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自己提出数字多用表的校准的,你告诉我,JJF 1587-2016《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规定每一校准点测几次?是以单次测量结果作为最终测量结果。还是以3次、5次、10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测量结果?我说你只测1次难道说错了吗?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写过数字多用表的建标报告呀?建标报告对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评定方法,与日常对被校对象校准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评定的方法(指测量次数)一样吗?你将我的回复截图晒出来,到底我说的哪句话有问题?标示出来呀。 我可以告诉你万用表的波动不小,但也不大,第一次评定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进去了,反而是被检表的分辨力分量更大。 我已经告诉了你不要以偏概全只用数字多用表来举例。你所谓的第一次评定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进去了,仅仅只代表你校准时的那台万用表的情况,你有什么理由将其作为下一台,或之后所有被校对象的情况呢?难道将来永远不会遇到示值波动性大于分辨力的情况吗?我37楼结尾就问你:当被校数字多用表的示值不稳定,波动很大时,你是否还以预评估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进行合成呢?理由何在?你回答了吗? JJF 1587-2016《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根本就没有对被校对象提出“示值重复性”的计量要求,也根本没有做该检测项。所以我在37楼结尾就说:它基本上是以单次测量结果作为最终测量结果,反映不了被校对象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所谓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基本上反映的是“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完全可以直接引用预评估的评定结果。请问,这哪里有错? 就算按你说的重复性很重要,你就要每个量程段都要选校准点测量十次,并进行不确定度计算,有时候一块表要十个以上的不确定度,可行性有多大? 谁规定了必须测十次才能评呀?2次、3次、5次不能评吗?我们对每台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的校准,3个量程,每个量程校5个点,至少也得给出15个点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数据处理没有增加任何时间成本,一贯如此,怎么不可行? 说实话,我真不太相信你们单位能做到万用表所有量程都进行不确定度的计算,我这是举一个例子,就像你说的简单的也有很多,但是复杂的也有很多,像辐射类,医疗,化学,电磁等等很多复合类型的设备计量的不确定度计算都相对复杂,也不可能做很多次测量,所以更多的考虑B类不确定度,所以更多的靠经验给出不确定度。 你不相信,那是你的自由。评没评,我自己心里清楚。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做多次测量,就按单次测量的方法,直接引用预评估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作为“校准结果不确定度”的分量之一,还要怎么说你才能明白呀?被校对象自身的重复性性能,根本就是随机不确定、不可控的东西。给你一台示值不稳定的数字万用表,你凭什么经验能判定被校对象的示值不稳定呀?用什么数据能证明它示值不稳定啊?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从来没有听说以B类评定的方式,或靠经验来给出的说法。 |