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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平直度] 线纹钢直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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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0: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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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 7-2004《直角尺》中的线纹钢直角尺执行的是哪个国标?GB/T 6092-2004《直角尺》中不包括线纹钢直角尺。
发表于 2016-9-20 14: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是 金属线纹尺 ,JJG73-2005
发表于 2016-9-20 17: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9-20 17:55 编辑

        楼主讲的很对,“GB/T 6092-2004《直角尺》标准中不包括线纹钢直角尺”。所谓的线纹钢直角尺也被称作刻度直角钢尺、L形木工直角尺、不锈钢木工曲尺等等。

       由于JJG7-2004《直角尺》现行有效规程,是由原JJG61-1980《直角尺》与原JJG7-1986《刻度直角钢尺》两个规程合并而来,至于合并后为什么规程号改为JJG7?而不是JJG61?并改变了起草归口单位?这得咨询已经失联多年的原《全国几何量角度计量技术委员会》(MTC3),该技委会付秘书长陈XX经手的事情,他应该最清楚。

       楼主也可找一下JJG7-1986《刻度直角钢尺》,长度规程合订本里应该有。到JJG7-1986的引用文献里看一下,引用的技术标准文献是什么?不过本人好像记得,当年的JJG7-1986《刻度直角钢尺》规程里,应该不涉及什么引用文献,因为那个年代距今已经30年了,那时没有国家规程引用标准文献的概念。

      原《全国几何量角度计量技术委员会》(MTC3)技委会付秘书长陈XX的联系电话如需要我可以帮你查找,其 1998年10月在江西九江开会的图片见下面:
          陈XX.jpg
         
      

   

补充内容 (2016-9-20 21:33):
JJG61规程编号不知为什么至今仍然空着,上帝上传的2016JJG表中也没有,JJG61-1980直角尺规程的主要起草人都不在了,难道事情还在争议中?
hblgs2004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6-9-21 08: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9-20 17:51
楼主讲的很对,“GB/T 6092-2004《直角尺》标准中不包括线纹钢直角尺”。所谓的线纹钢 ...

看来你来头不小呵对上边知道的那么清楚,以后要好好指导我们一下。
发表于 2016-9-21 08: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9-20 17:51
楼主讲的很对,“GB/T 6092-2004《直角尺》标准中不包括线纹钢直角尺”。所谓的线纹钢 ...

谢谢您的讲解,了解一下挺好的。看来这种直角尺多用于木工行业吧。
发表于 2016-9-21 12: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楼主所说的“线纹钢直角尺”检定规程似乎本不应该与“直角尺”检定规程合并,这两种测量设备并非同一个品种。“线纹钢直角尺”在许多企业被称为“拐尺”、“钢拐尺”、“直角拐尺”等等(以下简称拐尺)。
  拐尺广泛用于木模制作、家具制造、铸造的砂型制作、皮革、服装等各行各业,与机械加工业使用的直角尺(铸造砂型工序除外)的计量要求完全不同,我在铸造企业、皮革企业、家具企业和服装企业均见过这种“直角尺”在现场使用。
  因为不像直角尺使用行业那么单一,拐尺的使用行业广泛,制造要求花样百出也就必然,很难用一个国家标准加以规范。我想这也许就是查不到“线纹钢直角尺”的国家产品标准主要原因之一吧。拐尺甚至完全可以自制,应根据本行业使用要求设计图纸、工艺或企业内部技术标准,包括材质、厚薄、大小、结构、刻线间距等等的设计均应以满足使用要求为本。但拐尺的线纹示值误差和垂直度要求则应满足JJG7-2004的要求。
  从JJG7的表12和表10的对比中,不难发现拐尺不分等级,直角尺有00、0、1、2四个等级。拐尺的垂直度要求比直角尺的要求不在同一个数量级,拐尺达到数十至数百微米,而直角尺仅有几个到几十微米。以同一规格工作面长度300mm为例,拐尺垂直度要求为300微米,直角尺最差的级别,2级仅24微米,不足拐尺要求的1/10,00级则高达3微米,是拐尺要求的1%。显然用同一套计量标准装置同时完成拐尺和直角尺的检定存在着很大问题,所以JJG7单独用一条(6.3.7.4条)规定拐尺垂直度检定的标准器可以是最低等级(2级)的直角尺,这就出现了可以用最差“直角尺”作计量标准来检定“直角尺”的奇怪现象。
  顺带提一点。我历来反对技术讨论中夹杂着对某个组织、某个人的评议或不怀好意的评价,应该仅就技术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或看法。什么叫“已经失联多年的原《全国几何量角度计量技术委员会》(MTC3),该技委会付秘书长陈XX经手的事情,他应该最清楚”?如果某人确实对某个组织和陈XX有意见,可以通过组织反映,可以直接反映到国家质检总局,实在不行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真心帮助楼主,你可以通过其他联系方式直接将陈××的联系渠道相告,但在技术论坛中讨论技术问题,说这些话并不妥当,是找错了地方。
发表于 2016-9-21 19: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刷存在感,横竖嘴的某版主又跑出来出尔反尔的胡言乱语了!

        近半年前某版主横嘴瞎讲“直角尺与线纹钢直角尺(刻度直角钢尺)检定规程的合并,……,合并了“同类项”,大多数业界人士表示欢迎,特别是企业界计量人员报以最热烈的欢迎,检定规程的适当合并大大减少了检定人员考证换证的工作量”;不到半年后的今天某版主又竖嘴胡言“线纹钢直角尺检定规程似乎本不应该与“直角尺”检定规程合并”。这是一张什么样的破嘴啊,总是在片刻不停地信口开河瞎讲一气!对“本不应该...合并”的事情竟然“报以最热烈的欢迎”,请问某版主的“精神是否正常”?难道“适当合并”等同于“本不应该”?“同类项”“不应该...合并”?“并非同一个品种”可以被称作“同类项”?“最热烈的欢迎”“本不应该”的“合并”?这是不是出尔反尔?是不是“啪”、“啪”的自我掌嘴?“七十”之人不要做缩头乌龟,有担当的站出来,给大家一个明确的说法!别总干那些嘴不由己、拿着敲键盘不当是嚼自己舌头的事情。

         JJG61-1980《直角尺》规程与JJG7-1986《刻度直角钢尺》规程的合并,是由于规程数量过多,根据国家局“能合并尽量合并”的原则进行的。合并的做法是否合理,不是我们能理得清的。但总不应该一会儿“最热烈的欢迎”,瞬间就“本不应该”的给以指责、攻击,这属于典型的“二皮嘴”!

        我们国家最早的直角尺规程是61-59(59年、繁体),最早的刻度直角钢尺规程是 7-58(58年、繁体)。61-59直角尺规程并不包括一般用于木工的刻度直角钢尺。规程的内容没有什么结论及检定周期的规定,毕竟那时候还没有什么《计量法》。最早的规程内容涉及到了“封闭原则”,也涉及到了角度换算系数 ρ ,只是这个 ρ 使用了200000近似替代了206265,毕竟那个年代垂直性(非垂直度)还是以不尽合理的角值来表示的,规程内容也涉及到了翻转180°的“自校法”,只是在提法上没有后面的规程在理论上更加完整、成熟。61-59直角尺规程实施(试行)21年后的1980年,我们国家正在全国范围开始推行形位公差的标准,老规程已经不能适应工业发展的需要,但由于直角尺规程在编写时,既要考虑可行性,又要在理论上符合形位公差的规定,所以,困难比较大。由苏联援建的某国企毅然接下了这个他人避之不及的困难任务,开始对61-59规程进行修订,在修订过程中,他们进行了大量的实验,特别是对翻转180°的“自校法”,付出了很大的心血,实验数据的稳定性、可靠性证实了“自校法”不仅理论正确,且可行性也非常好。所以“自校法”,被规程列入了仲裁方法,也是后面许多结构类型垂直度检查仪测量原理的理论根据,JJG61-1980规程是我们国家较早由一个国企单独承担的修订任务,主要起草人陈xx现已逝去,但前辈们为计量事业做出的贡献值得后人尊重,“卸磨杀驴”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JJG61-1980规程在实施了24年后(通常为5年修订),全国几何量角度技委会在没有征求某国企的意见情况下,将修订任务给了XX省(某人所在的省份),这是对前人付出劳动的极不尊重。正是由于角度技委会的某个人利用工作方便之机,将某些规程的修订立项在不征求原起草单位意见的情况下,给了自己所在单位以及其它省的个人亲戚单位。上述错误做法导致了不同省、市单位之间的矛盾。某版主对这些历史事实一无所知,胡言乱语的“可以通过组织反映,可以直接反映到国家质检总局”,实际上正是有了这些“反映”,导致了三省一市的六方十数人在国家局的联席协调会议,联席协调会议最终的不欢而散,则直接导致了全国角度技委会(MTC3)的“失联”,为此国家局专门下文,明确规定“在没有征求规程原起草单位书面放弃意见前提下,不得改变规程的归口和起草单位的名称”,这样明确的文字规定就是对前人付出辛勤劳动的尊重和保护,也是MTC3 “失联”的最主要原因。这就是历史事实,为什么不能谈?为什么一无所知的“下里巴人”由于“酸葡萄效应”作崇就要胡言乱语什么“含沙射影、暗藏攻击、不怀好意、别有用心、不可告人、上纲上线、人身攻击、发泄不满.......”,某版主手中的文革时期的大帽子还有多少?手中的文革大棒还要挥舞的多大、多远、多久?真不知趣,有人屑于搭理你吗?!当某版主对他人扣帽子、打棍子之机,其却使用种种恶毒的语言攻击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什么“潜规则”;攻击审核机构是什么“手握生杀大权,制造冤假错案”;攻击政府主管部门是什么“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能掩盖住其一无所知、无事生非、借机上位、一幅“苦大仇深”的“嘴脸”吗?!仅凭三寸不烂之舌混迹论坛的痞子,有什么脸面、资格来攻击一大片,如此丑陋的嘴脸只能让人感觉无比的恶心!

         两个规程的合并是应该(最热烈的欢迎),还是“本不应该”的话题,就由着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为老不尊之人胡言乱语、自我掌嘴去吧,没人屑于参与。但JJG61-1980《直角尺》规程与JJG7-1986《刻度直角钢尺》规程的合并后,规程的编号改为JJG7应该讲并不合适,这个规程号没有理由不保持延续JJG61《直角尺》,因为所谓的线纹钢直角尺(刻度直角钢尺)的适用范围窄(木工等),技术要求低,并不是直角尺的主流。另外直角尺规程也不适合插到JJG1~JJG8范围中去,当年那个范围是线纹类器具。

         所谈了上述内容,尽管表面上与楼主提出的问题并无多大关联,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实事求是的谈问题,同样是当年经历者的义务。毫无经历的“下里巴人”一无所知及“酸葡萄效应”的拙劣表演,不提也罢,那只会令人恶心。了解历史、正视历史是为了更好更快的发展,这对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有益的。            
发表于 2016-9-21 21: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9-21 21:28 编辑

  骂街骂得再凶,再恶毒也不能证明骂街者正确,反而证明了骂街者的无理和无德。因此,我对长期以骂街为生,以骂人恶毒和时间长为荣的人从来都嗤之以鼻。
  相同原理和用途的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的合并是大势所趋,例如微分类、游标类和指示类量具的检定规程就做得很到位,有些种类的检定规程分得太细,的确不尽人意。
  我认为宽座角尺、圆柱角尺、矩形角尺、刃口角尺、三角形直角尺等合并在一个检定规程是成功的,但将“拐尺”(线纹角尺)也合并其中的确有一定问题。它们结构上并不相同,拐尺薄而有线纹刻度,直角尺相对厚而无刻线,拐尺有长度测量功能,角尺却没有。拐尺的垂直度要求与直角尺相比不在一个数量级,远远低于其他直角尺,这就好比把标准线纹尺与纤维卷尺合并在同一个检定规程,检定方法不同,使用的计量标准装置也不同,合并于同一个规程就有些不伦不类。例如6楼说的JJG7规定了对00级到2级直角尺的检定,却又规定使用准确度最差的2级被检对象作为标准器检定另一种“直角尺”,在所有的检定规程中绝无仅有。
  我已强调再三,技术讨论应就技术观点发表各自观点,哪怕错误的、菜鸟式的、看似外行的观点都可发表。但这里不是评价某人、某个组织和机构的场所,“正是由于角度技委会的某个人利用工作方便之机,将某些规程的修订立项在不征求原起草单位意见的情况下,给了自己所在单位以及其它省的个人亲戚单位”之类的话,我们并不关心是否历史,某人实在耿耿于怀,心中愤恨,“可以通过组织反映,可以直接反映到国家质检总局”,甚至诉诸法律,在这里宣泄个人不满和意见,“含沙射影、暗藏攻击、不怀好意、别有用心、不可告人、上纲上线、人身攻击、发泄不满.......”,的确是找错了地方。
  在某全国著名几何量计量“专家”心中,基层计量工作者都是“下里巴人”,唯有他才是高高在上的“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在技术上没有发言权,不管对错只能他说了算,谁与他的观点不同,坚决骂你个狗血喷头,还要再踏上多少只脚,这不,骂了N年了,还要继续骂下去,人们别无他法,那就让他对着镜子骂下去吧。
发表于 2016-9-21 21: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就不要胡扯瞎绕了,有担当,就把其“二皮嘴”的事给大家“解读”清楚,省的今天“最热烈的欢迎”,明天又“本不应该”、“不尽人意”的瞎报怨!你神经质吗?!

        你的“我认为”及“强调再三”根本没人屑于听,你只管挥舞着文革大棒“含沙射影、暗藏攻击、不怀好意、别有用心、不可告人、上纲上线、人身攻击、发泄不满......”的打击一大片,抬高自己就是了,其不然,你不过就是个自誉的“下里巴人”!你自己不觉,还有谁拿你当人待,就凭你的神经质,就是个为老不尊、“不受待见”之人!
发表于 2016-9-21 22: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一大片”?笑话!我只是告诫仅有的那一个专司骂街,无事生非,不攻击这个人,就攻击那个机构的人,这里是技术论坛,是技术讨论的平台,不是他随意谩骂和发泄不满的场所,请那个人自重。每个人都可以查一查自开创本论坛以来的所有帖子,包括9楼刚刚发表的帖子在内,专门骂街的瘾君子除了那个人,还有第二个人吗?
发表于 2016-9-21 22: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9-21 22:58 编辑

        某版主如果不是选择性的眼瞎,就去9楼看一下,那些“含沙射影、暗藏攻击、不怀好意、别有用心、不可告人、上纲上线、人身攻击、发泄不满......”,以及“下里巴人;狗血喷头;不受待见;瘾君子”这些个“文明和谐”之语,包括“潜规则;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等等攻击之语,那个不是首先吐自你那两片嘴?难怪大家都说你“招骂、找骂”,是骂街的“始作俑者”!你无事生非、挑起事端、出口不逊、尖酸刻薄,不就是要展示一种强烈的渴望吗!大家都满足不了你的渴望,你就撒泡尿照着尊容“自操”就是了,也算一种自我了结。

        “二皮嘴”的事你不敢面对了吧,能信口开河瞎讲一气,就是不敢担当,还有谁会看的起你!
发表于 2016-9-22 00: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全国知名的几何量计量“专家”,著名的平直度检测“专家”,现在你除了会骂街还会干什么?还还懂不懂点道德,懂不懂点礼貌,难道说技术上的无理就只能用骂街来替代?难怪这几年你就钻研骂街技术了,骂街水平确实大有长进。你就对着镜子中那个人好好练习你的谩骂技术吧,计量技术算个啥,理论可以不要,事实可以不摆,只要会骂街,谩骂水平高就行了。呵呵。
发表于 2016-9-22 09: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骂来骂去的有辱斯文吧,看到好多次了,留言是所有人都看得到的,二位这样真的好吗?
发表于 2016-9-22 11: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成moonkai量友13楼的正义,论坛的环保需要大家共同呵护。对于专门骂街的行为多少人劝阻都没有效果,管理团队对其删帖和禁言也丝毫没有损伤到骂街者的谩骂嗜好,以至于骂骂咧咧了好几年仍不断誓言不将谩骂进行到底誓不收兵,还处处宣传其被骂者是期望他的骂,所以他才肆意乱骂的强盗逻辑,看样子他这辈子是要以骂街作为自己的唯一生命了。难道这就是曾经闻名全国的著名几何量计量专家的所作所为吗?这就是作为一个这个人起码的道德品质吗?
  本人积极支持和响应13楼的建议,绝不出口一个脏字,只点出某个骂人专家的污言秽语,让那些污染环境的肮脏言语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杀杀菌。8楼点破了那个人的错误观点和肮脏心理,这个人不敢面对,在9楼和11楼也就只剩气急败坏地骂街了。
  技术论坛需要的是讨论技术问题,哪怕错误的技术观点都应允许发表,应该禁止的是讽刺挖苦和谩骂,禁止借机攻击自己怀恨在心的组织机构和个人。如果有人真的心中愤恨或掌握他人和机构的违法违规,请他按组织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甚至可以诉诸法律,在这里骂街和指名道姓攻击诽谤他人和某个单位是找错了地方。
发表于 2016-9-22 12: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之前,首先为13楼  moonkai 量友的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树一下大拇指!

         某版主“老大不小的人了”,动不动“气急败坏”,脏话连篇,你那“七十”的身子还能抗的住?要趴下的话,早打个招呼,大家尽量躲远点,没人会去扶你。你既然都“计量技术算个啥”了,还有谁会屑于与你谈什么“技术含量”呢?!为老不尊的某版主倒是“懂点道德”,也“懂点礼貌”,就是不懂得如何做个正经人。你缺乏担当,连你“二皮嘴”的事都不敢面对,就凭这一点,有谁还会看的起你?你配让别人尊重吗?

          某版主不是要“点出某个骂人....的污言秽语,让那些污染环境的肮脏言语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杀杀菌”吗,本人为其点个赞,并身体力行践行一下,让“骂人的始作俑者”看看下面的“文明礼貌”用语,哪句话其能否认的了!“垃圾帖子”、“反面教材”、“我又是一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拧种”、“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帕金森”、“痴人说梦”、“泼妇”、“市井”、“肥料”、“不想活过年过古稀”、“发酵粪土”、“他本来就不可能达到古稀之年”、“泼妇”、“婊子”、“臭婆娘的裹脚布”、“神经病”、“其妈”、“拧种”、“老大不小的人了”、"下里巴人"、“煮熟的鸭子嘴硬”、“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人笑掉大牙”、“丑媳妇不想见公婆”、“讳疾忌医”、“道貌岸然”、“洋专家”、“脑子进水或精神状态出问题”、“贼喊捉贼”、“愿意男人女人地讨论问题”、“专家精神是否正常”、“狗血喷头、“瘾君子”、“含沙射影”、“暗藏攻击”、“不怀好意”、“别有用心”、“不可告人”、“上纲上线”、“人身攻击”、“发泄不满”“恶毒”、“疯咬狠咬”、“象狗一样乱咬”、“苍蝇嗡嗡叫”、“骂自己,不算骂人”、“狗咬狗的”、“跳梁小丑”、“庸俗勾当”、“疯狂乱咬”、“螳臂当车”、“四处捣乱”、“九斤老太”、“螳臂挡车”、“强盗逻辑”、“还知道尊敬其妈吗?”、“令人厌恶著名砖家”、“满口污秽臭气熏”、“脸皮厚如城墙,无耻且无知无畏”、“流氓下作”、“丑恶嘴脸”、“令人憎恶”、“基层从事计量工作的下里巴人”、“在家里掰着脚指头慢慢数”、“黔驴智穷”、“心理是如何肮脏,言语是如何恶毒....................。

         呵呵,写帖子竟然无需敲键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9-22 21: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标里面也没有提到铸铁直角尺
发表于 2016-9-22 23: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renkai 发表于 2016-9-22 21:00
国标里面也没有提到铸铁直角尺。

         GB/T 6092-2004《直角尺》标准,实际上是包含了“铸铁直角尺”的,你看一下GB/T 6092中在5.2条款材料中的表7可以看到,直角尺的材料有钢、不锈钢、铸铁、花岗石。考虑到文字描述中有“其他类似性能的材料”,也就表明了直角尺的材料一般还可以包括:工业陶瓷,甚至根据用途还可以包括木材、玻璃、合金铝、铜制等等。标准中的5.3.2条款中的表8,那里有铸铁材料的硬度。另外GB/T 6092对直角尺的分类不是按直角尺材质来分类的,而是按直角尺的型式(形状)来分类的,见标准中的图1~图6。不按材料而按型式(形状)来分类的好处就是,除给出了硬度外,对其它理化技术指标就回避了,因为那实在不好也不方便给出了。那样除实验的工作量实在太大外,还有就是某些材料的其它理化技术指标并不容易确定。

         上述个人意见,仅供你参考。
发表于 2016-9-23 00: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9-22 12:31
发帖之前,首先为13楼  moonkai 量友的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树一下大拇指!

         某版主“老大 ...

  从本主题帖的1楼开始至那个骂街专家最近的15楼至,人人都可以识别出哪个人“动不动气急败坏,脏话连篇”。6楼以前的帖子应该说是正常的,但因为6楼的观点与某个“专家”不相同,并侧面提醒不应该将个人恩怨在技术论坛中发泄,应该通过正常途径反映,甚至诉诸法律均可,那个砖家立刻“气急败坏”,从7楼开始就骂不绝口,白纸黑字就在那里摆着。骂街砖家不是搬弄历史吗,那就把你搬弄的历史性语言前言后语一起搬来吧,看看是谁在尽力忍让宁可自贬也要照顾到“专家”的颜面,那些污言秽语又是怎样在骂街砖家的口中喋喋不休,骂街砖家又是如何多次发誓不将骂街进行到底誓不休的,被骂者期望骂街砖家的谩骂强盗式逻辑是谁发明的。
发表于 2016-9-23 01: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renkai 发表于 2016-9-22 21:00
国标里面也没有提到铸铁直角尺。

   GB/T 6092-2004《直角尺》标准确实包含了“铸铁直角尺”,在5.2条的表7有明确规定,规定的直角尺材质主要有不锈钢、各种工具钢和铸铁。但铸铁材料限于其机械性能和组织结构的缺陷仅用于圆柱直角尺、矩形直角尺和三角形直角尺,不用于宽座直角尺、刀口直角尺、刀口矩形直角尺、平形直角尺等。
  标准也提到了可以选择“其他类似性能的材料”制造直角尺,但必须与表7规定的材质性能相似,并不是有人所说的“包括木材、玻璃、合金铝、铜制等等”,特别是木材、玻璃并不适用于制造直角尺,与不锈钢、各种工具钢以及铸铁的的性能不仅不相似而且相差甚远,如果制造成教具和玩具用直角尺也许可以,但这种直角尺不在量具之列,不属于GB/T6092所说的直角尺之列。花岗石的性能与铸铁相似,可制造成圆柱直角尺、矩形直角尺和三角形直角尺等,不能用于制造宽座直角尺、刀口直角尺、刀口矩形直角尺。
  另外标准的附录A表A.1给出了直角尺计量特性的计算公式,其中包括垂直度公差值的计算规定。从这个表中可以看出“线纹钢直角尺”垂直度要求差得太远,不在“直角尺”之列,很多企业称其为“拐尺”是有道理的。这也说明拐尺的检定纳入直角尺的检定规程的的确确欠妥。
发表于 2016-9-23 14: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什么道理也讲不出,非要窜蹦出来,充当论坛中大家饭后茶余的笑料,做低层次消遣品,“七十”之人了,这又是何苦呢?

       1. “6楼以前的帖子应该说是正常的”、“从7楼开始就骂不绝口,白纸黑字就在那里摆着
          某版主出尔反尔的“二皮嘴”被质疑了,所以“7楼开始”往后就不正常了,其是金口玉言吗?一会儿“最热烈的欢迎”,一会儿又“本不应该”、“不尽人意”,可以允许某版主神经质且反复无常的瞎讲一气,他人质疑就成了不正常,“七十”之人到底是版主呢还是霸主呢?

      2. “骂不绝口
         大家都懒得搭理某版主了,其还要装出一副可怜相在那里磨磨唧唧、唧唧歪歪的瞎抱怨,好像受了多大委屈似得,并“发誓不将骂街进行到底誓不休”,自己去15楼看一下,那些蓝色字体的“精神文明用语”,哪个不是吐自你那张嘴!你做为公认的“骂街始作俑者”即使继续骂街,还有不重复的骂法新创意吗?

      3.  “花岗石的性能与铸铁相似,可制造成圆柱直角尺
          某版主那张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嘴确实上足了发条!人间、世间有“花岗石圆柱直角尺”吗?手工研磨工艺能对圆柱状的花岗石进行研磨吗?研具如何解决?圆柱直角尺的圆柱面圆度、锥度、椭圆、母线直线度、表面粗糙度等如何靠手工研磨工艺来保证???难道你是在阴间看到了“花岗石圆柱直角尺”吗?有圆柱状的花岗石量具吗?你见多识广,大家给你点个赞!告知一下:圆柱或圆球状的花岗石建筑装饰材料,那是靠机械抛光工艺制作的,其与花岗石量具不可同日而语!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花岗石圆柱直角尺”,你不是从事过量具研磨修理吗,创新一下,靠手工研磨工艺制造出一个世界独一无二的“花岗石圆柱直角尺”,那你将填补世界历史的空白,并被载入世界历史“痴人说梦”的史册,大家预先恭贺你了!
发表于 2016-9-29 23: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人不必少见多怪,花岗石能不能制造圆柱角尺,还是自己询问生产厂家去吧,本人不想伤了这位世界闻名的“砖家”仅存的这一点点技术好奇心。
  因为涉及到楼主提问主题的也就是个材质问题,花岗石和铸铁的特性是相似的,其缺点都是韧性和弹性不足,制造直角尺的材质只能按GB/T 6092-2004的表7选用。说“直角尺的材料一般还可以包括:工业陶瓷,甚至根据用途还可以包括木材、玻璃、……”才是可笑的,不妨先请作为全国著名专家的某位推荐一个木材制造的直角尺和玻璃制造的直角尺吧。至于这个人一贯的,对着镜子骂街的那些肮脏语言,是其道德品质的拙劣表演,我们收看一下就行了,就不必回复了。
发表于 2016-9-30 09: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9-30 09:20 编辑

        整出“花岗石的性能与铸铁相似,可制造成圆柱直角尺”笑话的某版主可以继续“嘴硬”,也可以继续东扯西绕、胡搅蛮缠,本人相信本论坛的10余万的量友们,他们都有明亮的双眼和敏锐的识别能力,有没有某版主胡言乱语的“花岗石圆柱直角尺”?他们最清楚!某版主是不是在信口开河瞎讲一气?他们同样是最清楚!

        直角尺的材料一般还可以包括:工业陶瓷,甚至根据用途还可以包括木材、玻璃、……。这是现实中的实际情况,工业陶瓷及木直角尺许多人都见过,包括陶瓷量块、油石量块、木米尺和木折尺,难道一提陶瓷,某版主只能想到其吃饭的碗,难道木材经处理后不可以做计量器具?玻璃直角尺适合在特殊场合下使用,这里的玻璃并非某版主家的窗户玻璃,而是工业玻璃及光学玻璃,像井底之蛙这样的某版主只会坐井观天,其视角范围又能看到多大的天呢?国外大型的玻璃组合平台其没见过,难道玻璃材质的平晶、线纹尺、度盘、光学镜头等其也一无所知?如果再告诉他,大型及精密机床可以用人造花岗石材料来制造,某版主可能会“又懵了”,膛目结舌的丑态表明其对新材料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根本就是一无所知。与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好谈的,其只知道其家的玻璃窗户。呵呵!
发表于 2016-9-30 10: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人们甚至还见过塑料角尺。木制和塑料制的带有直角的三角板在文具商店、在每个家庭,在每个中小学学生书包里比比皆是,这些都是某几何量计量著名“专家”工作中常用的计量器具!但我们老百姓只将其用于机械制图、家用、教学和学习,用于形位误差的测量只是“专家”级人物的特权。本主题帖涉及的材料是线纹直角尺的制造材料,这位“专家”为了掩盖其“膛目结舌的丑态”把制造平晶、线纹尺、度盘、光学镜头和大型及精密机床的材料都抬了出来,似乎这些材料都可以制造线纹直角尺。本人建议他甚至还可以把制造核武器的放射性原材料也抬出来,用于掩盖其制造线纹直角尺材质可以使用木材和玻璃的错误。
发表于 2016-9-30 11: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本主题帖涉及的材料是线纹直角尺的制造材料”,那某版主胡言乱语的“花岗石圆柱直角尺”,难道花岗石也“可以制造线纹直角尺”?一无所知包括把“差”所“话”了,都能够让人理解,但总是东扯西绕的胡搅蛮缠确实是被他人疑惑其“精神是否正常”了!本主题版块有“线纹直角尺材质可以使用木材和玻璃”的话题吗?某版主还要把“制造核武器的放射性原材料也抬出来”,其又是在“帕金森”发作后的“痴人说梦”吧?!
发表于 2016-9-30 13: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存在的“花岗石圆柱直角尺”有意思,楼上版主的胡搅蛮缠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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