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3-4-23 08:04 编辑
接 2# 史锦顺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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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测量中,情况大不相同。实际工作中,测量者并不理会不确定度论那一套。为讨论问题,我们假设B先生按不确定度理论进行测量、评定测量不确定度、表达测量结果。B先生将犯如下错误。 1 不选测量仪器(例如GUM的温度测量)。 2 不区分常量测量与变量测量(不确定度论无此认识)。 3 被测量的变化与测量仪器的随机变化混淆(对常量测量,A类评定与测量仪器随机误差重复)。 4 A类评定,除以根号N,若被测量是变量,低估分散性。(被测量的分散性的表征量是单值的σ。) 5 B类评定是重复生产厂家对误差范围的计算,没必要。(用人家的数据,重算一遍。) 6 说不清测量结果表达的含义。四不像: 似不确定性,又不是。(量子物理有不确定性原理,此不确定度与彼不确定性,风马牛不相及); 说不确定度是可信性,又不能说数字。(可以说不确定度是2E-15;无法说可信性或可疑程度是2E-15。正常的逻辑是:A是B,若A是C,则B必是C。) 定义为分散性。捡芝麻,丢西瓜。(分散性是问题,但要点是偏离性。统计测量也是先讲偏离性;当测量仪器的偏离性可忽略时,再讲被测量的分散性。) 包含真值的区间半宽。(否定真值可知,又不知缘何冒出真值来。) - 以上问题的存在,其根源是否定真值可知这个基本立足点,否定误差范围可算这个基本方向。特别是混淆测量的对象与手段,混淆测量的两类对象,更是不确定度论的致命伤。 - 宣扬不确定度论的GUM,十分重视测得值函数,要求对测得值函数微分,作泰勒展开,以计算各种因素的影响,得出标准不确定度,再乘以2,得扩展不确定度U95。这套东西,在计量中,在测量中,既不可能、也没必要。测量依赖的是测量仪器的做为整体的性能,此性能由测量仪器的总指标来规范、来标志、来代表。测量者知道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指标,就够用了。这个指标,是由生产厂家承诺、并由计量部门公证的,测量者用此仪器,在准确度上,是有法律保证的。B先生自己去“评定”,那是胡扯,因为他没有标准,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测量仪器的准确度。瞎评什么! - 测量仪器的测得值函数、分项分析、误差的测量、计算与合成,确实是重要的,但这些是测量仪器研制者的事。制造厂也必须掌握,以控制、保证测量仪器的性能指标。 测量者、计量者着眼点是测量仪器的总的性能,总的指标。计量者用标准实测测量仪器的总性能,以判定测量仪器性能是否符合总指标,即是否合格;测量者使用经过计量合格的测量仪器,进行测量,则相信测量仪器的指标(按计量法,相信计量),且用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指标,当做测得值的误差范围。这是合理的、正确的。这里用了一个代换,即用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的指标值代换测量仪器的实际误差性能,这是冗余代换,是合理的。至于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为什么可以当做测得值的误差范围,前边说过,这是因为,所谓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就是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时所造成的测得值的误差范围。误差范围一词,本来就是为测得值所设立的,它,就是它本身,本是一个量,当然必相等。不确定度论者搞不清误差理论的这一简单的道理,弄出许多是非来,实在是测量计量界的悲哀。 - 误差理论是正确的,必然发扬光大;不确定度论是错误的,必然被废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