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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37358527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企业是不是必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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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7 15: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ooee 发表于 2018-12-16 15:19
非强制检定是按照企业自己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认证的要求决定是否送检的

不送检定可以送校准啊,没有人强制你必须以检定方式溯源。但如果超过了检定周期,则属于不合格计量器具,按照现行计量法的要求是不得继续使用的,要么送检或送校,要么张贴“禁言”标识隔离存放,大型固定按照设备必须在醒目处悬挂或张贴禁用标牌,以防误用。



补充内容 (2020-1-11 21:40):
更正:倒数第三句中的“禁言”应为“禁用”。
发表于 2018-12-17 15: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放肆的情人 发表于 2018-12-16 18:54
现阶段计量执法只对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对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法部门大多不会进行检查 ...

除非你企业没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有这两个体系的企业是不可能不被查的。“检定周期”是要依据检定规程来执行的,不是由你企业想多长时间就多长时间,你只能在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期限内调整。要想随心所欲的延长,那就走非法制计量的“校准”。

发表于 2018-12-18 10: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来执行,但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的企业内的计量器具不一定都检定或校准,检定或校准的也只有列入体系文件里的计量器具,而不会对企业内所有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回到题目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大部分企业都不会检定或校准,感觉到不对了才会检定或校准,这也是一种市场行为的约束。
发表于 2018-12-18 11: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计量法调整的范围,必须按照计量器具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但是在一般企业计量管理中,最合理最合适的做法是企业建标进行周期检定满足监测测量的要求,但是如果没有体系要求的检查,采取企业自己制定周期,具有内部受控的文件,有定期校验的记录,现场黏贴相应标识没问题,两手准备,自己想坐着,开了不符合项就找第三方花钱弄呗
发表于 2018-12-19 18: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放肆的情人 发表于 2018-12-17 14:54
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来执行,但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的企业内的计量器具不一定 ...

回到题目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大部分企业都不会检定或校准,感觉到不对了才会检定或校准,这也是一种市场行为的约束。

这无疑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既不符合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第7.1.5.2条的规定,也不符合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第6.3.1条的要求。

发表于 2018-12-20 11: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强检,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作为B类还是C类管理。不重要的划为C类,只检一次;与自己产品质量控制密切相关的,准确度要求较高的,列为B类,时间间隔根据使用情况来确定。并不是说非强检的就可以不用检了,企业得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你的客户也会对你使用的重要器具是否定期校准有要求,所以你还是得检。非强检的,企业可以选择做校准;因为有的仪器功能很多,但只需要对你使用的那些功能进行校准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8-12-20 23: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fengye 发表于 2018-12-19 15:44
非强检,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作为B类还是C类管理。不重要的划为C类,只检一次;与自己产品质量控制密切 ...

不重要的划为C类,只检一次

规范的做法就是校准,自己做计量确认,自己确定“复校时间间隔”。“一次性检定”可能还是在2000年之前,“校准”尚未在计量领域引进实施时的叫法,现在看来都应当以“校准”取代,否则的话,没有检定周期的检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符合现行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表于 2018-12-27 23: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骂人砖家一直对校准可以代替非强制检定的观点持谩骂和反对态度,但在106楼终于改口:“一次性检定”可能还是在2000年之前,“校准”尚未在计量领域引进实施时的叫法,现在看来都应当以“校准”取代,否则的话,没有检定周期的检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符合现行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这种说法与新计量法送审稿取消“非强制检定”术语,“检定”本身就带有法律强制性,还“检定”为法制计量专用术语,“检定”即指当前的“强制检定”,用“校准”替代“非强制检定”,意思基本上又靠近了一步。
发表于 2018-12-28 15: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107楼这位木鱼的脑袋连这都看不懂。用“校准”取代的“检定”是指周期长于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期限的“检定”,不长于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期限,谁强制限定了不得以“检定”方式溯源啊?

发表于 2019-11-19 10: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like0235 发表于 2018-11-10 16:58
非强制检定的,是不参与贸易结算,安全,环境的这种,就是你企业不检定和国家法律没有关系,企业自己的产品 ...

赞同这个说法
发表于 2020-1-3 10: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问各位,现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新目录出台后,静态汽车衡(大秤)不是强检计量器具了,那么收粮的企业用的大秤,或者是路边对外收费的大秤,没有检定证书的,执法机关能不能去罚款~~
发表于 2020-1-6 17: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
(一九八七年五月三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政府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1.本条是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管理的规定。
  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为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统称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3.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检定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4.本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的规定,在具体应用时,是指对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由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5.“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是指除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依法管理的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即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6.非强制检定是指由使用单位自己依法进行的定期检定,或者本单位不能检定的,送有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其他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7.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是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两种形式。不按本条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都要负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20-1-11 21: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cqrclbq 发表于 2020-1-6 17: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
(一九八七年五月三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 ...

“非强制检定”实际上就是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第9.22条“自愿检定”:

9.22 自愿检定(voluntary verification)——并非由于强制要求而申请的任何一种检定。

发表于 2020-11-17 10: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like0235 发表于 2018-11-12 08:54
我是制药企业的,我们一年差不多要花费70万来进行校准、检定费用,真正强制检定的大家只花费到3万左右, ...

您好   今年贵公司的仪器计量怎么安排
发表于 2020-11-17 11: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我的理解,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严格按照规程检全项,合格就出检定证书,不合格就检定结果通知书;非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按照规程或者校准规范,根据实际测量工作需要,校准其中几项,合格与否,企业可自行评价。
发表于 2020-11-30 11: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小伙儿 发表于 2020-11-17 10:42
您好   今年贵公司的仪器计量怎么安排

强制检定国家规定:不收费
发表于 2020-11-30 17: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dianlaren 发表于 2020-11-30 11:15
强制检定国家规定:不收费

  还说花几十万呢   真以为他们无私大款啊
发表于 2021-2-21 13: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律角度上讲必须检,只是怎样建说的很含糊,有很多漏洞可钻;从使用方的角度来讲最好不检省钱省事;从监管方来讲法律本身的不严谨导致监管的随意性很大,存在风险,计量专业的人都说不清楚更何况执法人员?
发表于 2021-2-21 20: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仅从是否进行行政处罚角度而言,对单单对于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不经检定使用,我个人认为是可以不进行行政处罚的。但是就计量行业而言,一个核心词是准确,另一个核心词就是风险。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没有合理有效的溯源方式,那么计量风险就会很大,体系认证这一块就过不去了。体系认证这块都过不去,企业连工作都难以开展。那么这样看来,进行合理有效的溯源,是企业的唯一选择,这也同样补足以及达到了计量监管的目的,国家也省去了一大部分人力物力。计量监管目前来说还是有很多不足与漏洞,但从长久来看,仍然是不断完善以及前行的
发表于 2021-2-22 14: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like0235 发表于 2018-11-10 17:06
就好比,国家要求必须夫妻双方必须拿结婚证,这是强检,如果双方都没有结婚,但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一辈子, ...

欧耶,这个例子即生动形象又说明问题。关键是楼主的问题貌似有问题!
发表于 2021-3-15 15: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正在为这个问题犯愁,好几年不搞计量了,生疏了
发表于 2021-3-22 09: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就是目录以外,用于4方面的,就是非强检
发表于 2021-4-1 15: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定领域还是要求必须要检定,只不过不是按照“定点定期”等强制检定的要求执行。大部分企业就可以自行决定了;毕竟现在是过渡期,很多要求不是很明确,所以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就这个问题,不会有行政部门来监督执法。
发表于 2021-4-1 15: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着感觉走 发表于 2018-10-22 08:34
我认为,强制检定周期最长一年,非强检定的必须检定,但企业自己定周期,你可以定2年,十年,二十年,这就 ...

强制检定定期,但不是不超过一年。具体周期看规程要求;有6个月的、有1年的、2年的、3年的、5年的......
发表于 2021-4-1 15: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ppl8 发表于 2021-3-22 09:32
我的理解就是目录以外,用于4方面的,就是非强检

计量标准器也属于强制检定范畴,目录规定的是工作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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