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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出具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是否全需要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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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4 13: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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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如果企业内部实验室对内开展检定或校准,是否所以出具证书的项目(检定和校准)都要进行计量标准的建立?具体根据哪条法规?谢谢
发表于 2018-9-3 14: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8-9-3 14:30 编辑

  42楼无论怎么叫骂和狡辩,终于还是回避41楼所说,“强制”一词在计量法中将不复存在,默认了计量法行将用检定与校准代替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事实。看一下42楼的帖子,一方面用“必须”和“应当”两个不同“法语”否定计量校准在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溯源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刻意混淆“必须”和“应当”两个不同“法语”的区别,暗示非强检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用计量检定溯源的用意,就知道此人是如何狡辩,无理辩三分了。
  每个人只需稍微读一下本主题帖的帖子,就不难发现骂人者满口恶臭,恶习难改。连他自己在42楼都承认“40楼的‘混九规’自己满口恶臭的一大堆所谓‘精神文明’用语”。我在41楼揭露的那些骂人语言,查一下此人在本主题帖中的帖子,不正是他的原话吗?又是谁在这里“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呢?
  在此我们不得不再次诚心诚意奉劝某骂街君,如果你一定要狡辩,作为一种看法,我们仍然可以洗耳恭听,但,骂街的确除了展示你的道德品质优劣外,的确没有任何价值。请你用中国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邪归正,停止谩骂,以和大家平等的地位参加技术讨论,不要天天骂不离口,骂街不仅污染了论坛的讨论环境,也将给你自己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后果。
发表于 2018-9-29 13: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木枝 发表于 2018-9-28 13:09
其实法规规定的确实很明确,仅计量法第9条都说的很明白了,但是下面执行的机构感觉混乱,现在来我们这外 ...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三部顶层法律法规,没有一部涉及了校准,与当今世界行之有效且合理的校准活动完全不相适应。用这种修订工作已严重滞后的顶层法律法规来说校准的合法性,可谓是毫无道理。这三部顶层法律法规只适用于讨论“检定”。某些所谓的地方行政规章的某些有关校准的条款,名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则是以本地实际情况为借口,字里行间都透露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意思。如:《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计量校准机构在首次承接计量校准业务前,应当将其场所、设施、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以及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报设区的市计量主管部门备案;省外计量校准机构到本省承接计量校准业务的,应当向省计量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计量校准机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备案。省外的第三方校准机构在CNAS网站已向全世界公示了,省计量主管部门直接上CNAS官网查阅、下载、COPY不就完了吗,用得着向这个“婆婆”备案吗。自己能做到的事,偏要别人来跑腿,这不是折腾人吗。还有该《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省有关部门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用于内部计量校准;但是,其最高计量标准应当经计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这从顶层的计量法律法规中哪里能找到依据?哪部法律法规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建标后不能在企业内部开展检定,只能开展校准啊?

发表于 2018-8-15 12: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8-14 16:35 编辑
xinz117 发表于 2018-8-14 15:01
即使建标了也不一定能自己检定,检定需要计量授权,内部校准编写相应内部校准规程就可以了 ...


企业内部开展对非强检器具的检定,所建计量标准,经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即为授权。请问有哪家企业建标通过考核合格后,还不能检自己企业内部使用的非强检器具的?也没有哪个标准里规定企业建标后,还要申请对企业内部非强检器具检定授权的说法。

内部校准并不是说编写相应内部校准规程就可以了。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其次是地方的、行业的标准,再其次是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中选择合适的方法。除非这些方法都不适宜或不可能使用。通常情况下,企标应优于或严于国标。不能因为达不到国标的要求,从而降低要求来编制所谓的企业标准。

发表于 2018-8-14 23: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8-14 03:22 编辑
默默潜水的鱼 发表于 2018-8-13 20:22
就是因为审核员水平参差不齐, 所以 为了降低沟通成本, 以他们要求为准,  否则后续对策、改善麻烦。
4 ...

这说明你们自己对标准也没完全消化吃透,或者说管事儿拍板的人对标准一知半解,不敢跟外审人员叫板。下面真正对标准理解吃透的人又没那个机会与外审员叫板。你完全可以心平气和的跟审核人员沟通、交流、“请教”,问他不符合哪个标准、哪一条、哪一款之规定(这是开出不符合项必须写清楚的)?哪个标准里将建标作为企业“内部校准”的强制性规定与要求?我们好写出整改的依据。否则的话,建标之后那就不光是只开展校准了,完全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检定了。

通常在开末次会宣布不符合项之前,都会跟被审核方进行沟通。估计参加沟通的都是那些一知半解领导们,被外审专家的一番忽悠,哪敢说个“不”字呀。有时对这种无理的要求一味的顺从未必就是一件好事,甚至有可能导致整改不下去的尴尬局面。最后只得请这位提出不符合项的“专家”出面,教你如何“整”一份材料,好让他下这个台阶交差完事儿。

发表于 2018-7-24 17: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内部校准,原来和现在也没有哪部法规强制要求要建标的。

发表于 2018-8-14 16: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7-25 15:09
您有没有问过审核员,他要求企业“内部校准”必须建标的依据是什么?审核员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的。 ...

就是因为审核员水平参差不齐, 所以 为了降低沟通成本, 以他们要求为准,  否则后续对策、改善麻烦。
4月份SGS的审核员, 审核16949换版。   竟然对被审核方说,你再说,再说我就给你开个不符合。  不服? 不服给你开个不符合。 现在的审核员很多素质堪忧。

检定是必须要建标,溯源。
校准能溯源即可。
发表于 2018-5-4 15: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证书企业不能出的,即使建标了,除非被授权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5-8 14: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haimian 发表于 2018-5-4 15:07
检定证书企业不能出的,即使建标了,除非被授权了。

谢谢,那我们企业建标了还有什么意义呢
发表于 2018-5-10 11: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nison00 发表于 2018-5-8 14:48
谢谢,那我们企业建标了还有什么意义呢

校准非强检计量器具
发表于 2018-7-6 14: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建标的
发表于 2018-7-7 19: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haimian 发表于 2018-5-3 19:07
检定证书企业不能出的,即使建标了,除非被授权了。

企业建标通过了考核即为授权,至少对企业内部所使用的非强检器具开展检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建标之后,在企业内部对非强检器具,既可以开展检定,也可以开展校准。对于强检器具,则要看企业的行业属性。对于地方企业,根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向地方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检定”授权。但国防军工企业则无需另外申请授权(即建标通过考核即为授权)。目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有企业内部开展“内部校准”需要建标的强制性规定。

发表于 2018-7-18 09: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标,会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上面写的很清楚,能开展检定,范围多少,在什么区域。没有建标,标准器送检后可以开展企业内部校准。希望能帮到你。
发表于 2018-7-24 11: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作份公司内部检定指引,但须重点是描述如何检定过程,检定器标准是什么?检定器标准可以追溯。
发表于 2018-7-24 11: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最新 计量法讨论稿 ,企业内部校准是不需要建标的,
发表于 2018-7-25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等新标准出来吧,  目前是:审核员要求内校建标。
发表于 2018-7-25 15: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默默潜水的鱼 发表于 2018-7-24 13:48
等新标准出来吧,  目前是:审核员要求内校建标。

您有没有问过审核员,他要求企业“内部校准”必须建标的依据是什么?审核员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的。

发表于 2018-8-15 11: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建标了也不一定能自己检定,检定需要计量授权,内部校准编写相应内部校准规程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8-8-15 11: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8-14 23:20
这说明你们自己对标准也没完全消化吃透,或者说管事儿拍板的人对标准一知半解,不敢跟外审人员叫板。下面 ...

大神的回复,以前企业也想做内部校准,就送检定员去技术监督局培训检定员证书,但是拿完检定员证书后审核老师却说要求建标,当时也是标准理解不够透彻,所以一直未开展内部校准,所有设备全部送检。
发表于 2018-8-15 12: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8-15 12:02
企业内部开展对非强检器具的检定,所建计量标准,经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即为授权。请问有哪家 ...

明白,谢谢指点,一般编制内部校准规程的依据也是参照国家检定规程或规范,都会在该项基础上更加严格,
发表于 2018-8-15 12: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大家逐条逐款的去仔仔细细研读一下CNAS-CL01-G004∶2018《内部校准要求》,里面已经说得很具体很详细了。企业完全可以参照它去实施。其中第4条:“内部校准活动的要求”如下:

a.png

发表于 2018-8-15 13: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层林尽染 发表于 2018-7-24 11:01
可以作份公司内部检定指引,但须重点是描述如何检定过程,检定器标准是什么?检定器标准可以追溯。 ...

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不然只能叫校准
发表于 2018-8-15 13: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xinz117 发表于 2018-8-15 11:01
即使建标了也不一定能自己检定,检定需要计量授权,内部校准编写相应内部校准规程就可以了 ...

非强检不需要授权的
发表于 2018-8-17 08: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8-14 23:20
这说明你们自己对标准也没完全消化吃透,或者说管事儿拍板的人对标准一知半解,不敢跟外审人员叫板。下面 ...

同意:

但是你认为企业跟 第三方的审核员,尤其是  那种水平差的审核员去 分个对错有意义吗?  对了如何,错了如何?

最终通过审核,并且设备可以达到使用要求即可。

如果是CNAS审核,可以挑战,因为这是计量专业的范畴, 对于ISO审核或者IATF审核,本身审核员都不是专业的计量审核员, 交流越多,越显出水平差,尤其是能提出这种问题的审核员, 摆明了对计量就是一直半解, 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所以,我们的做法一般都是,如果不涉及原则性问题,说两句就算了, 听不听是他们的事, 为了减少沟通及后续的各种时间及费用成本,   有溯源的內校, 不能溯源的外校, 如果涉及检定采用外部检定。

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不同的处理方法。
发表于 2018-8-17 10: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默默潜水的鱼 发表于 2018-8-17 08:59
同意:

但是你认为企业跟 第三方的审核员,尤其是  那种水平差的审核员去 分个对错有意义吗?  对了如何 ...

有时候跟审核员真的是无法沟通的
记得曾经遇到一个傻X,看到企业内校万用表,提出要看人员内校资质,拿出了数字多用表的计量检定员证还不认可
说“我要的是万用表资质,你拿一个多用表的忽悠我呢”
哦,对了这是个实习审核员,后来跟他师傅沟通了
发表于 2018-8-17 17: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默默潜水的鱼 发表于 2018-8-16 12:59
同意:

但是你认为企业跟 第三方的审核员,尤其是  那种水平差的审核员去 分个对错有意义吗?  对了如何 ...

遇到不懂计量的审核人员,的确如您所说,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种情况通常都不是计量审核,而是质量审核,或是其他什么审核。我们没有必要正面与审核员去顶牛,审核员通常都比较牛,也不会承认他不懂,以显示他的权威性。我们通常都是与审核组长去沟通,审核组长通常不会这么蛮不讲理吧。而且我们都是拿出国家或权威组织的标准条款规定给他看,否则他是不会轻易认账的。所以为什么说你要与他叫板,你自己必须对计量专业、对计量管理很精通,对标准很熟悉,才有底气与他叫板,才能要求他道出不符合哪个标准的哪一条、哪一款之规定。

如果你是一味的牵就审核员,但求通过审核就阿弥陀佛,那你当初就不应该策划实施“内部校准”,而是规划企业内部对非强检器具的“检定”,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去申请考核,以及对计量标准后期维护所需消耗的人、财、物等资源的成本都有充分的准备。

我不明白您说的“有溯源的內校, 不能溯源的外校,如果涉及检定采用外部检定”是何意思。按照审核员的意思,没建标怎么又可以内校呢?如果是已建标,又为何要外部检定呢?

发表于 2018-8-28 17: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8-17 17:00
遇到不懂计量的审核人员,的确如您所说,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种情况通常都不是计量审核, ...


这句话的意思是:   
建标的内部校准、 没建标的外部校准。
但检定出具合格证书, 主要用于强检设备, 由国家计量机构进行, 所以外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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