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0-5-12 19:28 编辑
“CMA”以前叫“中国计量认证(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国认实[2016]33号通知,正式配套发布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后,“CMA”已经不是原来的“中国计量认证(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了,而是“中国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强制认证(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前者只是后者的一部分。 17楼某人百度出一些陈年老黄历出来正经歪念的瞎解读。负责组织实施资质认定的部门,也不是某人所说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根据新《准则》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资质认定的部门,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3.1条和第3.3条),资质认定的评审员也并非从事计量行业的专业人士,而是从事检验检测领域的专业人士。 凡是经过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国家将授予CMA计量认证标志,此标志可加盖在检测报告的左上角。 中文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外文名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简称CM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不知从哪阴间里搜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哪条哪款出现了“CMA”呀?纯属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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