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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下阿蒙

计量标准考核中重复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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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9 23: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8-1-18 19:20
重复性要求用“常规的被测对象”,我对“常规”的理解是,本计量标准能够量传的常规的被测,如标准是0.00 ...

重复性要求用“常规的被测对象”,我对“常规”的理解是,本计量标准能够量传的常规的被测,如标准是0.001%,那么0.003%~0.005%的被测应该是“常规的”,0.01%的甚至更差的被测不应该是“常规的”,因为0.01%的被测本应该由0.003%的标准来量传。

综上,我觉得重复性测试的被测仪器应该选择:第一,本计量标准可以进行量传的,等级最高的仪器;…

事情并非您所理解的这样,就拿扭矩扳子检定仪来说吧,依据JJG707-2014《扭矩扳子检定规程》对计量标准的要求如下:

1.png

而被校对象的准确度等级多达7种(见下图):

2.png

如果我建立的计量标准是“0.3级的扭矩扳子检定仪”,理应可以检定/校准所有等级的扭矩扳子。你不能说1级的就是“常规”的,10级的就不是“常规”的。再说也没有哪家企业会因此建立两套或三套计量标准。

如果是对“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和“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进行考核,理应从符合量传关系的被校对象中,从准确度最高的被校对象中选择一“最佳仪器”进行重复性试验和评定“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只要它能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要求”,其它所有准确度等级的被校对象均无问题。而不是用一个合格的、重复性较差的被校对象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来判定计量标准是否能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要求”。

发表于 2018-1-19 23: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moonkai 发表于 2018-1-18 20:45
我觉得被测对象合格就行,不需要挑选最佳仪器。另外你说的能量传的等级最高的仪器,我觉得你的建标技术报 ...

为什么被测对象不合格就不行?难道它的重复性试验结果就不叫“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吗?难道它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就不叫“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吗?能给出让人信服的理由吗?

发表于 2018-1-20 00: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1.png

2.png

某版主已经到了山穷水尽无所事事的地步,现在开始为大家演绎阿Q,自拉自唱、自吹自擂、孤芳自赏。既可笑又无聊,真是出绝了。

发表于 2018-1-20 02: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的人除了会骂人,技术上基本概念混淆得一塌糊涂外,甚至连看帖子都粗心糊涂到连谁是谁的真假都无法识别的程度,在没有搞清楚是谁之前就胡乱发一通挖苦讽刺之词,这个“大人物”可谓是“开始为大家演绎阿Q,自拉自唱、自吹自擂、孤芳自赏。既可笑又无聊,真是出绝了”!如果识别不了人的真假,在自我表演自我欣赏之后,是不是也放下你那个臭架子去问问那个作为“新手”的“规矩湾锦苑”到底是谁呢?
发表于 2018-1-20 09: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表演得真可谓惟妙惟肖啊,换一套马甲,乌龟就成了王八,联袂上演起双簧来了,继续表演吧。

发表于 2018-1-20 17:21: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1-19 23:44
重复性要求用“常规的被测对象”,我对“常规”的理解是,本计量标准能够量传的常规的被测,如标准是0.00 ...

对于建标时的重复性,如果欲建立的标准是0.3级,自然只有1级左右的才叫“常规的”被测,因为这个重复性是要体现在不确定度报告中的,您要用10级的当被测,就人为的降低了本标准的校准不确定度了呀。
发表于 2018-1-20 18:21: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moonkai 发表于 2018-1-19 16:45
我觉得被测对象合格就行,不需要挑选最佳仪器。另外你说的能量传的等级最高的仪器,我觉得你的建标技术报 ...

“合格”的概念是啥?比如仪器示值误差超差,但很可能做重复性测试没问题,这是两码事。
发表于 2018-1-20 19: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8-1-20 20:19 编辑
规矩湾棉苑 发表于 2018-1-19 15:59
还是比较信服这句话的


  请71楼的本论坛新量友“规矩湾锦苑”朋友更换昵称,请最好头像也更换掉。我的昵称和头像已经使用了差不多10年了,也难怪有骂街嗜好的那个流氓不识庐山真面目,骂我的同时连你一起都骂了。这种以骂街著称的小人可能有不知多少件马甲了,也许全论坛那两三个骂街者是同一个人穿不同的马甲,你何必招惹这种小人呢。
  同时也建议论坛管理员改进识别功能,在新量友注册时自动检索是否有已注册的昵称和头像且两者完全相同,提醒论坛新人注册时重新起名或重新选择头像,避免有骂街恶习的人,有眼无珠不能识别而乱骂人。
发表于 2018-1-20 20: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看这个马甲摘录的,他所赞赏的内容,以及刻意用红笔涂抹掉的内容,倒也十分耐人寻味!

      无论在哪个网站或论坛,这样明目张胆的注册与某个版主如此相似的马甲,并不断发言,扰乱视听,影响论坛正常讨论,恐怕早就被禁言或封权了!

        居然请这个马甲更换昵称,论坛难道还有更换昵称的功能?
发表于 2018-1-20 20: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1-20 19:32
  请71楼的本论坛新量友“规矩湾锦苑”朋友更换昵称,请最好头像也更换掉。我的昵称和头像已经使用了差 ...

你可真是逗,你自己再去注册一个“规矩湾锦苑”试试能注册成不

你一向读书就这样吗,怪不得总瞎说

那是规矩湾棉苑
发表于 2018-1-20 20: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81楼的说法完全正确。如果建立的计量标准是0.3级,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自然只有1级左右的才叫“常规的”被测对象,用10级的当“常规的”被测对象,意味着使用了不合格的非常规被测对象,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同样如果建立的计量标准是用来检定/校准10级的被校仪器时,用1级左右的被测对象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就意味着让小轿车承担大客车的载客量,极不合适,也不能称为“常规的”被测对象。
发表于 2018-1-20 20: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1-20 01:37 编辑
oldfish 发表于 2018-1-19 21:21
对于建标时的重复性,如果欲建立的标准是0.3级,自然只有1级左右的才叫“常规的”被测,因为这个重复性是 ...

我不知道您是如何理解JJF1033的,我也不清楚您所说的“本标准的校准不确定度”到底是说“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还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JJF1033评定的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不是“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既然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那任何大小都是有可能的。该大就大,该小就小。“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大,怎么能代表“计量标准的校准不确定度”降低呢?这完全是两码事。你今天用1级扭矩扳子做重复性试验,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明天你会不会用该计量标准检定/校准1级以下准确度等级的扭矩扳子呢?即便是检定/校准1级扭矩扳子,也有可能会遇到重复性非常差的被测对象,难道“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和“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还是《建标报告》中的那么大吗?显然是自欺欺人。要知道,“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再大,都不代表计量标准不行,它只代表被校对象复现的量值不可靠。就如同医院给体检人出具的《诊断报告》,诊断结论为“健康”或“不健康”都有,结论只能表明被体检人的身体状况,不代表医院的医疗水平不行。更不可能因为诊断结论为“不健康”,就断定医院不满足行医资格。JJF1033恰恰是将检定或校准结果的合格判据,用来作为计量标准能否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合格判据,从道理上是讲不通的。

“合格”的概念是啥?比如仪器示值误差超差,但很可能做重复性测试没问题,这是两码事。

“误差”与“不确定度”也是两码事,前者为偏移性指标,定量表征的是准确度;后者是离散型指标,定量表征的是可靠度。“不确定度”与“实际误差”的大小没有关系,而是与误差的波动范围或不能确定的范围大小有关。

发表于 2018-1-20 22: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建议使得骂街者纷纷出笼不足为怪,对这种现象为了尽量减少污言秽语对论坛的污染,我不加任何评论,大家看在眼里,明在心中就足够了。我仅对87楼尚存的一息技术内容,讲讲我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关于如何理解JJF1033评定的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不是“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查一下JJF1001-2011的5.18条定义就一清二楚了。“测量不确定度”简称“不确定度”。这个术语的分类放在了第5条“测量结果”中,其注5也告诉我们“是按2008版VIM给出的”,是“表征合理的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注3还告诉我们“测量不确定度一般由若干分量组成”。因此,尽管第7.24条也给出了“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术语,但其定义却并没有把不确定度给仪器,而是定义为仪器“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这就是说所谓“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其实是仪器给测量结果引起的一个“不确定度分量”,只不过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一部分而已,并非“仪器”真的有“不确定度”了。
  “既然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那任何大小都是有可能的”,此话正确。但5.18条测量不确定度的定义说,不确定度是“根据所用到的信息,表征赋予被测量量值”的。所用到的信息即实施测量获得测量结果时的信息,即测量过程的全部信息。所以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即为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不同的测量过程有不同的不确定度,测量过程不变,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就不会变。检定/校准结果的大小因不同的被检/校对象而完全不同,但每个检定/校准结果因测量过程完全相同而不确定度完全相同,
  这就是计量标准考核为什么要考核测量不确定度的原因和意义所在。只要计量标准考核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考核合格,也就意味着今后用该计量标准和规定的检定/校准方法开展该检/校项目的可信性满足要求,无论测量结果有多大,都是可信的。“今天用1级扭矩扳子做重复性试验,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合格,就意味着最高可以检/校1级扭矩扳子。“明天用该计量标准检定/校准1级以下准确度等级的扭矩扳子”,方法未改变,不确定度不会改变,“检定/校准1级以下准确度等级的扭矩扳子”仍然是可信的。
  “医院给体检人出具的《诊断报告》,诊断结论为‘健康’或‘不健康’都有”是大实话,但健康与否的“诊断结果”不确定度没变,健康还是不健康的结论可信性没变,诊断结论的正确性代表了医院的水平。同样,被检仪器合格与否是仪器的真实状态,用可信的测量结果把合格的判为合格,不合格的判为不合格,这才是检定机构的水平,衡量这个水平的正是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在此需要重复的是:检定方法不变,无论检定结果是什么,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变,检定结果或检定机构的检定方法可信性也就不变。病有没有是体检者固有特性,诊断正确与否才是医院的水平,被检仪器合格与否是仪器的特性,能不能检定出仪器特性的实际状态才是检定机构的水平,从道理上没有什么讲不通。
  “误差”与“不确定度”,前者定量表征的是准确度,后者定量表征的是可靠度。“不确定度”与“实际误差”的大小没有关系,而与误差的波动范围(即所用测量设备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或称其误差不能确定的范围大小有关,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
发表于 2018-1-20 2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csln 发表于 2018-1-20 20:32
你可真是逗,你自己再去注册一个“规矩湾锦苑”试试能注册成不

你一向读书就这样吗,怪不得总瞎说

  又仔细看了一下,谢谢你的提示,论坛这位新量友的昵称的确是“规矩湾棉苑”,不是“规矩湾锦苑”。但,尽管我和这位朋友的观点相似,我还是建议这位朋友更改一下头像,避免产生“同名同姓”的错觉,避免给有骂街嗜好的人留下骂人的把柄。
发表于 2018-1-20 23: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1-20 20:54
我不知道您是如何理解JJF1033的,我也不清楚您所说的“本标准的校准不确定度”到底是说“计量标准的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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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说:
       JJF1033评定的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不是“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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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先生注意,JJF1033的标题就是《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而考核的技术性能都是属于计量标准的。办法有问题,是另一回事。


-             计量标准考核标题.jpg
               计量标准考核.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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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现行的“计量标准考核”跑题了,操作与计算判别与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不符。充其量是“旁证”。而且是低水平的旁证。旁证是应该的、必要的。旁证有旁证的办法和计算公式。把“旁证”说成考核,兴师动众,劳民伤财。说“考核”,是滥竽充数。我看,国家应像“强检不收费”那样,取消“计量考核”的收费,就没有这些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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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量法实施细则关于计量标准考核的四点,界定技术问题由“送检解决”;而环境条件、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由上级计量部门按规定考核,是行政性的。JJF1033,法制上不符合计量法细则,学术上不通,实践上麻烦无用。我认为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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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 00: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搭理这位“学术流氓”,却偏偏要在这里插嘴搅屎。明明JJF10017.24条写得清清楚楚“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并在第7大项“测量仪器的特性”之下,却偏偏要说测量仪器没有不确定度。明明JJF1033的规范起草人在《规范指南》第68页解释得清清楚楚,不仅计量标准有不确定度,计量标准器也有不确定度,主要配套设备也有不确定度,并在69页给出了各不确定度之间的关系图。某版主非要将这些铁板钉钉的事实给推翻。对于测量结果来说是不确定度分量,但对测量仪器本身来说,它就是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就是仪器的特性。没有这些不确定度分量的合成,哪来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是测量仪器固有的属性,是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并不是因为测量了才有,即使不测量,其属于仍然是固有存在。“仪器的误差”不同样是“测量结果误差”的一个分量吗,难道“仪器的误差”不是真正“仪器”的“误差”?没有测量结果,“仪器的误差”就不存在?

所以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即为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不同的测量过程有不同的不确定度,测量过程不变,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就不会变。检定/校准结果的大小因不同的被检/校对象而完全不同,但每个检定/校准结果因测量过程完全相同而不确定度完全相同。

如果是这样,是不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被测对象的性能无关?那为什么不能选择“最佳仪器”作为被测对象?为什么不可以选择“示值变动性”更差的仪器作为被测对象啊?凭什么说用这些仪器评出来的不确定度就不是“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难道测量过程与所谓的“常规被测对象”的测量过程不同?将“测量过程”与“测量结果”的概念混为一谈,荒唐透顶。JJF1033为何不将“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更名为“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啊?

被检仪器合格与否是仪器的特性,能不能检定出仪器特性的实际状态才是检定机构的水平。

以下是《JJF1033-2016实施指南》中的表述:

a.png

如果同时对两台同型号同规格的被校对象进行重复性试验和评定“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一台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小于“目标不确定度”(即测量结果满足预期用途,相当于被校对象计量确认合格),另一台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大于“目标不确定度”(即测量结果不满足预期用途,相当于被校对象计量确认不合格),那这家检定机构到底是有水平啊,还是没水平啊?还是这两台被校对象的测量过程有差异啊?

“误差”与“不确定度”,前者定量表征的是准确度,后者定量表征的是可靠度。“不确定度”与“实际误差”的大小没有关系,而与误差的波动范围(即所用测量设备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或称其误差不能确定的范围大小有关,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

添油加醋篡改原文,“所用测量设备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那是误差波动范围吗?那是测量设备的误差允许极限值,是合格判据。难道测量设备永远都是合格的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是合格测量设备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它是与测量设备实际误差的波动范围大小有关,大于、小于、等于MPEV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自己不懂,却偏要装着很懂,不仅死不认错,还要死皮赖脸。

发表于 2018-1-21 12: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1-20 17:08 编辑
史锦顺 发表于 2018-1-20 03:12
-
       先生说:
       JJF1033评定的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不是“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

谢谢史先生的回复。您晒出的截图乃旧版JJF1033,2016JJF1033已将“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更正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注:重复性试验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与旧版相比没有任何变化,并非某版主所说的是“取消了‘计量标准的重复性’),但所评定的不确定度仍维持“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原名。新版《JJF1033实施指南》第68页对标准所涉及的不确定度作了详尽的说明并给出了各不确定度之间的关系图:

i.png

j.png

k.png

依据上述表述,我个人认为,计量标准的考核,理应考核关系图中的①是否能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要求”,判据也应当是①≤1/3(如果将③替代①,则应将被测对象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降至最低,即得到“校准和测量能力CMC”)。而JJF1033中的③(常规被测对象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只能用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注:不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验证),其验证的判据也应当是JJF1033-2016附录CC.4.2.1条和C.4.2.2条,而不是上图的③<④(这只是验证被测对象能否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即“计量确认”):

m.png

n.png

o.png

按理说,“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并不应限于“稳定的被测对象(可获得的‘最佳仪器’)”,应适用于任何“检定或校准结果”。上图中的C.4.1条与C.4.2.1条红线与红框标示的内容,明显与《建标报告》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自相矛盾。常规的被测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不去验证,却选择一稳定的被测对象(最佳仪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来验证。前者的不确定度要远大于后者,后者满足要求是否能代表前者一定能满足要求还得打个大大的问号。

发表于 2018-1-21 13: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8-1-21 13:57 编辑

  值得赞扬的是92楼的作者终于承认“2016版JJF1033已将‘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更正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遗憾的是只不过此人仍然以“重复性试验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与旧版相比没有任何变化”为由,死死抱住“计量标准的重复性”不放而已,骨子里仍然否定“2016版JJF1033已将‘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更正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难道说“重复性试验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与旧版相比没有任何变化”就可以否认“取消了‘计量标准的重复性’”的事实吗?
  所评定的不确定度仍维持“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原名是个事实,原因是测量不确定度的定义就属于“测量结果”,而不属于所用测量设备,是所用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给测量结果引入的一个不确定度一个分量。
  新版《JJF1033实施指南》第68页对标准所涉及的不确定度虽然提到了术语“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及其中之一的“计量标准器的不确定度”,但①已把什么叫“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讲解得淋漓至尽,所谓“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说来说去只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的一个分量罢了。
  92楼认为“计量标准的考核,理应考核关系图中的①是否能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要求”,判据也应当是①≤1/3④。”完全违背图6-1的愿意。图6-1明明标示着③<④,①是③的分量之一。因此必然①≤③,那么①<④也是必然,怎么就能推导出①≤1/3④?92楼难道把④与被检对象的MPEV也概念不分地画上了等号?
  至于说C.4.1条与C.4.2.1条中92楼画红线与红框标示的内容,明显与《建标报告》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自相矛盾之说,更是无稽之谈,不值一驳,我也就不再费笔墨了。
发表于 2018-1-21 14: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91楼在满嘴恶臭地骂街之后说:“JJF1033的规范起草人在《规范指南》第68页解释得清清楚楚,不仅计量标准有不确定度,计量标准器也有不确定度,主要配套设备也有不确定度,并在69页给出了各不确定度之间的关系图”,可谓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见其形不见其本的典型代表作。此人读书从来都不认真仔细,哪怕多读几遍JJF1001的定义,多翻翻“JJF1033的规范起草人在《规范指南》第68页解释”,就一定会领会到所谓“仪器的不确定度”、“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计量标准器的不确定度”到底是何物了。此人除了骂人、骂街、给人戴帽子确实很能干,很有“水平”外,对这个“不确定度”到底属于仪器或计量标准自己的特性,还是属于仪器或计量标准给测量结果引入的,理解起来就笨到那么困难吗?
发表于 2018-1-21 15: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1-20 19:06 编辑

与某版主交流简直就是对猪弹琴,没有任何意义。我与其他量友交流,不关某版主的屁事,谢绝某版主的点评,滚得越远越好。现在也只有某版主一人死抱着“测量仪器没用重复性”、“测量仪器没用不确定度”的观点不放,你就一直抱着它进棺材吧。谁笨得出奇,参与本主题讨论的量友都心里有数,用不着你在这里叫,叫也没用,也没谁愿意搭理你这个“学术流氓”。

发表于 2018-1-21 15: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愿意对什么弹琴是你的自由,没人干预你的自由,在本论坛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是给全体量友们看的,哪怕你真的是猪,也请你自重!你如果“对猪弹琴”,请你滚到猪圈去弹,离本论坛越远越好。
  “测量仪器没用重复性”、“测量仪器没用不确定度”的观点是JJF1001的定义确定的,是JJF1033-2016新版本根据JJF1001的定义和计量科学的真谛修改固定下来的,你骂国家规范“抱着它进棺材”,抱着测量仪器的特性有重复性,有不确定度的观点“进棺材”的其实正是你。谁笨得出奇,大家都心里有数,你在这里叫也没用。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这个满口恶臭只会骂街的“学术流氓”有几个人愿意和你同类呢?
发表于 2018-1-21 16: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指名道姓的回复其他量友的问题,你言下之意是不是在骂其他量友也是猪啊?臭不要脸的东西。我与其他量友交流的内容,对方自然会看、会评论、会举证反驳,用不着你这头东扯西绕、答非所问、不举证、不演示的猪来点评。

JJF1001有没有“示值的测量重复性”、“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用不着你在这里重三道四声嘶力竭的嚷嚷,大家心里都有数。众多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都在继续延用“仪器的示值重复性”,就连JJF1033的规范起草人都承认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有不确定度,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本论坛究竟是骂“学术流氓”的人多,还是施展恶劣学风的人多,大家都心知肚明。看与谁同类的多,不需要我教你数了吧?

发表于 2018-1-21 18: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每个人在论坛中发表的每一个帖子不管指名道姓也好,不提任何人也好,都公布于公众媒体上给每一个读者看的,把自己的帖子说成是“对猪弹琴”,置本论坛各位量友于何地步,请问你是“猪”吗?你自己是不是“臭不要脸的东西”啊?
  说你是只会骂街不懂计量基本常识,只看字面不求甚解,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见其形不见其本的典型代表人物,一点都不为过,这不,对某些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使用的“仪器的示值重复性”本质上到底是“示值变动性”还是“重复性”,同样还是只看字面不管实质。这些规程/规范使用的“仪器的示值重复性”真的符合JJF1001所定义的“重复性”吗?此人能不能把骂街的学术流氓本事也稍微放一点在学习上,读一读规程/规范使用的“仪器的示值重复性”是怎样描述的,将两种或三种“重复性”摆在一起,动一动他的“猪”脑筋分析一下与JJF1001的“重复性”相不相同呢?
  的确“看与谁同类的多,不需要我教你数”,大家也都很清楚,天天骂街的流氓除了某师徒二人在大在媒体上共同公开宣誓就是死也要终生骂街,可谓是“同类”,即便还有极少数鼓励他们骂街的人,也与其算不上“同类”。本论坛现有接近20万量友,虽然来自五湖四海,却都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提醒,大家都是具有同一个计量事业和爱好的“同种”人,相互之间都是朋友。
发表于 2018-1-21 22: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1-21 02:28 编辑

请你爬上95楼去看看清楚,我说的是“与某版主交流简直就是对猪弹琴”,你想达到挑拨离间引起众怒是不是?呵呵,痴心妄想。不懂计量基本常识,只看字面不求甚解,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见其形不见其本的典型代表人物,恰恰是你自己。无论是“示值重复性”还是“示值变动性”,都是以数字形式表示的,在重复性条件下,对同一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示值间一致程度的定量表征,完全符合JJF1001-20115.10条“测量精密度”和第5.13条“测量重复性”的定义。此人除了做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拧种外,猪脑不如,已是无药可救了。无论你用“师徒二人”诽谤也好,“极少数鼓励他们骂街的人”也罢,比起你那空前绝后独一无二的拧种、牛逼、无赖、“学术流氓”来说,不知道要多上多少倍,这就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事实。

发表于 2018-1-22 02: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论坛是电子形式面向大众的公众媒体,任何人的帖子只要是在本论坛公开发表,不管你声不声明给谁看,都是给每一个公众,具体说就是给每一位量友看的,无论你怎么狡辩,天天满口恶臭地在本媒体上骂街,并声称所发帖子是“对猪弹琴”,就是对论坛语言环境的严重污染,也是对全体量友们的人格侮辱。
  “无论是‘示值重复性’还是‘示值变动性’,都是……”的说法是典型的概念混淆手法,用不着我再给予驳斥。
  “师徒二人”的共同骂街嗜好,共同宣誓骂街终生,在公众媒体上发表的誓死将骂街行为进行到底的共同誓言,铸就了“同类”这个事实,恐怕你自己也无法否认。师徒二人的共同骂街生涯证明了此人除了实现其骂街誓言外,技术上嘴尖皮厚腹中空,做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拧种外,猪脑不如,已是无药可救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哲理在此人身上得到了验证。此人也正是他自己对着镜子所骂的,镜子中的那个“空前绝后独一无二的拧种、牛逼、无赖、学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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