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3-4 19:16 编辑
所以说你这人是蠢货,逻辑有问题。 计量标准后面的信息 与 不建标开展校准 有什么关系 ?!!!! 所以说你这个蠢货是愚钝不可教也。所有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开展的“校准项目”所涉及的实验室最高标准,肯定是建了标通过了考核的,无一例外。只有你这个蠢猪,才会认为不建标也可以以“第三方”的身份,向社会开展校准。 你这种人就是搞笑,有CNAS认可的校准机构,不代表所有开展校准的项目都取得了CNAS认可。难度你这个蠢货眼睛是瞎的吗?!!!看不到现在计量市场上不建标,没有CNAS的校准证书满天飞吗?!!!! 猪就是猪。那是代表“第三方校准机构”向社会开展校准,所出具的《校准证书》吗?哪家机构出具的?让他自己出来解释,他敢对外公开宣称,这份《校准证书》是代表“第三方”向社会开展的“校准项目”吗?你怎么不请这家机构去为你们家校准呀蠢货? 为什么市场监管局不去查他们?因为校准在法律层面缺失法律法规啊。也许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校准本来就是自愿的市场行为。 第一、二方的自愿校准服务与被服务行为,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仅受《合同法》约束。你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的确是蠢猪一头。 浙江省出台的地方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当初还被你这个蠢货说,违规了。你这个蠢货这么快就忘记了?!!!! 理屈词穷无言以对,不要在这里企图另觅嚼资来转移话题。我在那个主题所说的,是浙江省强行要求异地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校准机构,在认可的能力范围内在浙江省内开展承接校准业务也必须备案的做法,在国家顶层法律中是找不到依据的。哪里有错?有依据你晒出来呀。 所以让你这个蠢货 找出 第三方校准机构对外开展 校准证书的 法律法规 依据出来 。你这个蠢货,满论坛晒了这么多,哪条是适用的?“”!!
蠢货,睁大眼睛看看清楚,这是不是向社会开展校准业务要求建标考核的法规依据呀?适用不适用啊蠢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