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JJF1423-2013 π尺校准规范》的问题,不知道编者错误,还是我孤陋寡闻,试挑两点:
首先看第一条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分度值为0.01 mm, 0.02 mm, 0.05 mm ,直径测量范围为9 mm---
16 m 的π 尺的校准”。
请量友讨论:市面上多见的π尺(也叫钢围尺、周径尺、圆周尺)分度值都是1mm的,按照1/10估读值0.1mm来说,也不符合这个校准规范。这个规范规定的分度值是合理的吗?经过论证么?
其次,“4.5 直径尺示值误差的技术指标”,以D为(50-500)mm为例,分度值0.01 mm, 0.02 mm的技术要求是±0.05mm。这个指标比相同量程的卡尺还要好。在《JJG4-2015钢卷尺检定规程》之前,钢围尺的校准规范内容是放在《JJG4-1999》里面的,其时,技术要求跟钢卷尺一致,按照1级钢卷尺的指标“±(0.1+0.1L)mm”计算应为±0.2mm,出来个π尺校准规范,连技术指标都提升了好几倍?虽然注明“以上指标不是用于合格性判别,仅供参考。”但这也太离谱了。
钢围尺充其量也是钢卷尺的一种,那么《JJG4-2015钢卷尺检定规程》中的技术指标却跟1999年的一模一样的。难道就单单π尺的制造技术突飞猛进了?
上述问题不怕量友见笑,真希望是我的理解有误。在我们的计量工作中,所依据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等技术文件存在的问题很多,规范性的国家标准文件应该是很严谨的,出现那么多的低级错误让基层计量人员怎么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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