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蠢货就是搞笑,第三方校准机构建立计量标准,开展校准到你狗嘴里就变成不行了?还非得有CNAS才能开展校准? 除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哪家第三方校准机构没有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呀,蠢货?要你说出校准机构名称,你就像鬼掐了喉咙似的装死不答。哪家企业建了标,通过了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考核(不是授权),就可以成为“第三方”对外开展校准啦?你这个蠢货连这一点起码的常识都不懂,你计量个鸟啊!企业建了标,充其量也只能在企业内部开展相应项目的“非强制检定”和“校准”。这也叫“第三方”校准?像你这么笨这么蠢的人,恐怕是空前绝后。 让你这个论坛蠢货 晒出CNAS规定出来,我倒想看看,CNAS哪条规定说了,第三方校准机构没有CNAS就不能开展校准了?!!! 我说了“没有CNAS就不能开展校准了”吗?我说的是非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未通过CANS校准能力认可,就不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外(向社会)开展校准活动。要重复多少遍,你这个蠢货才能听明白呀? 再者,一个第三方校准机构取得CNAS项目是很正常的,但是并不是表示它所开展的所有校准项目都是有CNAS认可项目。 未获CNAS认可的项目,出具的《校准证书》就不能盖CNAS认可标识章,也不能带认可状态声明。这不就是不以“第三方”的身份开展校准吗,谁认可这是“第三方”行为呀?国际互认吗?恐怕也只有你这个蠢货独孤丁认。 论坛蠢货就是搞笑。让你找出哪条法律法规规定校准必须取得CNAS?你这个论坛蠢货能找到吗? 特意加引号的“第三方”三个字,你瞎了眼看不见吗?不是“第三方”你搬出来嚼什么舌呀,你愿怎么搞就怎么搞,没人管。 市场监管总局的回复你狗眼瞎吗? 市场监管总局的回复是怎么说的?是你这狗嘴唆泡瞎编杜撰的吧。 你这个论坛蠢货,懂什么要隐私吗?你咋不把你全家名字,身份证,电话,晒出来看看? 隐什么私啊?正当问题咨询,又不是刨你们家祖坟,有什么见不得人不可以姓名与职务的?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都可以公开姓名职务,CNAS秘书处各部门专家的姓名即联系方式都在CNAS官网向全世界公示。你一个评审专家有多了不起呀?回答一下不允许依据异地地方规程建标的依据,是会遭到人生生命威胁,还是会导致他家庭发生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就你这个蠢货在这里作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