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核规范的要求:
稳定性考核的前提是存在量值稳定的核查标准。
核查标准的选择处理情况可分为如下三种:
① 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是实物量具时,可以选择一性能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
② 计量标准仅由实物量具组成,而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为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时,实物量具的稳定性通常远优于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必进行稳定性考核。但需画出计量标准器所提供的标准量值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即计量标准器稳定性曲线图。
③ 计量标准器和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均为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时,如果存在合适的比较稳定的对应于该参数的实物量具,可以用它作为核查标准来进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如果对于该被测参数来说,不存在可以作为核查标准的实物量具,可以不作稳定性考核。
总之,不是所有计量标准都能进行稳定性考核,如果不存在核查标准,可以不进行稳定性考核。
根据上述三条,很多计量标准是找不到满足要求的核查标准的,也就不需要做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可只在履历书中将计量标准器的稳定性考核图表做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