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huahu

检定机构无资质能否出具校准报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8-23 20: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97楼这位痨谈简直就是跌份,连“两者在法律层面上,具有同等的效力”这句话都听不懂。法律的概念范畴大得很,哪里只限于计量啊,只有这种不学无术之人,才会有这种狭义的理解,连什么叫“从法律意义上讲,……”都拎不清。

CNAS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声明,盖有CNAS标识的《校准证书》,哪一份的数据不是源自计量标准啊?哪一份的校准结果不能向上溯源到国家基准啊?他出具的某卡尺的《校准证书》,与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有什么区别呀?还“完全不一样,都不是一个发证单位”。不是一个发证单位怎么啦?法定机构的证书要牛一点是不是?哪条法律法规规定了,在什么场合下法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有效,CNAS许可的《校准证书》无效啊?说不出区别还在这里无休止的瞎嚷嚷啥呀。

2级计量师的题目,不同理解得到不同答案的也不止我一人,包括你师爷,也有不同的理解。题目没问题怎么会有这么多种解题答案啊?这些量友脑子都有问题是不是?都没你聪明是不是?有谁觉得不好意思啊?你捡到一根救命稻草,声嘶力竭的摇晃嚷嚷,彰显你很有本身是不是?你以为这这么做就为自己树立高达形象工程是不是?那你就接着嘚瑟现眼吧,我也只好以呵呵奉陪了。

发表于 2019-8-23 21: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haojixing123123 发表于 2019-8-23 16:42
那是没管  管就是事

明知有事而不管,是监管部门不作为呢?还是找不到监管处罚的依据呢?如果有依据,那就请告诉大家,哪部法律、法规、哪条、哪款适用于处罚这种非第三方校准行为。

发表于 2019-8-24 09: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moonkai 发表于 2019-8-23 15:19
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上的第三方校准机构是不一样的,没建标真的不能出校准证书,否则就是违反《法定计量 ...

老师,你觉得是去国家计量单位好,还是社会上的第三方计量机构
发表于 2019-8-27 08: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9-8-23 21:06
明知有事而不管,是监管部门不作为呢?还是找不到监管处罚的依据呢?如果有依据,那就请告诉大家,哪部法 ...

外行管内行 拎不清这是事实 三方资质不全出证书大有人在 只能说机构改革不断完善 谁也一口吃不了一个胖子 改革中前进、变革中发展。
发表于 2019-8-27 08: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8-23 16:45
CNAS与能不能开 校准 完全是 2码事 。
CNAS相当于是 加盟店 。而不是 营业执照 。 ...

您认为校准资质是什么
发表于 2019-8-27 08: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天下为己任 发表于 2019-8-24 09:07
老师,你觉得是去国家计量单位好,还是社会上的第三方计量机构

各有利弊,地区间有差异,专业项目间也有区别,需要你自己取舍。
发表于 2019-8-27 08: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haojixing123123 发表于 2019-8-27 08:40
您认为校准资质是什么

如果从 字面意思 来说 ,何为 “资质 ” ?
我认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 政府部门 考核,并批准,准予 从事 某些 行为 的 。称为 资质。
那从 计量角度来说 , 全国范围内 ,检定行为肯定是 有 资质的, 法定计量机构 建标 出具的 校准证书 也是 有资质 的。
从 某些省来说, 比如 广东省,浙江省等, 政府出台的计量校准行政条例,要求 计量单位 出具 校准证书 ,需要 建立计量标准并备案,也可以称为 资质 。
以上这种都是 强制 行为,而不是 计量单位 自愿的行为。

从CNAS来说,这是 计量单位 自愿的行为,而不是 法律法规要求的,也不需要政府批准的,不能称为 资质 。


纯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19-8-27 10: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haojixing123123 发表于 2019-8-27 08:36
外行管内行 拎不清这是事实 三方资质不全出证书大有人在 只能说机构改革不断完善 谁也一口吃不了一个胖子 ...

不清楚您说的是哪家外行管哪家内行。三方资质不全出证书,您怎么断定他就是以第三方的名义出具的证书呢?证书中声明了他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了吗?加盖了第三方的标识印章了吗?但凡有此超范围经营的第三方校准机构,只要向监管部门举报,没有不受到严惩的。

发表于 2019-8-27 11: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没有违法违规,本来校准这玩意儿就是无法可依,你们双方你情我愿的花钱买纸罢了
发表于 2019-8-27 11: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8-5 07:27
可笑,什么时候CNAS是一种 出具 校准证书的资质了?
目前国家层面法律没有规定 校准需要什么资质,而少数几 ...

极其支持你的说法
发表于 2019-8-27 13: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laohu110 发表于 2019-8-27 11:52
极其支持你的说法

实验室获得的,是CNAS认可资格。这种资格,国内有效,国际互认,没有谁强迫你去申请认可,完全是你的自愿行为。没有资质,为什么出具的《校准证书》出了国门人家就不认呢?谁规定了“资质”的定义范畴,就必须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框架内呀?国际或规家权威组织机构认可的,难道不可以叫“资质”吗?这里所谈及的“资质”,是泛指从事某种工作或活动所具备的条件、资格和能力。

发表于 2019-8-27 14: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laohu110 发表于 2019-8-27 11:52
极其支持你的说法

我只是 实话实说而已,不像某些人,死命的给CNAS添金,然并卵,CNAS会需要 他 这个玩意?!
发表于 2019-8-27 21: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的那句不是实话实说啊?某人又何尝不是看不起CNAS,处处贬低CNAS,把CNAS说得一钱不值呀。CNAS不要我难道还会要他这种货色?

发表于 2019-8-28 07: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0.5mm真是可笑至极
到底谁在说谎,谁在说实话。
CNAS网站上 都 公布 只是 实验室认可 , 何尝有从你 嘴里 的 资质 2字?CNAS来国内难道不需要遵循 计量法?
还有脸说什么 , 国外都是CNAS 校准, 你见过 国外 实验室 的校准证书,啊?
要不要我 晒个 出来 ,打一下你的老脸? 怕是把你脸打肿了,你都死不承认 。
连个1级都没有的玩意,天天在论坛 大放厥词,误导新人,可笑不?
发表于 2019-8-28 12: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明明说的是“认可资格”,这位“水货”却偏偏看不见。何谓“资质”?麻烦你从词典里将其完整意思抄出来给大家看看,究竟这个“认可资格”能不能视为“资质”?

CNAS来国内难道不需要遵循 计量法?

CNAS到底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都拎不清,这不是大粪浇(教)屎吗。还好意思说晒证书,你晒呀,看看是打谁的脸。不学无术。

发表于 2019-8-28 13: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0.5mm不要脸的是不要脸,
CNAS的认可资格也好,认可资质也好,这个所谓的“资质”也只是 CNAS认可项目的 资质,能代表 校准 的资质吗?不要脸的东西。

CNAS不是 几个计量协议国家的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难道是 你家开的?

你有1级吗?你这酸不拉几的玩意,还有脸嘲笑1级是 注水计量师 ,你是什么?连 注水 也只是个 2级 。
发表于 2019-8-28 14: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回复越多金币越多啊?
发表于 2019-8-28 14: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8-28 14:35 编辑

CNAS认可项目的资质,怎么就不能代表校准的资质啦?哪部法律法规说不能代表啊?无知又无耻。

CNAS”明明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英文简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认监委授权的唯一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这位“注水计量师”嘴里解读出来就成了“几个计量协议国家的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连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都拎不清,这种臭“水货”的蹩脚水平,还有什么脸在这里唆泡呀,这不叫“一级注水计量师”叫什么?名副其实。除了整天在论坛里贬低CNAS,你还有啥做不出来的?

发表于 2019-8-28 14: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19-8-28 14:53 编辑

0.5mm 也是搞笑, CNAS校准在那部法律说可以代表 校准资质了?

0.5mm也是蠢,谁不知道CNAS国际组织指的是 中国加入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CNAS标准都是用ISO 的, 到 国内来 都是 修改一些内容以符合 计量法 。

0.5mm造谣天下第一,我什么时候在贬低 CNAS了?我只是 实话实说而已,到你的嘴里就是贬低了? 你说说,我哪句话在 贬低 CNAS了?
CNAS网站上都有介绍,CNAS是什么机构,
你这玩意果然 脑子不正常,


发表于 2019-8-28 14: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CA)批准成立并确定的认可机构,统一实施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历史沿革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0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L)基础上整合而成。
  CNAB是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的认可机构。CNAB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原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整合而成。
  CNAL是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的认可机构。CNAL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CL)和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CIBLAC)整合而成。
  组织机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专门委员会、实验室专门委员会、检验机构专门委员会、评定专门委员会、申诉专门委员会、最终用户专门委员会和秘书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5个方面组成。
  宗旨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宗旨是推进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主要任务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主要任务为: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2、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
  3、负责对认可委员会徽标和认可标识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与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
  5、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公开信息;
  6、参加与合格评定及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及相关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
  7、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
  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9、开展与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CNAS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其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只从事与认可相关的业务,不提供任何可能影响认可公正性的服务。
  国际互认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认可活动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2019年1月1日起,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
发表于 2019-8-28 14: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CNAS究竟 是 什么 性质,大家都会看 ,不需要 你这个0.5mm在这里 添油加醋,
发表于 2019-8-28 16: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把争吵内容都看完了。
这里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支持一下路云,个人觉得他的几个观点阐述其实还算清晰和合理。
另外这位量友感觉都没有认真仔细的看清、看完这些论述观点就开始反驳,感觉纯粹为了反驳而反驳,针对个人、调换名词、理解失准不可取,举着一级证肆意贬低别人更不可取。
发表于 2019-8-28 16: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8-28 16:33 编辑

国际合作组织”与“国际认可组织”是一码事吗?是我耳背还是你兔唇漏风说不清啊?现在又施展蹩脚下三烂伎俩改称“国际组织”啦。CNAS标准修改了ISO标准,符合计量法哪一条哪一款呀?

CNAS的介绍晒出来,挺好。CNAS到底是什么性质呀?“获认可资格”可不可以视为“获得资质”呀?其主要任务是不是管理加盟店呀?哪里规定了只有获得法定要求的资格才叫“资质”呀?

2011225日,中国计量院与CNAS签署了《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其中第9条(a)款的内容如下:

a.png

请问这是有建标要求还是没建标要求啊?CNAS到底是“鼓励”呀还是“要求”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4-29 04:11 , Processed in 0.05853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