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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02rabbit

[概念] 计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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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19: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人员必须执行检定规程,计量器具检定规程规定能够降级的就可以降级,没有规定可以降级的不能降级,这是检定员最起码的知识。101楼的谩骂专家满大街骂道:“‘直角尺.....检定规程并不允许降级’是某版主横嘴胡说,‘直角尺检定规程允许降级’是某版主竖嘴瞎讲”,按他的道理,不管允许还是不允许降级,反正都是“胡说”、“瞎讲”。直角尺检定规程并未规定直角尺可以降级,他却可以“对受检的原0级直角尺做降级处理,而出具1级的检定证书”,不知此人是在“横嘴胡说”还是在“竖嘴瞎讲”?
  计量确认与计量检定完全不同,计量确认的关键是确保被确认的测量设备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并非确保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检定/校准在计量确认员看来只是对测量设备的“体检”,能不能聘任它“上岗”从事某个测量岗位的测量工作,则其“体检”的结果能不能满足“岗位标准”(预期使用要求)才是至关重要的。个别所谓的计量专家完全拒绝“计量确认”的概念,只知道满大街骂,一个简单明了的问题,靠避实就虚、胡乱发散,靠骂街就证明他对了吗?骂街对于技术讨论有用吗?
发表于 2017-9-22 20: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csln 发表于 2017-9-4 15:35
感谢你提供有降级规定的检定规程,但类似于压力表、直角尺、拉压力试验机、流量计、扭矩扳子、天平、衡器等 ...

  首先,我告诉你压力表检定规程JJG52是不允许降级的。你提出了精密压力表检定规程JJG49允许降级,但我们应该全面看待这个“降级”,后面有一句话“但必须更改准确度等级的标志”。这句话是什么含义?
  标志都更改了还能算原来的表吗?只能算是对原来的表报废,改制成另外一个表,这叫做废物的再利用。报废了一个0.1级的表,利用报废表的躯体(原材料)重新制造了一个0.4级表。
  后面还有一句话是“高于原准确度等级的精密表不予升级”。但在计量确认看来,如果低等级的“体检结果”证明该测量设备满足计量要求较高的测量过程预期使用要求,完全可以经计量确认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允许在该测量岗位上使用。反过来经检定合格的某压力表,其计量特性并不满足某测量岗位的预期使用要求,照样必须“拒聘”,签发计量确认“禁用”标识。
发表于 2017-9-23 13: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风不端堪称老琉球的某版主落水多日,现今爬上岸来又开始狂吠了。

        不管老琉球版主如何胡扯瞎绕,包括其如何喋喋不休的绕口令,但大家都已经看清楚了,“直角尺.....检定规程并不允许降级”以及“直角尺检定规程允许降级”这大相径庭的两句话,都是出自老不正经的横竖嘴,所以大家都清楚,“学术流氓”、“搅屎棍子”的横竖嘴七十余年来从不靠谱。大家完全不必跟着老不正经去绕圈,其如果还知道丢人现眼,还知道顾忌其满是折子没羞没臊的老脸皮,就把其编造的谎言“直角尺.....检定规程并不允许降级”的法规性技术文件提供给大家见识一下,如提供不出,老琉球版主就自己去了结好了。靠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编造谎言、东扯西绕胡搅蛮缠的混迹论坛,实在是无聊透顶!
发表于 2017-9-24 00: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直角尺.....检定规程并不允许降级”以及“直角尺检定规程允许降级”这大相径庭的两句话,都是出自哪个人之口,看看101楼就清楚了,总之,对于只会骂街的“专家”来说,允许降级和不允许降级“横”“竖”都是“胡说”“瞎讲”,所以此人在那里可以随意“横”“竖”“胡说”“瞎讲”了。其他人不管允许降级和不允许降级的说法,在他的理论下不管规程怎么规定,也都是“横”“竖”“胡说”“瞎讲”。唯一恒定的就是此人的骂街恶习一如既往,至死不变。
发表于 2017-9-25 00: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一贯信口开河,JJG52-2013啥时候规定了“不允许降级”啦?没规定就代表“不允许”是不是?那要是规定了“不允许降级”那又代表什么?

标志都更改了还能算原来的表吗?只能算是对原来的表报废,改制成另外一个表,这叫做废物的再利用。报废了一个0.1级的表,利用报废表的躯体(原材料)重新制造了一个0.4级表。

原表随着使用频次的增加或使用年限的增加,计量性能自然下降,这是再普遍不过的事情。某版主非要嚼舌头,将其说成是“改制成另外一个表,或重新制造了一个0.4级的表。”谁对其进行改制啦?谁重新制造啦?这就是一典型的“搅屎棍”,无理也要狡辩三分。123csln量友以截图的方式举证戳穿了某版主的荒谬说辞,在这种铁的事实面前,也只有某版主这种牛逼无赖的“学术流氓”才会死不认错。

发表于 2017-9-25 15: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7-9-25 00:06
某版主一贯信口开河,JJG52-2013啥时候规定了“不允许降级”啦?没规定就代表“不允许”是不是?那要是规 ...

  我再次重申,计量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检定规程允许降级的可以降级,没有允许降级的不允许降级。
  检定规程JJG52-2013对检定结果的处理写得非常清楚的两句话是“检定合格的压力表,出具检定证书”,“检定不合格的压力表,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这也是绝大多数检定规程的都有的两句话。
  对于精密压力表,JJG49-2013除了上述两句话,增加了“允许降级使用”的规定,但给出了前提条件,“必须更改准确度等级的标志”,意即必须宣布原标志的精密压力表已经不复存在,代之而诞生的是具有崭新标志的另一个精密压力表。且规定“高于原准确度等级的精密表不予升级”。
  在计量确认看来,测量设备“体检结果”较差,但表明满足较高的测量过程预期使用要求,完全可以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计量特性却并不满足某测量岗位预期使用要求,照样必须签发计量确认“禁用”标识。计量确认与测量设备的实际校准的计量特性密切相关,而与其检定合格与否无关,计量确认标识不存在对原有标志的更改。计量确认标识是测量设备能否使用的标识,检定合格证是测量设备满足检定规程要求的标识。现场使用人员关注的是测量设备能不能在本岗位使用,并不关心其是否检定合格。
  对于123楼的帖子,我已经在127楼做了明确答复,我不再重复。技术讨论靠骂街解决不了问题,我多次忠告你近一段时间以来,作为计量技术工作的资深人士,你已然染上了骂街的不良习气。骂街行为是技术讨论中真正的“搅屎棍”,与己与公有百害而无一利,真心希望你不要向极个别骂街大王学习,在骂街恶习的深渊愈陷愈深。如果我们的技术工作者都不求甚解,一见不同观点就火冒三丈,满大街骂,都成了世界闻名的骂街大王,我国的科学技术何时能够占据全球制高点?请你三思,请你自重。
发表于 2017-9-25 16: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屡屡编造谎言混迹论坛的老琉球,竟然贼喊捉贼的又继续编造出“直角尺.....检定规程并不允许降级以及直角尺检定规程允许降级这大相径庭的两句话,都是出自哪个人之口,看看101楼就清楚了”的谎言,大家就去81楼与95楼看一下,哪个是瞎喊“狼来了”的小屁孩或熊孩子也就都清楚了(小屁孩或熊孩子已经变老朽老琉球了):
         81楼的谎言一: “直角尺.....检定规程并不允许降级”(注:81楼的图片目前无法上传)
         95楼的谎言二:“直角尺检定规程允许降级”           (注:95楼的图片目前无法上传)

         装痴卖傻的老琉球自己编造了谎言,非但不承认,反倒贼喊捉贼的继续瞎话连篇“看看101楼就清楚了”,老不正经时不时选择性眼瞎,现在又选择性色盲,其真的看不清在101楼大相径庭的两句话”都是蓝色字体,是其被大家揭露的谎言?!无非是老不正经琉球成性、老不要脸罢了!老东西至死都只能做一个瞎话连篇、胡搅蛮缠、即编造谎言做婊子,又矢口抵赖搅混水妄图立牌坊,大千世界,老琉球无愧老脸皮最厚的老流氓(学术流氓)!

发表于 2017-9-25 16: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6楼,1.既然是检定不合格通知书,一般都不会给出数据(例如外观不合格,你们会执行下一项检定?),怎么判断满足预期要求,如果检定不合格,还要继续使用,为什么不要求机构出具校准证书然后自己确认(强制检定例外,强制检定只能出具检定证书/结果通知书)?现在一般只要出现不合格,除了强制检定就直接要求校准证书不就ok了?
                2.例如有些规程规定允许降级给出检定证书情况,你不清楚检定机构有没有给你降级(例如0.5级设备-证书为1.0级合格),那检定证书你肯定也必须要计量确认才能用啊!
                3.检定证书一般数据不多,都是些结论性数据,而且计量确认人员也不一定清楚送检器具检定规程的情况,谁关心规程有没有规定可不可以降级,那么多设备以及规程!!!那计量确认只需要依据检定结果:合格(***等/级合格)等与计量要求比较进行计量确认。
发表于 2017-9-25 16: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强制检定: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不能降级的(强制检定申请里面有使用要求的!!!);
         非强制检定:不合格情况,要么降级,要么校准证书,毕竟客户给钱做体检,还是要根据客户以及方便客户来!毕竟既然是非强制检定,你不能帮客户判断能不能使用,这是大势所趋,不然那还需要计量确认以及计量校准干什么,不是多此一举吗!
发表于 2017-9-25 21: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ke99945 发表于 2017-9-25 16:46
同意26楼,1.既然是检定不合格通知书,一般都不会给出数据(例如外观不合格,你们会执行下一项检定?),怎 ...

  你说的太对了。说到底,计量确认就是“为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需的一组操作”,“只有测量设备已被证实适合于预期使用要求并形成文件,计量确认才算完成”。计量确认的落脚点是“能不能用”。计量检定/计量校准的落脚点是确定被检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到底如何,满不满足检定规程要求,判定该测量设备是否“健康”,是否“合格”。计量确认要求计量管理工作把关注的焦点放在计量特性是否满足计量要求上,建立“健康”的测量设备对某些测量岗位不一定能用,“残疾”的测量设备在某些测量岗位不一定不能“就业”的思维方式。
  132楼空有全国闻名计量专家的头衔,除了骂街水平世界闻名外,计量技术和基本常识一无所知,错误连篇。稍有头脑的人一看就知道,此人骂的“老不正经琉球成性、老不要脸”的“老东西”,“至死都只能做一个瞎话连篇、胡搅蛮缠、即编造谎言做婊子,又矢口抵赖搅混水妄图立牌坊,大千世界,老琉球无愧老脸皮最厚的老流氓(学术流氓)”,就是此人的自画像,勿需我,也不值得我对这种人加以评价。
发表于 2017-9-25 23: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非强检器具,检定规程规定可以降级的,除最低一级以外,就一定可以按降级处理;对于检定规程规定不能降级的,那就一定不能降级;对于没有规定可以降级的,可以按不合格处理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也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作降级处理(当然也必须更改准确度等级标识),或不给出符合性判定结论出具《校准证书》。对于强检器具,则不允许作降级处理。无论是强检器具还是非强检器具,都不允许作升级处理。这是所有计量技术机构通行的处理方式。任何一家单位,对设备进行改造的目的都是为了提升设备的性能,只有某版主会有对原设备进行改造达到降级目的的奇葩想法。

a.png

以上是某版主的原话截图。

b.png

以上是csln量友以截图的方式举证戳穿某版主的误导性谣言。到现在某版主仍然死不认错,还要狡辩说这是表达不同的观点。这是不同观点吗?试问,参与讨论的其他量友有哪一位有如此厚的脸皮。某版主如果听不进广大量友的善意规劝,一意孤行的坚持施展这种“学术流氓”的伎俩,我将一如既往地对这种挑衅人性尊严的不平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继续“骂”下去。

在计量确认看来,测量设备“体检结果”较差,但表明满足较高的测量过程预期使用要求,完全可以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计量特性却并不满足某测量岗位预期使用要求,照样必须签发计量确认“禁用”标识。

经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连原测量过程的使用要求都满足不了,居然还会满足较高的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某版主一贯信口开河拍脑袋编出一些常人难以想象的奇葩故事。“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计量特性却并不满足某测量岗位预期使用要求,……。”这个测量过程当初是怎么设计的?测量设备是如何选型的?测量过程又是如何通过评审的?上次检定合格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本次检定合格怎么就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啦?

发表于 2017-9-26 00: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7-9-26 00:56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17-9-25 23:38
对于非强检器具,检定规程规定可以降级的,除最低一级以外,就一定可以按降级处理;对于检定规程规定不能降 ...


  请你把眼睛瞪大一点看清楚,我在81楼说的是压力表,检定规程号是JJG52,压力表不允许计量检定降级,123楼反驳的是精密压力表,检定规程是JJG49,张冠李戴的“举证戳穿”反驳,何况即便是JJG49允许降级也是附加了“必须更改准确度等级的标志”这一苛刻条件的,你认为反驳得有说明力吗?
  经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只是不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什么地方说“连原测量过程的使用要求都满足不了”?使用者没有告诉你他准备用于什么测量过程,你就能未卜先知,你可是个“活神仙”了,“一贯信口开河拍脑袋编出一些常人难以想象的奇葩故事”的人活灵活现就在眼前!
  计量工作是严谨的技术工作,术语和概念来不得丝毫混淆、掺杂。“测量过程当初是怎么设计的?测量设备是如何选型的?测量过程又是如何通过评审的?”,在你看来,难道说测量过程的设计、测量设备的选型、测量过程的评审可以代替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可以与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划等号?请动脑筋好好想一想,你的三个问号是典型的概念混淆不清!“施展‘学术流氓’的伎俩”的人的确就站在大家面前,这种人还要恬不知耻地公开声称继续骂街,继续骂到底,有什么办法?天要下雨娘要改嫁,自己不知骂人的耻辱,也只能由其去吧。
发表于 2017-9-26 08: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sln 于 2017-9-26 08:26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9-26 00:49
  请你把眼睛瞪大一点看清楚,我在81楼说的是压力表,检定规程号是JJG52,压力表不允许计量检定降级,1 ...


压力表.jpg

JJG 52是你说的压力表吗?

精密压力表不是压力表吗?

整天弄这些白马非马、掩耳盗铃的玩意有意思吗?
发表于 2017-9-26 08: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sln 于 2017-9-26 08:24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9-26 00:49
  请你把眼睛瞪大一点看清楚,我在81楼说的是压力表,检定规程号是JJG52,压力表不允许计量检定降级,1 ...


81#.jpg

好好看看你在81#是怎么说的,81#什么地方说了是JJG 52?居然说别人“张冠李戴”,你还能再无赖点吗?

都过去快一个月了,所有人都懒得理你这无知、无赖、学风恶心之人了,你又来挑起事端

你真是无聊透顶!
发表于 2017-9-26 15: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有的人怎么骂“无知、无赖、学风恶心之人”、“无聊透顶”,81楼都写得清清楚楚是“压力表”。压力表的检定规程编号多少,人人可查,我可以不加任何提示,有的人却非要拿精密压力表检定规程JJG49来说事,我不知道这种人是不是“无知、无赖、学风恶心之人”,是不是“无聊透顶”,我仅仅是把他当作在对待楼主所提问题“【概念】计量确认”的一种不同观点,我并没有骂持有不同观点的人,是有骂街嗜好的人看到对“计量确认”坚持国家规范定义而与己观点不同,在媒体中满大街骂。是谁并不真心实意参加技术讨论,在“挑起事端”,客观事实在本主题帖中白纸黑字摆在那里,当事人自己辩解毫无用处。
发表于 2017-9-26 16: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9-25 20:40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9-25 04:49
  请你把眼睛瞪大一点看清楚,我在81楼说的是压力表,检定规程号是JJG52,压力表不允许计量检定降级,1 ...

不要脸就是不要脸,还好意思让别人睁大眼睛。所有力学专业的计量人员都清楚,压力表的检定规程包括JJG 49-2013《弹性元件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926-2015《记录式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和JJG 927-2013《轮胎压力表检定规程》等。谁规定了“压力表”就是指“普通压力表”啦?谁又规定了“精密压力表”不是“压力表”啦?是不是你这位牛逼无赖规定的呀?你一贯以墨索里尼自居,永远正确是不是?你厚皮老脸恬不知耻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经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只是不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什么地方说“连原测量过程的使用要求都满足不了”?使用者没有告诉你他准备用于什么测量过程,你就能未卜先知,你可是个“活神仙”了,“一贯信口开河拍脑袋编出一些常人难以想象的奇葩故事”的人活灵活现就在眼前!

问你测量设备使用场合的测量过程是如何设计的,测量设备是如何选型的(所送检的测量设备的准确度等级是如何确定的),测量过程是如何评审的,你避而不答。上次经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满足使用场合的预期使用要求。本次检定不合格,是否能满足原使用场合的预期使用要求都要打个大大的问号,你居然都已经表明能够满足较高的测量过程预期使用要求了,你这不是先知先觉是什么?你是“活神仙”他爹呀!

计量工作是严谨的技术工作,术语和概念来不得丝毫混淆、掺杂。“测量过程当初是怎么设计的?测量设备是如何选型的?测量过程又是如何通过评审的?”,在你看来,难道说测量过程的设计、测量设备的选型、测量过程的评审可以代替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可以与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划等号?

狗教三遍恐怕都能听懂人话,你是教一千遍说一万遍恐怕都难改秉性。我在27楼早已将标准已截图的方式晒出,并特地用红线标示。如果你仍然要选择性眼瞎,故意东扯西绕,恕我奉送一句,你这叫“狗改不了吃屎”。为免你爬楼之苦,今再次晒出截图如下,好好睁大眼睛看看清楚,仔细琢磨这句话的含义,当测量过程所使用的测量设备选型(确定计量技术指标)时,是依据法律法规(检定规程)的要求确定时,检定结果是不是可以作为计量确认的结果。

a.png

发表于 2017-9-26 18: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互相讨论变成了攻击,不看讨论,路云,xqb,cs对规矩,3V1。这就是砖家嘛,悲哀,扔砖头的砖家吧!还知道脸红害臊吗?
发表于 2017-9-26 18: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gbuyou2017 发表于 2017-9-26 18:06
互相讨论变成了攻击,不看讨论,路云,xqb,cs对规矩,3V1。这就是砖家嘛,悲哀,扔砖头的砖家吧!还知道脸 ...

想必你是个知道脸红害臊的,你悲哀就悲哀吧,为什么要莫名攻击与你不相干的人呢?

有是非观想必是知道脸红害臊,你攻击别人前想必是看过了大部分楼层的讨论,你有基本的是非观吗?
发表于 2017-9-26 18: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gbuyou2017 发表于 2017-9-26 18:06
互相讨论变成了攻击,不看讨论,路云,xqb,cs对规矩,3V1。这就是砖家嘛,悲哀,扔砖头的砖家吧!还知道脸 ...

           你是否知道脸红害臊呢?

补充内容 (2017-9-26 21:56):
骂街的始作俑者、恶劣学风的胡搅蛮缠者、瞎话连篇的造谣惑众者、挑起事端制造混乱者、蓄意误导歪理邪说的为老不尊者是最应该脸红害臊的!
发表于 2017-9-26 21: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人就是那么可笑,作为一个计量技术工作者居然以骂街为荣,对持有不同技术观点的人施加谩骂也就罢了,谁要是劝其收敛一下骂街的行为,也必将以谩骂还之,群起而攻之。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文明的民族,中国是礼仪之邦,礼是发于人性之自然,合于人生之需的行为规范。有无礼节是人与禽兽的差别所在,这也是人类社会祥和的基础。
  综观本主题帖中某些有骂街嗜好的人,把讲礼、识礼、礼貌待人、尊老爱幼的道理讲给他们听,犹如对牛弹琴。在他们看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谁的观点与我不同必以谩骂诛之,谁劝他礼貌待人,注意个人形象,不该骂街,也必以谩骂报之。,他们怎么会知道骂街是道德败坏的表现,怎么会因为满大街地骂感到脸红害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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