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3-2-26 10:54 编辑
回复 7# 刘彦刚
教材的说法不符合不确定度理论,怪教材;教材的话符合不确定度理论本身,那就不能怪教材,而是不确定度理论的问题。 且看GUM的表述: “D5.1 即使评定的不确定度很小,仍然不能保证测量结果的误差很小。由于认识不足,而有可能忽略系统影响。因此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一定可表明测量结果接近被测量值(指真值)的程度。”(叶德培《测量不确定度》p69) “E5.1 本导则的着眼点是测量结果及其评定的不确定度,而不是不可知量’真’值和误差。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能合理地赋予的被测量的值的分散性的量度。本导则实际上要将不确定度和不可知量’真’值和误差即通常要混淆的术语区分开。” - 先生有怀疑教材的智慧,却没有怀疑不确定度理论本身的勇气。你指出的不确定度与真值无关那一点,恰恰是不确定度理论本身的要害。我们对一种理论的态度,赞成还是反对,唯一的依据是它的正确性,而不应该是看势头。前者是学者,后者就是随大流。 你说两种理论都赞成,却不自觉地站在不确定度论的立场上,攻击了误差理论。 你说:误差理论以真值为中心,不确定度理论以测量结果为中心。误差理论中的最大允许误差是以真值为中心,测量结果可能出现区间的半宽;而不确定度是以测量结果为中心,真值可能存在区间的半宽。 这倒是一种新说法,是你个人的理解。我认为这是对误差理论的一种误解和攻击。因为你的话违背了误差理论三百年来应用的历史事实。要知道;以测得值为中心,以误差范围为半宽的区间,就表示被测量的真值可能存在的区间,这是误差理论的最基本、最重要、最常见的应用场合。你把误差理论的这个功能,不经意间划给了不确定度论(意思是误差理论无此功能),这是违反事实,也是违反历史的。 且看历史上最著名的测量,迈克尔逊的光速测量。 - 光速的测量,这是有关整个物理学界的大事。世界早期权威的光速测量值是由大实验物理学家迈克尔逊给出的。迈氏因测量与计量的贡献,获1907年度诺贝尔物理奖。 1922年,迈克尔逊最后一次进行光速测量,给出的测量结果是: 299798千米/秒 ± 4千米/秒 (1) 其中, 4千米/秒,按历史惯例(如1973年等历年国际物理常数、我国珠峰测量等)是RMS.即1σ. 如按测量仪器的3σ给法,是: 299798千米/秒 ± 12千米/秒 (2) 以99%的概率说事,当时的测量结果表示:光速的测得值是299798千米/秒。光速的真值可能大,但大不过299810千米/秒;光速的真值可能小,但不会小于299786千米/秒。(网上另一种说法测得值为299796千米/秒。可疑。) 光速的测量以及各种物理常数的测量,所标示的测量的指标,都是表明被测量的真值的可能范围,这是误差理论的基本功能,由其基本定义所决定。不确定度论宣称它与真值无关,怎能成为包含真值的范围?2008年VIM说不确定度是包含真值区间的半宽,这是不符合不确定度1993年提出时的原定义的。其实是窃取误差理论的概念与成果。
按误差理论,即按误差元与误差范围的定义,可以:(1)严格地推导出计量时的以真值为中心的测量结果表达式;(2)严格地推导出测量时的以测得值为中心的测量结果表达式。也就是说,两种区间都是误差理论的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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