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 , 省内机构建标不能依据省外地方规程或规范 这也叫依据?这也叫证据?啥都没有,不就是你自拍脑袋瞎编臆造的胡说八道吗。狗屎一泡! 在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前提下,外省地方规程/规范适用,凭什么不可以?非要一字不漏的重抄一遍就成了本地标准是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废止相关标准;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利用标准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以上法律条款啥意思?看不看得懂啊?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适用的异地地方标准可不可以自主确定采用啊? 观点2, 在有国家规程或规范的情况下,地方规程或规范自行作废 。 你这个论坛蠢货,怎么? 观点二 被你吃了?!!!! 你63楼的帖子还挂在哪里,自己爬上楼去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清楚,到底是谁把《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正文最后哪句话“……,相应技术规范应予修订或废止。”中的“修订或”三个字给偷吃了。自我掌嘴打脸吧。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就不是检定规程了?就不适用你这个论坛蠢货的观点了? 我说了不适用了吗,蠢货?我的观点与强不强检没关系,所谓“强制”,是监督管理的要求,“强检”与“非强检”的检定实施过程没有区别。 79楼就要你正面回答: 1、GB 5413.3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冰点的测定》是哪个部门发布的?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还是“不同意义上的标准”? 2、GB 20001.5-2017所说的“规范标准”,和GB 20001.6-2017所说的“规程标准”是什么意义上的标准? 你是瞎了眼还是怎么的?看不见吗?装什么死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