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量表》规程修订编写说明
一、任务来源及编制过程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根据全国流量容量计量技术委员会2005年发文“关于规程修订工作的通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组成的规程修订小组,对JJG225-2001进行了修订(2007版)。
2009年12月流量容量技术委员会审定了王东伟等同志报审的2001版热能表检定规程的修订稿(2007版),提出了进一步修改要求,并要求在2010年一季度内提出解决方案。
根据技术委员会的建议,2010年3月由邱萍同志向流量技术委员会上报热量表规程的修改方案,之后成立了规程起草小组,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德鲁计量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华惠电气有限公司和徐州润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成,规程小组成员于5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规程修订小组会议,会上对规程进度、各参加单位的分工(负责和参加内容)、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讨论。
2010年7月2日,规程修订小组发出规程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范围涉及热量表生产企业、计量检测机构以及热力公司等行业,并通过热能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
2010年7月25日规程组收回规程反馈意见,在仔细归纳总结后,对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并于9月4日在北京召开热量表规程研讨会,对规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讨论,会后规程组再次对规程进行补充完善,于10月18日完成规程报审稿。
二、编制原则
1.由于我国热量表生产时间不长,对热量表本身研究和使用经验不足,热量表的质量参差不齐,为保证热量表的产品质量,提高热量表的技术水平,此次修订的规程以新版欧洲标准EN1434-2007 Heat meter(热量表)为基础,广泛调研国内热量表生产企业的状况,特别是在配对温度传感器的配对方式、安装模式、热量表的耐久性实验、检定周期等方面,力争形成符合中国国情、操作性强的检定规程。
2.作为能源贸易计算的热量表,根据我国热量表生产以及安装的管理规定,绝大多数热量表为整体批量送检,因此,热量表的检定方法必须全面考虑其技术指标,又要兼顾检测效率,有必要形成有特点的检定方法;
3.热量表的使用寿命是目前热量表推广使用的关键,也是规程制定的一个重要内容。此次热量表检定规程和型式评价大纲同时制定,型式评价大纲中对耐久性试验有明确规定,因此检定规程中的热量表检定周期依据其耐久性试验制定。
二、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1.经流量容量计量技术委员会同意,将原规程名称热能表改为热量表。
2.由于国家对节能减排的要求越来越高,
除了供热系统使用热量表外,空调系统也越来越多使用冷量表(冷量表也是热量表的一种),或冷热量表都用,考虑到冷量表的广泛应用和其技术要求与热量表相似,规程增加了冷量表的检定内容;
3.目前国内热量表检定装置的能力在口径200mm以内,更大口径热量表检定的数据和经验有限,因此,本规程只限定了对200mm口径内的热量表进行检定。同时,规定了不同口径热量表的分辨力要求和检定周期。
4.部分热量表的配对温度传感器固定在表体内,无法进行检定,为保证检定质量,规程规定必须将配对温度传感器取出放在恒温槽中进行检定。
5.对检定方法进行修改。
检定方法既要全面覆盖技术指标,又要兼顾检定效率。
本规程只包含热量表的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在型式批准大纲规定的试验覆盖流量全范围的基础上,规程选取了临界流量与最小流量间的一个流量作为热量表小流量的检定点,既考核了热量表的下限误差,又提高了测量效率。
对采用总量检定方法检定的热量表,在检定热量表热量值的同时,测量各个分量,并对总量和分量分别判定,确保热量表的准确度。
对采用分量组合检定的热量表,规程在考虑满足测量不确定度要求基础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配对温度传感器和计算器组合的检定方法,使得分量组合检定更加科学省时,更易操作。
6.对流量标准、温度标准装置的不确定度要求做了修改,并提出流量及温度装置的基本要求。
热量表规程起草小组
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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