有限竞争.
5\减少强检,整合社会资源,开放校准,企业校准自主溯源,不受地域限制.
这两条的确非常的好。可以省很多的钱,企业的内部管理也非常好做。希望新的计量法马上出台,马上执行。旧的计量法的确早就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dbhlong 发表于 2010-3-6 13: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事业计量机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受到制约;不考虑发展、做大做强不行了。
zhoujidai 发表于 2010-3-6 16: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计量法中取消了企业最高标准的考核,社会公用计量基准标准还是要考核.”对于这条我很关注,是不是说企业最高标准只需要送检合格就可以自行开展检定/选准了,期待计量法及实施细则的出台。
hjperson 发表于 2010-3-6 19: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新闻值得关注,好象改动还是蛮大``
量院高才生 发表于 2010-3-6 1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观望中……
一凡 发表于 2010-3-6 20: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很期待
风吹石 发表于 2010-3-6 21: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开人大,都有代表提到计量法的问题,迟迟不下来,确实很不正常。
从核能的消息看,其实就是尽量放开校准市场,通过市场竞争,让计量机构做大做强。
hangxiaodong 发表于 2010-3-6 21: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的天要塌了
19621103xjl 发表于 2010-3-6 23: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放的就彻底放手,该管的就彻底管严。这样好--接轨国际、利国、利民。
jonny 发表于 2010-3-7 00: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个好消息,期待早日出台。
 楼主| 核能 发表于 2010-3-7 16: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各位的一些问题
1\本消息的来源是国家质检总局参与修订计量法的官员公开报告,不保密,核能参加本次会议,凭记忆整理的一些要点,疏漏和错误之处难免,所以供参考.
2\实际上新计量法章节和条款与老法相比增加大约1/3章节,而不是我列的几点,千万不要搞错.
3\还需要补充的是新法加大了定量包装的监督管理力度.
4\关于企业最高标准,新法认为是企业自己的事,不需要政府去包办,并举了日本丰田汽车招回的例子,是公司的责任.
5\正如上面有些同仁说得好,管好该管的事,其他通过市场手段去解决.
6\由于中国尚处于转型阶段,新计量法中可能部分内容还是有中国特色,不可能一步到位,与国际接轨.
7\至于有的同志提到计量器具出厂检定的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使用前检定合格已经有要求了,故取消了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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